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牛黄坝遗址等28处不可移动文物为合川区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牛黄坝遗址等28处不可移动文物为合川区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合川府发〔2022〕1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6号)规定,结合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牛黄坝遗址等28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为合川区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分级做好保护范围划定、文物保护标志设立、保护措施和安全责任人明确等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文物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
序号 | 名 称 | 时 代 | 类 别 | 地理位置 | 备注 |
---|---|---|---|---|---|
1 | 牛黄坝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古遗址 | 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湖塘村 | |
2 | 吊嘴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古遗址 |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佛耳村 | |
3 | 河嘴屋基遗址 | 商周 | 古遗址 | 重庆市合川区铜溪镇弯桥村 | |
4 | 菜蔬排遗址 | 商周 | 古遗址 |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鱼城村 | |
5 | 夜雨寺遗址 | 清 | 古遗址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夜雨村 | |
6 | 洞灵观 | 清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花园村铜梁洞 | |
7 | 蓝家老院子民居 | 清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梁坝村 | |
8 | 老屋基民居 | 清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鹞子村 | |
9 | 瑞映巷民居建筑群 | 清—民国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瑞映巷 | |
10 | 柏树湾民居 | 清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大觉村 | |
11 | 利泽老街 | 清—民国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利泽社区 | |
12 | 鞍山院子 | 清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鞍山村 | |
13 | 常清院 | 清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常清村 | |
14 | 三兴寨 | 清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兴寨村 | |
15 | 光裕堂 | 清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铜溪镇鞍子村 | |
16 | 鸭子桥 | 清 | 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黄坡村 | |
17 | 李芳述墓(老衙门、新衙门遗址) | 清 | 古墓葬、古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盐井街道观音村 | |
18 | 锁云洞石刻 | 宋、清 | 石窟寺及石刻 | 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玉观村 | |
19 | 象鼻寺摩崖造像 | 明 | 石窟寺及石刻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龙头村 | |
20 | 杨粹中摩崖题刻 | 宋 | 石窟寺及石刻 | 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沙坪社区 | |
