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闲静堂集
卷四
作者:宋文钦
1788年
卷五

答姨弟任直中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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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仲之来。蒙君寄书与所为文三篇以求正于愚者。而且责不报前书之过。谓有负先觉之义。惜乎君之志美矣。而吾无足以称之焉。吾观君所与季兴序。论读书有古今之异。而欲追古所谓大人君子。气盛而志迈。卓然出于寻常之外。若吾者少染于词章之末。长迷乎仁义之涂。方得此而自惕焉。将为何言以副君之指哉。且吾不报前书。亦有其故。向吾论诗。不越乎乐府古诗之支流。而君所推原。乃出入于诗书六艺。英思高识。词理炳然。循览愧伏。遂不能报。而君犹以先觉之义责之。不亦左乎。然以吾数年之长。忝为之兄。虽君之所已知。吾之所未能。而强颜而言之。幸不为罪。君之言固曰道德实于内。则何有于文章矣。而犹切切然欲吾之有言于论诗者何欤。抑君之言虽如彼。其心犹不自信。将以文与道者。为二道欤。夫文与道之分久矣。今以区区之力。欲合而一之。其不自审也明矣。然吾以为贱之以为可弃者。不察文之用者也。贵之以为可专者。不知文之源者也。夫有其道。斯有其言。有其言。斯有其文。恶得贱而弃之。无其道则无其言。无其言则无其文。虽欲贵而专之。又何可得也。辞不修者。不能无差。质不善者。无所施采。故心得之而不能宣于言。言宣之而或不能措诸文。则源阏于流。而吾所得于心者。不可传于人。如此者贱而弃之之过也。言而不出于其心。文而不迹于其言。则外诡于中。而俳优淫靡之辞作。如此者贵而专之之罪也。毋弃毋专之闲。而文章之旨可见。非吾强合而一之。自不得不一也。君以为何如哉。君年才十七。词致之美已如此。何患乎无名。而何必汲汲然作为文词。以著见于世为务哉。愿君益自厚。无欲速无自小。浸涵于六经四子之腴。昭明理义之原。所识知日以益广。则所欲言日以益众。若其为文之矩矱准绳。固在自得。不待佗求。而君所谓大人君子之言。可以渐致矣。吾少尝学诗。颇亦自喜。已而思之。古之人为诗。被诸管弦。施诸宗庙朝廷。其为用高明博大若彼。而吾之为诗。不过梏于云月花鸟之靡。舍之不损于性情。治之无补于人事。遂厌而去之。日益销亡。不足复为人说。君毋为怪。卒卒不能尽布其有可否。君宜悉加回驳。吾当卒为言之。

答李衡老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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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凝沍。伏惟侍欢多庆。动履益卫。夏闲承书。谕方读易。伏想玩心高明。大业日跻。即今讲读。亦复何居。前后所被书中。皆有心喩实得之教。辞意不啻眷眷。所以为戒者甚切。此实从古圣门相传旨诀。君子之所以日进于明诚而不已。末学之所以日趋于虚假而不返者。其得失专在于此。虽其引而不尽发。然其入路之轨。用工之度。亦隐约而可识矣。每念奉违颜范。忽已累年矣。而以尊兄笃实专确之资。其所以自修者。又端的密切如此。则盛德之日新。不待问而可卜。区区者之叹服倾仰。何日而可忘也。如仆者于盛教云云者。非不有意焉。而志愞气惫。因之以百冗胶扰。其或作或止。不啻十寒而一㬥而已。新知未继。旧识日荒。每一抚念。未尝不嗟悼皇闷。亟思亲近有道。扶接善端。补改愆尤。庶几少偿志愿。其所经营往来于中者。每欲于近地讨一静处。以图几月会合。为连床讲质之益。而迄未得就。或偸一闲隙。如向岁飞庵之会。而又适尊兄远出。不谐黔潭之约。两皆纬繣。一会之难。乃至于此。不堪浩叹。而下此之计。亦欲一进信宿。面承雅诲。兼以谢累辱之盛眷。而比岁以来。丧故忧患。终年淟汨。卒无以振拔以遂其诚。自速于𥳑慢之罪。虽明者之能察。而愧恨之怀。不能自喩。然其耿耿者。终不能已。要当一就之。亦愿尊兄留意图之。入峡以后。忧患冗故。一味缠绕。昨来始借佳山僧舍。欲就静中。稍稍收拾。且了论语残课。孤坐山中。益怀高风。然相距稍远。又腊前馀日无多。未敢望会合之便。第切倾向而已。

