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窃见明法一科,久无人应。今应令请减其选限,必当渐举人。谨案考课令诸明法试律令十条,以识达义理问无疑滞者为通,所贵悬科待士,自勤讲学之功。为官择人,终免旷遗之咎,况当明代,宜举此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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