21 | 中国矿业大学旧址 | 1970 年—1981 年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汇兴社区 | |
22 | 国营陵川机械厂旧址 | 1965 年—1998 年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工农村、华蓥村、向阳村、红卫村 | |
23 | 人民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 | 1994 年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人民公园山顶 | |
24 | 杨瑞符墓 | 民国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花园村铜梁洞 | |
25 | 红旗提灌站 | 1966 年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黄坡村 | |
26 | 金子粮站建筑群 | 20 世纪 60 年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大油村 | |
27 | 会龙粮仓群 | 20 世纪 60 年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枣峰村 | |
28 | 陈伯纯旧宅(洋房子) | 清—民国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大柱村 |
附件2
1.牛黄坝遗址
位于钱塘镇湖塘村2、3社,地处嘉陵江左岸一级阶地上,由牛黄坝、刘家院子、沙田溪沟、小鼓浪丘、斗笠口等台地组成,东西长约1000米,南北宽约100米,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2008年和2021年,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两次对遗址进行了发掘,查明早期遗存主要分布在小鼓浪丘,晚期遗存主要分布在牛黄坝。遗址地层堆积分别为耕土层、淤土层、明清层、新石器文化层。新石器地层出土有夹砂陶、泥质陶片、红烧土粒和少量石片,可辨器形有缸、罐、钵、纺轮等,陶片上纹饰有附加堆纹、菱格纹、戳印纹、瓦棱纹等,平底器所占比例较大,有少量圏足器。发掘的较重要遗迹有新石器时代窑炉。 牛黄坝遗址距今约4500年,新石器时代窑炉在渝西地区极少发现,对研究该地区窑炉形制、烧制工艺具有文物实证价值。遗址的文化内涵对了解嘉陵江流域新石器时期文化面貌,建立嘉陵江流域新石器时期的文化序列具有重要意义。
2.吊嘴遗址
位于钓鱼城街道办事处佛耳村4社,地处嘉陵江左岸二级阶地,遗址堆积深厚,包括了新石器时代晚期、汉代、唐代、宋代及明清时期遗存,分布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新石器遗存分布在遗址东北部,分布面积约3000平方米。2018年11至2019年3月,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对吊嘴遗址开展了考古发掘工作,发掘面积共计500平方米,发现较为丰富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汉代、唐代及明清遗存,以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存为主,清理房址、灰坑、沟、柱洞等遗迹17座,出土了陶、石、瓷质器物标本100余件(套)。 通过考古发掘工作,获取了较为丰富新石器晚期遗存,从文化面貌上看应属于玉溪坪文化,丰富和完善了嘉陵江下游地区考古学文化谱系,对于研究嘉陵江流域与长江流域考古学文化的交流与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3.河嘴屋基遗址
位于铜溪镇镇弯桥村10社,涪江右岸的一级阶地上,南北长约500米,东西宽约190米,总面积约9万平方米。2008年,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对遗址进行了发掘,总发掘面积320平方米。遗址地层堆积共分8层,距地表深3.60米,重要文化层有新石器文化层和商周文化层,其中又以商周文化层为主。出土遗迹有灰坑、灰沟,出土遗物有陶器及少量石器。石器分打制和磨制两种,器形有石锛、石斧、打制石片。陶器分为泥质、夹砂两类,陶色有青灰、红、黑等,纹饰主要有粗细绳纹、素面,另见交错绳纹、方格纹、凹弦纹、菱形纹等。器型有罐、尖底盏、尖底杯、壶、盆、器座、器盖、圈足盘、豆等,制作方式基本为轮制。 河嘴屋基遗址的遗存可分两期,第一期属新石器时代,可归入玉溪上层文化,距今5600—5300年。第二期属商周时期,可归入石地坝文化类型,但也受三星堆文化影响。其较深厚的堆积、丰富的遗物在涪江中下游的早期考古遗址中较具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建立嘉陵江流域先秦时期考古学序列,研究巴蜀文化的发展及相互影响具有重要的价值。