答柳晦之应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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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四无意者。不诚之意耶。意之诚者。似不可无。

注以意为私意。则宜无佗意。圣人自然而然。无一毫经营计较。故曰无意。程子曰。圣人之心。应万事而无心。周子曰。诚则无事矣。在学者则诚之而已。意诚之至则无意矣。不知然否。

答柳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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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寄书。咨以所见。诲以所疑。区区感荷。宜即奉报。而疾病昏颓。至今不果。殊以为恨。当今救弊之道。宜莫过于结布。愚亦无异辞。特谓立法多未善耳。良役弊原。惟在不均与多额。今以结布为可救者。谓其可以普取而均出。无复苦乐之殊轻重之差。则使百姓得以安其乡井。保其妻子。为国家数世之利耳。今巡使所以为法者则不然。谓额不可一减而役不可全免。以山郡所纳之保布。归之于田结。以海邑所纳之饷米。分为身役。六斗米者。本一匹之数。而山邑又将不得不为布。是特轻之为一匹而已。非免其役也。特分之于田与身而已。非变其制也。民之情。果以二匹为难而愿为一匹之役否。彼既有一匹之役。而所谓结布者。又镇长相随。则其为四五匹与六七匹。未有所定。民果不以为苦否。彼为一匹。则父子兄弟之相聚。族党邻里之相坐。独无十馀当番之并征者否。果以为当然而无厌避之计否。其假故伪逃。不可推究。隐匿诈冒。艰于签括。果有以异于前否。法之初行。民莫不以轻且少为乐。不过数年。其弊一如前日。行且目见之额不可减而役不可免。则弊终不可救。不待智者而知矣。盛谕以六斗十二斗一匹二匹。其闲不能以寸。可谓明确。而至于方来之弊。似犹有未尽晣也。巡使谓本道田少军多。而排比取准。不得不然。愚请其姑舍排比而先定法制。盖必先计田收之多寡。民力之堪否。而定法制之便否是非。法既便且是矣。而排比而足则为甚善。排比而不足。则或请朝廷。姑借所不足之数。本道亦新有军作米数万石。以行数年。以为取次通融诸道之计。不许则亦不得行而已。凡君子之于行道。何可以必行为期。求成为务。不顾法之便否民之苦乐。而但以排比取足而已乎。巡使之意。似未以为可。区区之言。虽劳而无益耳。不知高明以为如何。来教以前言为悔。愚恐未然。士君子读书明理。身家之馀。即国与天下耳。其得失利病。与朋友往复。有何可吝。勿复悭秘。还赐剖教。

答尹君举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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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询疑礼。岂仆所敢知。而即出于博访之意。不敢孤耳。据礼父母之丧偕。先葬母而其葬服斩衰。则今亦当服祖父斩衰。既服祖之衰。而不随祖柩。反随母柩。于义似未得安。母柩之无主丧者。虽为缺然。然既有所重。亦抑情而已。未知如何。若依古礼。先葬母而归后治祖葬。则自无此难便矣。

与金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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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与君说话。皆出片片赤心。不知能铭受否。若于吾辈之言。一切如风过耳。则真所谓虽有善者。亦末如之何矣。千万念之。既在长者之侧。不特文字而已。虽言语行事至微细者。遇有疑难。即以禀请。讲求是处。不可一毫放慢。方为有益矣。然且除万事。只得心君安定。要向善道。不入邪径。则何事不可为乎。千万痛省。念玆在玆。如疾痛处之。不能忘则庶乎有进矣。

答金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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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俊德

性身生学。固就圣人域内。细加分别之语。而乃若各称其德。则不但云性之生知而已。必曰克明俊德。必曰克明德。文王必曰取人为善。正见圣人之不自圣。而可谓善言圣人矣。

分命申命

羲仲和仲。明言出日纳日。而羲叔则但云敬致。若在平秩之上。则不知所致者当为何物。故移就下句。与日永连文。未知果如此否。朔方虽云日沦地中。然冬至之日。正为和仲之所当测候。既曰日短。则岂无所事哉。或别无致之之礼。故不言欤。然敬授民闲以所当改易之事。则固不系于致礼之有无也。

