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学状
作者:欧阳修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庐陵文钞/06

右,臣等伏见近日言事之臣为陛下言建学取士之法者众矣:或欲立三舍以养生徒;或欲复五经而置博士;或欲但举旧制则修废坠;或欲特创新学而立科条。其言虽殊,其意则一。陛下慎重其事,下其议于群臣。而议者遂欲创新学,立三舍,因以辨士之能否而命之以官。其始也,则教以经艺文辞;其终也,则取以材识德行。听其言则甚备,考于事则难行。

夫建学校以养贤,论材德而取士,此皆有国之本务,而帝王之极致也,而臣等谓之难行者,何哉?

盖以古今之体不同,而凤之方皆异也。古之建学取土之制,非如今之法也。盖古之所谓为政与设教者,迟速异宜也。夫立时日以趋事,考其功过而督以赏罚者,为政之法也,故政可速成。若夫设教,则以劝善兴化、尚贤励俗为事,其被于人者渐,则入于人也深,收其效者迟,则推其功也远,故常缓而不迫。古者家有塾,党有庠,遂有序,国有学。自天子诸侯之子,下至国之俊选,莫不入学。自成童而学,至年四十而仕。其习乎礼乐之之容,讲乎仁义之训,敦乎孝梯之行,以养父兄、事长上、信朋友,而临财廉,处众让。其修于身,行于家,达于邻里,闻于乡党,然后询于众庶,又定于长老之可信者而荐之,始谓之秀士。久之,又取其甚秀者为选士;久之,又取其甚秀者为俊士;久之,又取其甚秀者为进士。然后辨其论,随其材而官之。

夫生七八十岁而死者,人之常寿也。古乃以四十而仕,盖用其半生为学考行,又广察以邻里乡觉,而后其人可知。然则积德累善如此勤而久,求贤审官如此慎而有次第,然后矫伪干利之士不容于其间,而风俗不陷于俞薄也。古之建学取士,其凤之方如此也。方今之制,以贡举取人。往者四岁一诏贡举,而议者患于太迟,更趣之为间岁。而应举之士来学于京师者,类皆去其乡里,远其父母妻子,而为旦暮干禄之计。非如古人自成童至于四十,就学于其庠序,而邻里乡党得以众察徐考其行实也。盖古之养士本于舒迟,而今之取人患于急迫,此施设不同之大概也。

臣请详言方今之弊。既以文学取士,又欲以德行官人,且速取之欤,则真伪之情未辨,是朝廷本欲以学劝人修德行,反以利诱人为矫伪。此其不可一也。

若迟取之欤,待其众察徐考而渐进,则文辞之士先已中于甲科,而德行之人尚未登于内舍。此其不可二也。

且今入学之人,皆四方之游士,赍其一身而来,乌合群处,非如古人在家在学,自少至长,亲戚朋友,邻里乡党众察徐考其行实也。不过取于同舍一时之毁誉,而决于学官数人之品藻尔。然则同学之人,蹈利争进,爱憎之论,必分朋党。昔乐汉之俗尚名节,而党人之祸及天下,其始起于处士之横议而相訾也。此其不可三也。

夫人之材行,若不因临事而见,则守常循理,无异众人。苟欲异众,则必为迂僻奇怪以取德行之名,而高谈虚论以求材识之誉。前日庆历之学,其弊是也。此其不可四也。

今若外方专以文学贡士,而京师独以德行取人,则实行素履,著于乡曲,而守道丘园之士,皆反见遗。此其不可五也。

近年朝廷患四方之士寓京师者多而不知其士行,遂严其法,使各归于乡里。今又反使来聚于京师,云欲考其德行。若不用四方之士,止取京师之士,则又示人以不广。此其不可六也。

夫儒者所谓能通古今者,在知其意,达其理,而酌时之宜尔。大抵古者教学之意缓而不迫,所以劝善兴化,养贤励俗,在于迟久,而不求近效急功也。

臣谓宜于今而可行者,立为三舍可也,复五经博士可也。特创新学,虽不若即旧而修废,然未有甚害,创之亦可也。教学之意在乎敦本,而修其实事,给以糇粮,多陈经籍,选士之良者,以通经有道之士为之师,而举察其有过无行者黜去之,则在学之人皆善士也。然后取以贡举之法,待其居官为吏,已接于人事,可以考其贤善优劣,而时取其尤出类者旌异之。则士知修身力行,非为一时之利,而可伸于终身,则矫伪之行不作,而俞薄之风归厚矣。此谓实事之可行于今者也。

臣等伏见论学者四人,其说各异,而朝廷又下臣等,俾之详定。是以尽众人之见,而采其长者尔。故臣等敢陈其所有,以助众议之一,非敢好为异论也。伏望圣慈特赐裁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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