4.菜蔬排遗址
位于钓鱼城街道鱼城村4社,嘉陵江左岸一级阶地上,南北宽约40米,东西长约100米,面积约4000平方米。2008年,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对菜蔬排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面积400平方米。主要地层为第3层商周文化层。该文化层中出土遗迹有灰坑,出土陶器以夹砂陶为主,泥质陶较少。陶色有红褐、灰褐、灰、黑等。纹饰多为素面,见少量绳纹、弦纹。器型有平底器、圜底器、尖底器、圈足器等,可辨器类有罐、瓮、盆、壶、尖底盏、尖底杯、船形杯、碗、盉、灯形器、钵、器盖等。出土石制品多为打制,见少量磨制石器,器类有锛、锄、石片、石器断块。另出土有铜钺1件。 菜蔬排遗址商周遗存属广泛分布于鄂西峡江地区、重庆地区、成都平原、陕南汉中盆地和安康盆地的“十二桥文化圈”中的亚文化“石地坝文化”类型,对于研究嘉陵江下游地区与重庆三峡地区的文化交流,界定石地坝文化与十二桥文化的分界有重要意义。
5.夜雨寺遗址
位于南津街街道夜雨村云顶山上。夜雨寺又名智果寺,始建于唐,明代宣德十年(1435年)重建,清代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再建。原有福寿殿、大雄殿、观音殿、放生池等,规模较大,现存福寿殿、观音殿、放生池、部分禅房及大面积的原寺院石铺地面,均残损较严重,呈两进式复四合院布局,占地面约2400平方米。福寿殿坐北朝南,方向320°,为木结构悬山式建筑,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面阔5间18米,进深8.55米,通高7.2米,普通踏道六级。放生池上设小桥一座,连接福寿殿与大雄殿。遗址西南方立石碑1块,碑额书《智果寺新修道路碑》,落款为“万历元年岁在癸酉冬……”该碑部分残缺,碑面风化剥蚀严重。 夜雨寺时间跨度长,在古代合州历史上具有较大的知名度。遗址分布范围广且保存的建筑遗迹较多,具有重要文物考古价值。
6.洞灵观
位于南津街街道花园村10社,地处铜梁洞松林坡以东,由山门、天井、廊洞、梯步、院坝及大殿构成,总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0平方米。山门、天井、廊洞、梯步为一个建筑组合单元,整体性低于院坝,并因廊洞顶部与院坝平齐,形成隐伏于地表的建筑群落。山门用条石砌筑,拱顶,门楣上书“古洞灵观”,落款为民国年间道长谭遁九。门内接横向长方形天井,石铺地面及墙体,天井后墙两端各开一拱顶廊洞,洞口端为向上石梯步通向院坝。院坝地面用条石铺设,呈横向长方形。大殿坐西向东,为单檐歇山式顶,小青瓦屋面,抬梁式和穿斗式混合梁架,明间6架椽栿8椽屋,前后乳栿札牵用6柱,次间9柱5穿。通面阔5间19米,通进深3间12米,通高约8米。房壁嵌有石碑11块,为清代至民国期间道观维修及田界碑。檐檩墨书“大清乾隆四十九年孟春月吉旦”。 洞灵观建筑格局完整,以山门、天井、廊洞、梯步为一体的隐伏式建筑较为特殊,大殿有明确时间题记,碑刻内容较丰富,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7.蓝家老院子民居
位于南津街街道梁坝村五社蓝家坝大田。该院子建于清代中晚期,由前堂、后堂、左右厢房和院前石坝构成,平面呈四合院布局,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前堂方向220°,为木结构悬山顶,小青瓦屋面,抬梁—穿逗混合式梁架,三穿五柱,八架椽栿,前后乳栿札牵,雕花驼峰,雕花石柱础,房前一排阶檐柱形成通廊,通面阔五间22.40米,通进深9.40米,通高6.70米,素面台基高0.35米,普通踏道两级。后堂建筑为穿逗式梁架,三穿七柱,其余形制与前堂相似。左右厢房均为悬山顶,穿逗式梁架,较前堂建筑前伸5.60米,此为该建筑的特别之处。 该建筑正堂用材粗壮挺直,面阔宽大,具有民居建筑少见的大气,两侧厢房设计为超过正堂的出头式,很具特色,部分木质构件雕刻精美,建筑体例在合川地区的古代民居建筑中较为少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8.老屋基民居
位于南津街街道鹞子村3社,建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原为当地罗氏家族宅院,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民居呈四合院布局,由大门、正厅和左右厢房围合。大门为悬山式石木结构建筑,两侧设八字形边墙。正厅为木结构悬山式建筑,小青瓦屋面,面阔五间23.30米,进深10.50米,前檐石廊柱上有方形撑弓,雕刻卷草花卉,次间和稍间开圆形和方形花窗,素面台基高0.75米,普通踏道五级。左右厢房均为木结构悬山式建筑,小青瓦屋面,面阔三间14.10米,进深10.00米,开方形花窗。正堂及左右厢房明间石廊柱共刻对联3副,内容为家族隆兴、德性培育和家风传承。 老屋基民居保持了原有建筑格局和环境风貌,石木结构建筑为巴渝民居建筑的典型体例之一,石、木构件加工规整,装饰图案雕刻精细,建造纪年明确,楹联隽永,体现了传统建筑理念及较高的工艺水准,具有较重要的文物价值。