期三百注

月行度数。虽不能细筭。而全日二十九日之积。为三百五十八度十九分度之十三。其馀者为六度十九分度之六及四分度之一。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乃半日有奇。约九百四十分日之七十六分。月行退一度。九百四十分日之单四分。月行退十九分度之一。凡四百五十六分。月行退六度。又二十四分。月行退十九分度之六。又十九分。月行退四分度之一。总合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退尽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与日会矣。试详推之。

乃言可绩

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言之能底绩者鲜矣。故先闻其言。后考其功。乃唐虞之法也。

胄子

重在胄子。大学或问可见。庶子则包在凡民俊秀之中。独举胄子。举重以见轻耳。

答金定夫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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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以阴阳五行云云。下文以气成理赋对待说。而上文阴阳五行。只说气之本。却不傡说理之本。

阴阳五行。是合理气说。气成即二五之气。理赋即二五之理。

物之循性为道者。如虎狼蜂蚁。固易识取。而至于牛耕马乘。犬司夜鸡司晨之类。其为循仁义礼智者。却甚难见。就其气质蔽塞之中。艰辛分属。终不快活。不如直就原头。了得理一分殊四字。便是多少历落。

仁义礼智之外。更无所谓性理者。无性理则已。有性理则即仁即义即礼即智。舍此而论理一分殊。则所谓理一者。无乃近于汨沦而不能历落乎。犬牛之能卫其主者。称为义狗义牛。即此俗语。便是真谛。吾辈见理不明。自家平居作事。亦不能了其为何性何端。则于物之蔽塞者。何能了然目见。此非性理之不快活。乃吾见之不快活。何可以其不快活而迁就佗说乎。

不睹不闻与未发。两个地头。

不睹不闻。指境界外也。未发。指实体内也。由不睹不闻以外。属乎动。由不睹不闻以内。属乎静。不睹不闻者。界断内外动静之闲。而戒惧之工。由外而入内。自动而归静。睹闻虽泯。而思虑尚在。则加之以收摄。思虑既息。则从之以保守。集注所谓自戒惧而约之。以至于云云者。其意似依俙如此。恐不当立为两个地头。亦不必以迥然各项及无所用工为忧矣。不审是否。

答金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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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之性同异

性理之争。将见玄黄。从古斯文。未有此事。圣贤论性。将求益于身心。而今人论性。惟取快于口舌。喜怒骄吝。皆由此作。虽使有得于空言。其为伤败于实德大矣。如愚陋不学。又何敢妄入蛮触之地乎。盛论于所攻之说。头脑委曲。似多未悉而所自为说者。又未能周匝精当。窃愿深加涵泳。积久体认。于性命大原。昭著融通。则是同是异。不待辨说矣。

人物性同而道不同

章句之于性道。皆指本然。而于教方论气质。性同则道无不同。今疑其不同者。乃气质之拘推不推之分。而教之所以不同。非道不同也。若如盛说论性于本然。而论道于气质。则恐无未安否。且各一二字。亦恐少差。

道不可离。是道之本体。自不可离之意。

自人而立言。故下可字。若自道而言。有何可不可之可言。或问所谓循之则治。失之则乱。无须臾之顷。可得以暂离以下数十字。说人不可离道之意甚明白。不知何故疑之。所谓不可离者。虽在我云者。即道不远人。人自远之意。非如盛论之旨也。若道之自不可离。则本不须说。或问斥是氏此论甚严。其拟改杨说者。若曰以下五十馀字。又与上文相应。恐难佗求。

霎时未发之君子。未必皆尽夫变化气质之极功。则当其未发之时。素禀之浊驳者。亦必自在于帖然退伏之中矣。若曰不然。则其以为变而为善耶。抑以为化而无耶。愿赐一转语。

颜子三月不违仁。故于孔子。有大化之差。诸子日月至焉。故于颜子。有宾主之别。其等级固迥然不同。然区区每疑方其不违之时。孔颜之同异何如。日月至焉之时。颜与诸子之同异又何如。岂元不可谓有同欤。抑但理同而气绝异欤。若元无同则圣可学至为空言。若气绝异则变化气质为虚事。若谓不违月至之时。浊气驳质。俱在退伏。必到神化之日。一朝融释脱落云。则殆是一超直入三昧界。恐无此理。且所谓退伏。又作如何区处。区区本无的见。不敢妄立论说。虽使成说。转恐郞当。幸更就此体究。若了此义。则自颜子以下。至于初学者之未发时气质。必俱有可言之实而不劳争辨矣。

