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宝山新塔记
赤宝山新塔记 作者:黄杰 1861年 |
黔邑多山,五行中求一火星不可得,故建塔,所以培文风也。馀则谓“学问之道,伦常为先;科甲之道,勤奋为始。此曰为文风计,尤当为民风计。”
咸丰八年戊午夏四月,馀由汝城摄篆斯土,甫下车,即披邑乘。喜当日人物迭出,民风浑朴。男女正而婚姻时,不失为龙标古治也。及视事后,见其诪张,为幻狱讼繁滋,甚至野田茅屋之风,比比皆是。
退食之馀,接见邑之老成人,询悉近来科名,亦歇绝有年。因思秉彝不分今古,何以独厚于前?风俗之衰,或果关风水之说欤?与绅耆约,就邑城外周遭形势,相其阴阳。识者谓:“对河西南角,蟠龙山之右,非建塔所,拆之。”
宜闻旧塔,原在赤宝山,颓废已久,莫知其处。盍往,观山路崎岖,彷徨四顾,忽见残砖数块,旧址犹存。佥指曰:“在是矣。赤宝诸峰,排列至此而尽。跻其巅不峦不促;俯其下沅𣲘合流。诸峰面城之南,此峰尤踞城之东南,回龙顾祖,力据上游。善地也,请复之。”
馀幕中黄荣仙先生,邑选贡;易生镜潭,知星宿、精堪舆。同履是地,皆曰“善”。馀窃疑一河之隔,近在咫尺间,何以前之宰邑者,皆未经采及,毋亦兴衰有变数耶?当其兴也,成进士者,多叠出则耶?外则俯道从旧,以及亦多能文章、工唫咏。出而仕宦,处而师儒,皆卓卓有声。抑且村居黎庶,往往随劝农课商之官莳花刈草。
相传为赤宝故事,想斯时邑地风俗,亦大可概见矣。然而盛于前者,未尝不可振于后。特虑工程浩大,需费不轻,众虽欣然乐从,而此举殊非易易。适有施生文轩,愿出金,以相议择吉兴工,固以石基。其为塔层累而上者,有七。
是役也,始于去年冬,成于今年秋,十阅月而蒇事。董其事者,可谓能急公矣。而馀之用心,所以为士民计者,当亦见谅于阖邑绅耆云。
湖南升用知府尽先补用同知摄署黔阳县知县黄杰立
咸丰重光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后来方便今人阅读,而加入标点符号的版权状况可能是:
- 若由维基文库用户自己的方式加入标点符号,依据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及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的条款释出。
-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