9.瑞映巷民居建筑群
位于钓鱼城街道瑞映巷,由瑞映巷8号、10号、12号、12附10号四个小院构成。现8号、10号、12号院已维修,并将10号、12号院连通,构成一个整体院落。12号附10号院为卢作孚创建合川水厂时任工程师刘德金的住宅楼,该院位于小山坡半腰,有建筑1幢,前设院坝,由围墙围合,现存建筑为砖木结构,一楼一底,悬山顶小青瓦建筑,青砖墙体抹白灰面,铺设木楼板,底层为碎卵石水泥地面,前檐立方形砖柱4根,楼层及底层均设前廊道 ,面阔3间12.5米,进深1间6米,通高7.3米。8号院与10号院相邻,均为独立院落,各于院前设石朝门,院内各有砖木结构建筑一幢,一楼一底,悬山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平面布局上区别较大,8号院为石朝门内接侧廊与主建筑搭接,侧廊与主建筑间设天井一个;10院石朝门内沿梯步向上再设内门,内门里建筑平面呈方形,建筑前为院坝。 瑞映巷民居建筑群依托山坡地形布局,分布较为集中,反映了清末民国时期重庆地区山地城市在市民增加,城市空间有限的情况下的建筑智慧和建筑风格,具有突出的建筑特征和浓郁的市井气息,是合川城区唯一的民居院落集群。
10.柏树湾民居
位于大石街道大觉村四社柏树湾,背倚山坡,左右两侧以山岩为凭。该院子建于清中期,由正堂、左右厢房和石铺院坝构成,平面呈三合院布局,方向125°,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正堂为木结构悬山顶建筑,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六架椽栿,四穿六柱,前后乳栿,竹编泥夹壁与木装壁兼用,窗棂以木雕装饰,通面阔3间17米,进深1间6.90米,高6.80米,明间横额枋上置两枚雕花匾托,左右次间的阶檐柱和檐柱围合形成房间,建筑面面呈“凹”字形。左右厢房均悬山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通面阔18.70米,通进深9.50米。院坝以规整条石横铺,院前置石砌古堰塘一口,塘边长有古黄桷树,枝叶繁茂,与古民居建筑相映衬。 柏树湾院子结构完整,保留了原来的建筑形制和环境风貌,选址山环水抱,视野开阔,建筑用材规整,做工精细,蕴含了中国传统民居建筑的文化内涵,反映了清代中后期的建筑工艺水准,是一处保存较为完好的古民居建筑。
11.利泽老街
位于大石街道利泽社区,东临嘉陵江。老街建于清至民国时期,由1条老街和2条支街构成,整体略呈“卜”字形,南北走向,全长约380米,宽4—5米,街沿宽0.7—1.4米,总占地面积约29400平方米,现存传统民居建筑约50幢,多为木结构建筑,少量为砖石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高约5米,悬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以圆木为立柱,木装璧与篾编泥夹壁兼用,多为石铺地面和三合土地面,有的门外设石案作商铺柜台。房屋沿街道两侧连接,街面蜿蜒,规模较大。现街面铺设为水泥地面,部分建筑立面重新进行了包砌装修。老街104号附1号建筑保存较完整,为原供销社办公楼。该建筑为歇山顶式石基砖混结构,一楼一底,小青瓦屋面,篾编泥夹壁。建筑平面呈长方形,长18.4米、宽8.4米、高8米。犁头村拱桥位于老街南端约60米处,东—西走向,为石结构单孔拱桥,桥面中部向两端略倾斜,使桥面微呈弧形,全桥通长29米,通宽6米,通高8.20米,拱高7米,跨度10米,桥体结构稳固,形制保存较好。 利泽老街曾为利泽区公所所在地,濒临嘉陵江,原有建筑和环境风貌基本得以全部保留,具有浓郁的时代特征。
12.鞍山院子
位于燕窝镇鞍山村7社,建于清代晚期,为当地张姓地主宅院,上世纪五十年代曾作为鞍山乡政府所在地。整个建筑群由中院及南、北侧院构成,方向290°,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中院为主院,保存完整,由前堂,后厅,左右厢房构成四合院布局,院落中间为石板铺成的院坝。前堂建筑为单檐悬山顶,小青瓦屋面,抬梁—穿斗混合式梁架,正梁彩绘八卦及带纹图案,雕花驼峰,仰莲纹抱鼓式柱础,素面台基,普通踏道3级,面阔五间22.3米,进深3间7米,通高7.10米。南侧院布局及建筑构造与北院基本相似,但面积略小,且将前堂处设为戏楼。北侧院后期改变较大,后厅建筑拆除大半部分,右厢房拆除后重建,前堂建筑构件多有拆除后更替。 该建筑群落虽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但整体布局保存较好,规模较大,其联排院落的建筑形式为清代中晚期合川西北区域大家族的宅院构筑方式,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征,建筑外形敦厚稳重,是一处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古代民居建筑。