率性之道。道之本然。和之达道。道之已然。

人之语道。不知其由于吾性。而有待于修为。则是道为假设文具。而为有时而可离。此异端之所由作也。圣贤忧其然。故子思曰。率性之谓道。而朱子以非人率之。非因人方有发明之。盖谓此日用事物当行之路。本原天命。自来具有耳。此乃彻终始通天人之言。不分未行已行。只是率性中和者。乃直就人身性情。指出全体大用。正说道之本然而非谓人率之也。若使中得为天命之性。而和不得为率性之道。则更求何者为率性之道。而所谓率性之道。又将安顿在中闲何处。只缘高明因朱子之言。求之太过。朱子明言达道者循性之谓。而高明反曰非谓循性而为已发之和。朱子注训之例。之谓二字。即此便是之辞。至如所包甚广。亦谓之道等语。种种差错。幸更商量。且已然者。若指人之已孝于亲已忠于君。则当曰行道。或曰遵道。今曰达道而已。则是道之本然而非已然。已然二字。不可语道。○朱子答胡季随。谓程先生说率性不如此。然程子说。未尝以和为非率性之道。似是季随之问下段。别有解率性之说。而为编集时删去耳。门人问目。例多删节。恐不可为断。

不睹不闻之前。如云未生之前。

领教。然有一朋友云章句从戒惧而言。故戒惧为通动静说。约之者。谓自所睹所闻而约之也。或问直指不睹不闻而言。故戒惧即为约之之事。前字固为时字之义。而二说则略有不同云。未知如何。

至静之中。不当句绝。

盛谕似然。然至静之中。指时分地头。而未是大本无所偏倚。方指大本之体。则至静之中。何妨句绝。忙连二字。意象不佳。此等语出于明季讲家。求欲敏妙而无益本旨。恐宜戒之。

时中之义。专属动。

章句训释之法。皆随文立义。权度精切。无一衍字賸句。今若以此中字为无过不及之中。而不偏不倚。但为其本而已。则朱子当曰中者无过不及之理。而其本则不偏不倚也云尔。必不直下平说。更无轻重主客。使人不可晓如此矣。朱子之论时中。固多归之用。然时中字直接中庸之下。则不应异义。且所谓戒慎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者。岂谓戒惧为时中之来历而已耶。抑即为时中之工夫耶。愚意恐以中字训释为主。而参之此注。以戒惧即为无时不中。当下工夫为完然。不敢必其然。

鲜能知味。兼知行言。下章道其不行。亦当为总勘。

鲜能知味。固兼知行。然道其不行。与第七章不明为对纽。恐不可为总勘。

九章皆倚于一偏

均国辞爵蹈刃。苟合于中庸。则即中庸已矣。由其或因资禀之美。为难能之事而不能合于中庸。故但为一偏之行而已。恐无别义。

十章中立不倚

不但曰中而曰中立。则是专指行事上不诡随畔援处说。不倚则益见中立之强固。恐与不倚之谓中有不同。

中之大本昭著。和之达道流行。皆费也。即此昭著与流行。原无兆眹则隐也。

分属与各有。无论是非。只以实体论之。则所谓性者。即天命精微之本体。赞其妙而至于无声无臭。此而不得为隐。则更无隐矣。费专指用之广处。意义自殊。今以大本昭著当之。则费又失其名矣。以大本而无兆眹。为费而隐。则是以无极为隐。太极为费也。其可乎。

天地所不能

覆载生成之偏与孔子不得位。只是一般形拘势隔。寒暑灾伤之偏及某未能一。只是一般于理不尽。不必如是分疏。

鸢鱼与必有事勿正。同活泼。朱子论此。有前后之异。

前所谓绝是二者之累。而天理自然之妙。得以流行发见于日用之闲者。即后所谓必此心之存而有以自觉也。自觉者即发见之意。至云全体呈露妙用显行。则说流行发见之意。尤明白矣。后所谓非必仰视鸢俯视鱼而可以得之者。即前所谓若鸢飞若鱼跃之意。语句虽殊而意无不同。自觉云者。如云见道知道。乃觉夫道之在己者云耳。今谓以此觉彼。则全非朱子本意。乃若朱子初说。则以必有事而勿正。归之于道体流行之妙。以为非有必之勿之者而鸢自飞鱼自跃云矣。此则似非程子之旨。故改而弃之矣。

