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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及其他事故损害赔偿暨补助费发给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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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及其他事故损害赔偿暨补助费发给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
中华民国交通部命令
中华民国六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交通部(68)交路字 27462 号令订定发布
中华民国七十年四月二十八日
交通部(70)交路字 09472 号令修正发布第 3、4 条条文
中华民国七十二年十月十七日
交通部(72)交路字 23219 号令修正发布第 3、4 条条文
中华民国七十八年九月十五日
交通部(78)交路发字 7839 号令修正发布第 3、4 条条文
中华民国八十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交通部(82)交路发字第 8205 号令修正发布第 3、4 及第 5 条条文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115号令
修正发布全文 13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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