13.常清院
位于龙凤镇常青村4社,现存建筑仅正殿及左厢房。当地传说,清初人们“湖广填四川”来此时,常清院被树木藤蔓覆盖,人们伐木斩藤方得显现。正殿座向36°,单檐悬山顶,小青瓦屋面,明间用抬梁式梁架,12架椽屋,次间用穿斗式梁架,五穿七柱,檩间衬云纹驼峰,面阔五间21米,进深四间12.7米,通高8.6米。普通踏道4级。檐檩上墨书“龙飞乾隆拾伍年岁次庚午季冬月下浣”,“大清国四川东道重庆府合州四新里五云山常清院临济正宗第九世开劈师公□□□□老和尚崇修”。正檀上墨书“皇图巩固,帝道遐昌”,中部彩绘太极图。正殿后壁石墙上沿雕涡旋纹图案,木板壁现残存彩画一幅。左厢房被部分拆毁,悬山顶,小青瓦屋面,用圆木作穿斗式梁架,现仅存面阔3间,进深1间。 常清院用材直挺粗大且规整,立柱通体修整略呈四棱状,檐檩墨书题记的年代明确,左厢房用圆木作穿斗横枋,柱径与房高的比例较大,较早期建筑的特征明显,建筑时代与当地传说具有相应的契合,是一处较为少见的文物建筑遗存,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14.三兴寨
位于三汇镇星寨村四社,紧靠三汇场镇的山顶上。该寨建于清咸丰年间,是当地居民防御匪乱的避难场所,建有寨门一道,寨墙总长约300米,建筑形态完整,平面略呈椭圆形,总占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寨门为拱顶,方向70°,门框正中刻有狮面铺首一个,门额上石匾刻“三兴寨”三字,券顶上刻“大清咸丰四年季冬月上浣日吉旦”,门宽1.25米,高2.60米,纵深1.45米。寨墙用不规则石灰石叠砌,石缝间以三合土粘接,内外墙体间充填夯土,剖面呈梯形,平均厚3.40米,平均高4.40米。 三兴寨是家族性的安全防御设施,反映了清代中晚期社会动荡,人们结寨自保的史实。虽石料不规则,但仍坚固牢实,建筑特征明显,体现了较高的建造水平,折射了当时社会经济状况。因其建筑的特殊性和蕴含的历史信息而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15.光裕堂
位于铜溪镇鞍子村4社,该院落原呈复四合院布局,由主院及左侧院构成,现主院前堂被拆除,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后堂方向230°,木结构悬山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四穿八柱,房前为通廊,设石栏杆,面阔3间15.20米,进深3间10.60米,通高8米,素面台基高0.40米,普通踏道4级,宽4米。左右厢房对称相向,均为悬山式小青瓦屋面,穿逗式梁架,面阔5间20米,其中左厢房后设侧院,院内有天井2个,布局呈四合院,通进深25米。院子左前侧有条石砌筑的碉楼1座,平面呈正方形,高约7米,边长4米。 该建筑为典型的民居四合院布局,虽存在不同程度的残损,但仍保存了较完整的布局,庭院宽阔,侧院幽深。建筑构件中石栏的望柱头雕刻、垂柱木雕等装饰性较强,尤以窗棂雕饰图案种类多,繁复精美为其特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
16.鸭子桥
位于大石街道黄坡村八社黄家溪上。该桥建于清代,为石结构单孔拱桥,东西走向。桥全长36米,宽2.62米,拱跨4.6米。桥面平整,用材规范,全部用长条形石板纵联平辅,无桥栏望柱和镶边石,桥面东端修筑垂带式踏道14级与桥面连接,踏道上为半圆形台基,用条石包砌。桥拱为半圆形,无券脸石边,采用纵联砌置,平式叠砌,拱石之间无榫卯,系无绞拱造法。拱券两端为自然山岩,拱券起券于基石边沿,桥基及桥身两边从起券处略呈扇形展开。桥身为实腹式,石料较为规范,灰缝结合紧密。鸭子桥结构稳固,仍在使用。行人在桥的两端踏步,会发出类似鸭子的声音而得名鸭子桥,远近闻名,为当地的地理标识。该桥能发出共鸣之声较为特异,形成的原理和机制有待研究,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
17.李芳述墓(老衙门、新衙门遗址)
位于盐井街道观音村三社将军坟院子后,当地人称为“将军坟”。李芳述(?—1708年),四川合州人,青年从军,先后参与征剿贵州水西土司安坤、平定吴三桂、剿灭湖南苗人叛乱等战事,获任千总、西宁总兵官、贵州提督等职,被封为太子少保,授镇远将军。康熙四十七年卒,赠太子少傅,谥“壮敏”。李芳述墓为夫妻合葬墓,原用条石围砌,墓前设大型拜台,并有神道、牌坊及神道两侧的石翁仲,文革前,拆除该墓的石料用于当地的水库建设。现仅存石碑及碑后的土冢,土冢因连年的农耕活动,与周围耕地连为一体,难以测量。墓碑为石灰石质,方向260°,碑面刻“皇清诰授壮敏,诰封一品夫人显考妣李公赞之府君李母马老太君之墓”,“康熙五十二岁次癸己夹钟月吉旦”,“乾隆十五年庚午岁嘉平月上浣长媳正黄旗宗室李门觉罗氏率孙等重建”,碑边线浅浮雕龙纹和水波纹。碑面呈方形,通宽1.17米,通高2.90米,厚0.20米,须弥座高0.37米。 