某未能一。是自谦之辞。

以众人观圣人。谓之尽分。圣人之意则何尝自谓尽分。如舜固大孝。而于其父母兄弟。仅能使其不格奸。不能使其为圣贤。则舜之忧多矣。岂不是真不能。此等处。须大著心胸看。

夫妇所能。圣人所不能。上章以费之大小分。而此注则俱属之费小。

十二章章句所谓圣人所不知不能。则举全体而言者。谓举全体而言。则其中有一二所不知不能云耳。即如不得位问礼官之类。今以全体为圣人所不能。则恐错解本义矣。即其不知不能者。乃费之小者。上下章别无异意。

鬼神

鬼神之义。程朱宜别有奥语妙解。而其训止于此。岂不以其难言。而欲人之即此体究。可以推知耶。至于以不见不闻为隐。则朱子之意。可谓和盘托出矣。然区区愚昧。终患难晓。今高明所为说。纵横通透。可见深造。叹服叹服。然所谓早已与理合一底物事与理偕行等语。欲圆而反滞。欲妙而反拙。名言之难。有如是耶。体物不遗。其费至广。而就其中举祭祀一节以验之。即神即费。何可分而属之气。阴阳合散。无非实者。即神即隐。何可分而属之理。据章句而论之。则高明所谓以气言而要人认取。以理言而明其准则者。似皆可疑。章句不曰阴阳合散无非实理之所为。而但曰无非实者而已。则盖于此著理字不得耳。恐宜著眼气主理宾。则所谓兼费隐包大小者坐地。恐偏了些子。亦更商量。

丧祭礼章句。推己及人。

制为礼法。以及天下。即推己及人。来谕信然。凡推己及人。非谓人我恰同。但各得分愿。则即恕之事而仁之施。

三知三行分与等。意无轻重。

三德既以知此体此强此而立言。则以分言者乃正义。以等言者是推说。

致曲善端发见之偏。是谓事之所偏。非气质之偏。

来谕固是。然既非圣人。则其所发见。各随其气禀而有过不及。故曰悉推致之。各造其极。而或问又详论各造其极之工夫。非以所禀厚薄。即为偏也。章句或问恐无不同。语类说未详何故。

诚者自成两自字。是各自之意。诚字兼实理与实心言。

各自之意犹未稳。恐不如但作自已解为胜否。诚字以实理在心者言。故主意在心。而下段注。又以实理为解。孤立悬空说一段。是以自成为自然之意。与章句不同。宜更详之。

愚贱本是一人。特互举而备言之。总重无位者而言。

有其位无其德。明是说愚者。此章虽说为下不倍之事。然对举而带说。以形正义。顾有何嫌。此是文字常例。何至辛苦迁就如是乎。

不显惟德。显字当作思勉看。不当作言行作为看。

此固是不思不勉地位。然经文立言。各有主意。不思不勉。是言得之之由。不显惟德。是形容其妙。笃恭则直指其实。若以不思不勉。论不显地位则固是矣。而岂不龃龉乎。此章自衣锦尚䌹。㴑而上之。凡所谓不疚无恶不动不言不赏不怒不大声色。皆是一意。至其极则归之于无声无臭。而朱子但以至德渊微释之。则不显之意可知矣。此章诸语。与二十六章不动不见无为同意。所谓渊微。即又前章渊渊其渊之义。

不大声色。孔子之言。指政之法度言。子思引之。指德之圭角言。朱子会此意。以犹有声色未足形容释之。犹断章取义之例。

声色非指政令法度。犹孟子之言声音笑貌。诗人赞文王而曰不大之。则犹是宽说。故孔子极其至而论之。而子思引之。朱子所释今但以下十五字。正是剔出孔子言中之旨。而发明子思引用之意。子思之意。即孔子之意。朱子之意。即子思之意。何可分释隔断。谓有异同乎。诗经本注。程朱语极明白。诗人之意。以不大为不㬥著则亦可矣。而孔子终以大字为未尽耳。与寡欲无欲语。恐不相类。

