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贞元十八年四月一日敕,诸亲注得外官欲赴任,自今以后,每年须先奏闻者。今请至时准敕简勘闻奏。其诸亲已薨殁,子弟注得外官者,准前后敕合奏闻。起自今已后,请便赴集,更不在重奏限,其给解处审勘责,仍于家状一一具奏诸亲等第,如违驳放。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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