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一 锺惺集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二·行状

编辑

新安有程次公者,豪朗人也。所居之地,能使其地之人乐而争有之。业差于淮,淮人惟恐其不淮;移而之武林,武林人惟恐其不武林;客金陵,金陵人惟恐其不金陵。然而次公实新安人也。

次公姓程氏,名道赓,更名希皋,字幼和,别号弅丘,世为歙槐塘名族云。父先娶于唐,生道文;又娶于余,而生次公。祖野亭。十世而上曰讷斋,显于宋。又上三十九世曰玄涤。又上十四世为晋新安太守元谭,始居歙。盖程之受姓远矣。

公生而端慧,就外塾,所授书,一再过辄上口。然有干局。其父名儒也,雅不欲限以学究,将以世务炼之。有所经画,每与裁决。使治生,曰:“货殖非小道也,经权取舍,择人任时,管商之才,黄老之学,于是乎在。”姑使试之,使得自以其意通宾客,客多而不杂。

年二十七,命治盐策于淮,兼以其地近金陵,俾得游栖以广其意。入资南雍,冯祭酒见而器之。身为成均弟子,口不言钱,而淮之部署,胸中略井井矣。归籍其子母,全而报之父。

念广陵去家远,心动思归,不必时至;乐武林湖山之胜,距新安可朝发夕至,且曰:“废居之道,何地不可施?”改其差于武林。族子有材而失职者,察其可任,一以委之,若不知有生计者。大率如居金陵时,然倍息者再,任人之效也。而客曰仁心慕义,贤士大夫乐与之游。尝贷某孝廉金。辛丑,孝廉成进士,卒于邸,举券焚之。人以此知贷金非以孝廉故也,益多之,称程次公、程次公云。往来书问,咄嗟削牍,词理可观,有陈孟公之风。浙之藩臬守令,争以客礼之。然无所请事。至从兄见陵于贱而富者,躬囚服出理之。

无何,闻其父病,跣而归。病良已,反杭。两月,而父病不起。居丧易而戚,乡里法之。自是亦不复为往时游矣。一室之中,图史为邻,延名师友课其子,能文章,今长男瑄在予门者是也。暇日辄与名僧坐断桥,遇缓步至者,即与饮,不通名而去。

癸卯,还新安。会岁大祲,谷贵,邑令劝籴。首出千石应,价为之平。

丙辰,丁母艰,所委武林族子会计者又死,顾影单外,将反淮上故业。会姑之子黄归自燕,盛言燕中都会,质库岁息可十五。公亦欲乞一官,先举千金授之,不责券。将尽室就道,而黄之千金业付酒家胡矣。公一无问,而生计稍落,遂由金陵再至杭。

杭之故人迎劳之,谓次公将为武林人也。公内自计:游莫如武林,居莫如金陵,遂有终焉之志。风晨月夕,隐囊照袋,牛头、燕子之间,殆无虚日。而武林故人有劝之仕者,遂理前入燕之计,入资南度支,法得授鸿胪寺序班。行有日矣,会有脾疾,就医京口。旋以次子婚至金陵。虽瘠而神王。医以寒剂进,暴下,五日而卒。盖万历丁巳十一月二十六日,距其生隆庆丁卯八月二十四日,得年五十有一。

时瑄受公治命,还就新安郡试。试居前,未及试督学而归。归则属纩六日矣,故暄尤负恨焉。

娶方氏某女,子二。长即瑄,娶某,生女一,未字;次某,娶某,女四,长某,次某、某、某。

公外畅而内检,有至性。母于唐,忘其非己出也。丧而孺子泣,始与兄道文析产。兄所欲予之,所弃乃取之。有屋某所,兄欲之而难于发口,居间者缪其词。既而知其故,曰此易耳,速推与之。仍具千金佐读。盖兄亦诸生中岳岳者也。兄死而视其孤有加,其内行如此。

瑄笃学有志行,将乞文以宠亡者,于一时年位高名夷然不问,而责于予。始一岁中月数拜予门,后一月中数日一拜,最后一日数拜。予怃然曰:“此孝子也。”伤其志,为具其行事焉。

(沈刻《隐秀轩集·文冬集》止此)


 卷四十一 ↑返回顶部 卷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