李芳述老衙门位于盐井街道办事处许家村2社,当地传为李芳述回乡时办理军务的临时场所。原为三合院布局,现存正堂,悬山式木构建筑,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前檐增设一步架,面阔五间22.8米,进深三间11.2米。明间为抬梁式梁架,梁架间用栌斗和驼峰承接,施卷草雀替,木装壁、蔑编壁间隔,大门为六扇雕花门,次间为穿斗式梁架,屋间铺设楼层,稍间为不规则石材砌筑,原为三合土地面,三级普通踏道。 李芳述新衙门遗址位于老衙门以西约1.5公里处,当地传为李芳述回乡省亲祭祖时的活动场所。该处地面建筑已全部无存,但留有少量残损台基、原建筑庭院的部分石铺地面和一对抱鼓式石门当,门当单件长1.1米,宽0.3米,高0.9米,前半部为方形基座覆缠枝花卉布幔,上竖圆鼓,鼓面浮雕双蝙蝠纹,后半部为方形基座上叠以半圆状石磴。 李芳述为清代早期的合川籍名将,墓葬规格之高为合川所仅见。老衙门、新衙门遗址等与其生平相关,分布相对集中,具有多种文物类型,对研究清代早期的墓葬等级规制,建筑形制及建造工艺等均具有较重要的价值。
18.锁云洞石刻
位于三庙镇玉观村7社唐家湾仙人洞。造像及题刻顺山湾东、西、北三面石壁雕刻,分布于长60米,宽40米范围内,共有造像8龛11尊,摩崖题刻6幅。始刻于南宋嘉定年间,明清时期有增补。造像龛以锁云洞为中心,1号龛位于北壁,龛口呈方形,龛内作平顶,高1.18米,宽1米,深0.36米,造像1尊,为高浮雕明王像,面呈怒容,一手上举,一手贴腹部执法器,通高0.97米,肩宽0.34米,肩厚0.15米,造型动感十足。锁云洞为在西面石壁上开凿的洞窟,方向110°,平面呈半圆形,洞内壁素面无纹饰,洞外顶部正中刻行书“锁云”二字,字径0.40米,右壁篆书“□德性□心学”,左壁篆书“成孝敬厚人伦”,字径0.70米。左壁另有摩崖题刻3幅,其中1幅为篆书,题刻名“欧阳文忠公赠许旌阳”,宽1.66、高1.78米。其余造像在东岩壁上或单尊,或三、五尊成组分布,彼此相距3—5米,分布较零散,营造出一种在白云山间修行的氛围。 锁云洞为古人修行之处,摩崖造像简约疏朗,充分利用山岩转折变化,使造像或显或隐,营造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禅景,摩崖题刻书法沉稳古拙,为研究古人的宗教信仰和精神生活提供了珍贵的文物实例,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19.象鼻寺摩崖造像
位于龙市镇龙头村27社。造像分布在长10米,宽5米的崖壁上,分上下两层,上层1龛居中,下层3龛并列,共计4龛(造像11尊)、碑刻4通。各龛及碑刻共编1—8号。所有造像龛均为方形弧顶龛,其中1号龛宽7.20米、高2.30米、残深0.65米,造像4尊并列而坐,3尊为佛像,均为螺发,着袈裟,结跏趺坐于方幔平铺的地面,双手于胸前结印。1尊为弥勒佛,双耳垂肩,大腹鼓突,着双领下垂式袈裟,袒肩与腹,左手置左腿上,右手抚右膝,张嘴呈笑容,游戏坐于方幔平铺的地面;4号龛内并排坐像3尊,残损严重。均为桃形背光,呈环状镂刻3层纹饰,第1层为缠枝花卉纹,第2层为卷曲纹,第3层为火焰纹。龛内第1尊,头无存,残坐高1.27米,内系博带束腰,外着双领下垂式袈裟,双手于腹前结印,结跏趺坐在置于须弥座上的莲台上,须弥座上刻2尊力士半蹲肩扛座台,龛内其余2尊与第1尊相似。造像以东岩壁有3幅碑刻,以西岩壁有1幅题刻,均风化剥蚀严重。 该处造像未被修补污损,较好地保留了原有的造型。造像的比例适中,形态自然,雕工细腻,纹饰繁复精美,是研究造像组合、雕刻艺术、人们的精神信仰等领域的宝贵文物资料,具有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20.杨粹中摩崖题刻
位于合阳城街道沙坪社区,合阳城卫生服务中心后山岩上。题刻共4幅,距地表0.6—4米,分别刻于南宋绍兴至嘉泰年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残损风化。其中3幅内容为离任官员和文人在此雅聚,于林泉之间赏酒品茗,抒怀离别之情的题句。位置最高一幅长2.20、宽0.94米,题刻人为宋军将领杨粹中,述其早年因金军入侵,举家背井离乡,后从军抗金,累经战阵,身被重创,授忠翊郎、裨将等职,离开军队后再任成都府路地方官30余年,而后归隐在此,辟园筑屋,终老于山水林泉间的身世。碑刻共40行,每行13字,楷书,字径2厘米。 该摩崖碑刻作者是北宋末年至南宋初年抗金战争的亲历者,特别是参加了和尚原和煞金平两处重要的抗金战役,身受重创,作为宋军将领,史实还原度极高,是研究当时战争过程的重要文物资料,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
21.中国矿业大学旧址
