請六典分銓奏

請六典分銓奏
作者:姚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50

近宰臣盧文紀上章,請條理選部。臣聞「事不師古,匪說攸聞」。又曰:「仍舊貫,何必改作。」此先王之格言也。臣案六典,吏部三銓,尚書侍郎,分典吏部。其格擇人有三實四才,孟冬三旬集人有地裏之差。若循彼綱條,依其格限,人無濫進,官得實才。隻自天成四年十月詔罷侍郎分銓,隻以尚書並領。正官又闕,多是他曹權差。才力或有短少,遂致發道凝滯,圍集遲留。移省既失常規,選人隔年披訴。臣請卻依六典分銓,朝廷列職分司,比期厘務。置之閑地,何表分憂。望各委典銓,於事為宜。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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