位于三汇镇枫岩湾,1970年北京矿业学院迁来至此,改名为四川矿业学院。迁校之初,从设计、取材、建造,整个过程都由师生自己完成,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工作,并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1年,四川矿业学院迁至江苏省徐州市,更名为中国矿业学院,后升格为中国矿业大学。 校园旧址用围墙隔离,以一条上山公路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分布有办公大楼、教学大楼、阶梯教室、图书馆、实验楼、总务楼、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医院、武装部、保卫科、粮站、幼儿园、商贸区等建筑共57幢,建筑之间以道路和上山梯步相连接,路旁两侧成排栽种梧桐树。校区内多为3—5层建筑,悬山式或硬山式屋顶,用水泥板瓦覆盖,墙体用当地的石灰石片石砌成,内部为贯通式筒子楼结构。除个别建筑进行了外部粉刷装饰外,旧址内的全部建筑基本保持了原有风貌,稳固坚实,保存较为完好。总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万平方米。 四川矿业学院旧址保存状况较好,完整的反映了当时的办学环境和历史风貌,是人们了解特殊历史时期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的重要实物资料,是当时人们精神和意志的象征,也是开展主题旅游,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极佳场所,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和开发利用价值。
22.国营陵川机械厂旧址
位于清平镇工农村、华蓥村、向阳村、红卫村一带,占地面积约550亩,总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1965年,因国家三线建设需要在此建厂,代号167厂,主要生产40火箭筒、82迫击炮、自动装甲车炮、海炮等军事装备,鼎盛时期职工及家属达上万人,生产区域分布有设备分厂、冲压车间、海炮车间、总装车间、动力车间、废料库、天然气站等;行政区域分布有办公大楼、设计所、职工医院、干部大楼、厂属技校等;生活区域分布有职工宿舍楼群、灯光球场、托儿所、粮站、食堂等。1998年搬迁至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 现旧址内保存较好的原有建筑总数达40多幢,占原有建筑总数量的80%,所有建筑均为砖混结构。车间类的生产建筑多为单层,硬山式屋顶,板瓦屋面,青砖墙体,水泥地面,平面以长方形为主;行政及生活设施类的,多为4—5层建筑,平顶,平面呈方形。这些建筑都保留了原有的形制,仅有部分立面或门窗作了替换,原有厂房现出售给民营企业作生产车间,原职工住宿楼等出售给私人作为住房。 国营陵川机械厂旧址保存状况较好,是中国军事工业发展在特殊历史时期的一个缩影,反映了三线建设的成就和中国军工的牺牲精神,是完整而成规模的军事工业遗产,提供了研究我国军工发展的丰富实证材料,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和开发利用价值。
23.人民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
位于合阳城街道人民公园内山顶广场,占地800平方米,1994年由合川市委、合川市人民政府修建。纪念碑坐落在用青砂石砌成的两个同心圆中,方向215°。碑座平面呈“丫”形,外砌枣红色大理石,座高1.80米。碑身呈三角状,用灰白色大理石砌成,碑正面竖书 “革命烈士纪念碑”七个烫金字,其余两面为素面,碑高10.80米。碑后约3米处建弧形纪念墙一座,正面用白色大理石砌成,书毛泽东同志“生的伟大 死的光荣”八个字,背面用黑色大理石砌成,刻“合川革命烈士纪念碑铭”。整个广场长34.87米,宽22.42米,广场入口立石狮2座。 该碑是为纪念从1926年以来,合川籍或在合川牺牲的近千名革命烈士而修建,以缅怀烈士功绩,弘扬先烈革命精神,因其革命精神内涵和凭吊先烈的纪念设施而被公布为重庆市革命文物,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24.杨瑞符墓
位于南津街街道花园村2社铜梁山方岩下。杨瑞符,国民革命军88师262旅524团第一营少校营长,淞沪抗战时,在谢晋元领导下,带领第该营500人(对外称800人)坚守四行仓库,进行了惨烈的战斗,掩护中国几十万军队撤出上海。1939年因伤在合川铜梁山疗养,第二年去逝并葬于铜梁山,县人感念其为国奋战,捐资购棺修墓。该墓在“文革”中被破坏,2015年为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合川区人民政府在原址进行了重建。墓葬由墓体、墓碑、祭台、栏杆构成,座南朝北。墓葬用条石围砌,墓顶呈檐状,平面呈长方形,宽2.4米、长3.6米、高2.2米。墓前立方形石碑,碑文“抗日将军杨瑞符之墓,生于一九○二年,卒于一九四○年春”,落款“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公元二○一年五有敬立”,碑后刻杨瑞符简介。祭台用青砂条石错缝平铺,祭台两侧建有条石栏杆,墓葬区域平面呈不规则状长方形。 杨瑞符墓是人民群众铭记抗日史实,缅怀抗日英雄的纪念场所。杨瑞符及其所属官兵为抗击日本侵略军而奋不顾身,勇于牺牲的精神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对于宣传爱国主义思想,弘扬民族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25.红旗提灌站
位于大石街道黄坡村2社嘉陵江边,于1966年始建,现仍发挥抽水提灌作用。该文物点由缆车道、抽水车、输水管、抽水房、引水管渠5个部分构成。缆车道建于嘉陵江面至抽水房间的斜坡岸边,由条石砌成梯步状,呈45°坡状,其上铺铁轨2道,缆车道宽2.60米、长约50米;输水管2根并列,顺铺于缆车道上,下抵嘉陵江,上接抽水房,并经抽水房向再上一级岩壁接通引水渠,将水送达远方,输水管单根直径0.32米;抽水车呈方形,铁皮壁及顶棚,下安滑轮,内置抽水设备,用4股铁缆绳牵引,在涨退水时顺缆车道升降;抽水房位于缆车道顶端,内置抽水动力设备和牵引、搅转设备,为单层砖石结构建筑,平面呈方形,小青瓦屋面,前立双拱石结构建筑作输水管和牵引绳通道,通面阔宽7.20米、深6.90米、高4.30米;引水管渠由引水管和双拱渡槽组成,拱跨7.30米、拱高3.37米、通高5.20米,水渠通宽2米、内宽1.20米,深0.75米。 红旗提灌站体系完备,保存较好,现仍使用。其输水范围较广,影响力较大,是当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保障。反映了当时生产力水平和建筑工艺特色,是一处重要的农业遗产类水利设施文物建筑。
26.金子粮站建筑群
位于钱塘镇大油村7社杨家湾,占地面积5625平方米,建筑面积4516平方米。粮店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拆除一座粮仓,仍存建筑基址,现存独立长方形仓8座。8座粮仓略成环状,顺山而建,呈梯级排列,仓门方向不一。其中2号粮仓较为有代表性,该仓为平层,用规整条石砌筑,混凝土连弧券顶,白灰抹墙,平面呈长方形,整栋建筑分隔为5个独立粮仓,各设木质房门,墙体石地栿处开气孔,长26.6米,宽11.8米,通高约10米。据了解仓内原有沥青铺地,现不存,但内墙剥落处仍可见沥青痕迹。其余粮仓为砖石结构,小青瓦屋面。另有10余栋砖石结构建筑,均为悬山式小青瓦屋面,作为粮站办公用房和其他仓库,金子粮站建筑群规模较大,布局完整,是一处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粮仓类建筑群,是了解当时粮食征收、储存、转运等制度的文物建筑,具有较重要的文物价值。
27.会龙粮仓群
位于钱塘镇枣峰村1社会龙场镇水库街,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粮仓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九十年代粮站改制被部分拆除,现存独立圆仓6座,方形粮仓5座,分布于东西长100米,南北宽20米范围内。6座圆仓聚集一处,呈两排错落分布,彼此相距2米,仓门方向一致,均110°,每座仓均由条石砌筑墙体,攒尖顶,小青瓦屋面,檐圈用混凝土浇筑,檐周上用四轮青砖砌筑一圈,出檐较深,檐下四方各设一方形换气孔,墙内外抹白灰,各仓于东墙设进粮门1座外,又于南墙距仓底2米处设出粮门1座。单仓直径5米,高5.60米,墙厚0.50米,进粮门宽0.90米,高1.96米。方形仓位于圆仓群以南50米至100米处,分布在粮仓大门进口道路的左右两侧,左侧4座,其中紧邻水库的一座已垮塌;右侧1座。方形仓均为砖木结构建筑,小青瓦屋面。 会龙粮仓群兼有方仓和圆仓,特别是圆仓的建筑形式在我区极为少见,比例匀称,造型优美,布局上充分考虑了空气的流动和运输的便利,是一处实用性和工艺性有机结合的建筑群,反映了较高的建筑智慧。
28.陈伯纯旧宅(洋房子)
位于钱塘镇大柱村4社。该建筑建于清代,为川东地下党金子沱武装起义领导人陈伯纯出生地和从事革命工作的据点,当地人习称洋房子。原建筑规模较大,现仅存建筑1幢,方向165°,为中西结合式,共二层,屋顶为歇山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石膏天花板,木条壁抹白灰面。正面大门为石质方门,立柱上施对联,大门上方两侧有卷草云纹撑弓一对,面阔三间17米,进深7.63米,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楼上四周设通廊,木质扶栏,柱间开拱形门洞,柱上雕塑卷叶白菜等图案。该建筑在50-60年代曾作金子乡人民公社和金子乡七大队的办公地,现楼层房间内外壁面上保留人民公社时期的标语、计划表、出勤表、评比栏等墨迹8幅。 该建筑为近现代典型建筑,见证了川东地下党金子沱武装起义的历史,保留了人民公社时期的墨迹,具有较厚重的历史沉淀,已被公布为重庆市革命文物,是一处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兼具的建筑,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