与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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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卷。见诸贤文会之盛。善道之益。松茂而柏悦者。区区之心耳。复何言乎。第其赞辞虽工。少下学之戒而多玄妙之旨。又或有涉于老庄之意者。初欲相对奉评。而今不可得矣。且有一疑焉。古昔圣贤类不以名字为观美。归以识别而已。降而俗末。有所谓别号者。则圣贤宜无取焉。而朱夫子犹为之者。诚以从俗耳。如麻冕注事之无害于义者从俗可也者。是其义也。至于别字者。未曾前闻而创于诸贤。得无近于文具而为人所疑乎。灵均正则。是屈氏修辞之语。而后人视为名字。然渔父卜居。皆自称屈原。则其不以此为名字可知。而如孟子之谓一字子车者。陶先生亦有渊明元亮之字。此类甚多。则或是传闻不同。或是改字耳。恐非如诸贤之相议而相命。一新其号如此也。立虚名而害实德。鄙见诚不见其可也。即欲奉报。而近来久不敢以文字烦人耳目。坐是趑趄。且即欲诸贤之改是也。而仆又为之文字。则是从而留其迹也。览已乞即毁之。

与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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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者进见。闻执事言。崔鸣吉有大勋。其言绝倍伦义。令人心骇目。彼鸣吉者。倍君附贼。卖国徼利之人。而学士大夫乃公言颂其功。以为忠于社稷而达于权。噫。人臣之道。莫过于忠。使佗日当鸣吉之所为。亦自以为忠而争先为之矣。夫鸣吉之罪。不可尽书。而唯求利于己而已。故胁君父而纳之虎狼之陈而不恤也。缚义士而投于鼎镬之内而自以为功也。驱子弟以攻父母之国而无所隐戚也。使非有所利焉者。其何忍于是矣。忠于社稷者。犹如是乎。推其心之所自。如可以利于己。虽败宗社危君父。未必不忍为也。而权也者。圣人之大事也。古之人。惟汤武伊尹周公不得已而用之。乃推此而比之。其亦殆矣。且谓吾国之民。由鸣吉而获生。夫人之所以生者。非血肉蠢动之谓也。故诗云人而无礼。不死何俟。而今人恶不善者。必詈曰不如死矣。此言皆何为也。自变故以来。忠臣义士刳心抆血。捐死生殖礼义。然而先无救于下城之辱。后未及乎复仇之举。徒死而无补。空言而无成。然使吾邦之士大夫。粗知君臣之分节义之重。上下相维。不至于灭亡者则是功也。假使无是而君不君臣不臣。伦常败坏。胥为夷狄禽兽。犹足以为生乎。鸣吉欲尽灭我人类。而诸君子起而生之。乃推功于鸣吉。可谓倍恩而事仇矣。呜呼。诸君子之泽。久而斩矣。而君臣之义存者无几矣。自我康献王事高皇帝。奉诰命立国。子孙世世为君臣三百年。吾君之所君。其尊无比。理宜加敬。而乃或公言慢之曰。远矣。非吾之所亲事也。噫甚矣。倍道乱常。未有大于此言也。天王之义。经传言之甚著。然不暇远引。且以闾巷之所常睹而易知者明之。人无不敬其父。父之父为祖。亦无不敬其祖。父之于祖。邦君之于天王。其义无二。敬其父而不敬其祖者。未之有矣。不敬其祖者。未有能敬其父者也。故文钦以为慢其君之君者。必不能敬其君者也。不敬其君。而人臣之义。犹可谓不亡乎哉。嗟乎。学士大夫进用于朝廷。入而讽议于君。出而与其僚友。往复讨论。恢明正道。振揄一世。纲纪之所倚。礼义之所出。而治乱之所系。乃其称言于彝伦之际者。或乖倍至此。纲纪何由而不隳。礼义何由而不熄。而国何由而不乱也。噫嘻。使至于此者。皆鸣吉之罪也。文钦窃见今世贵重老成。不喜少年之言。指为怪论。言之固无益。然非文钦言之。执事无由得闻。借令由文钦之言而君臣之义。毫末可明于世。而惧获戾于学士大夫。卒不敢言者。文钦之罪。于斯重矣。试恕其狂而少赐观览焉。世道之幸也。

文钦为此书。论鸣吉之罪。以为附贼卖国。世之人必群起而攻之。指以诬妄。且言者以鸣吉不计死生。单身入虎豹之群。为有胆略。可以立大事。非佗人之所及。吾得以幷辨之。鸣吉有机诈能计事利谈口。而方其逆虏也。将逊言而乞降。审无死生之虞。何待于有胆勇而能往焉。且虏僭大号而东来。其志在于降而非在于和。儿童之所知也。而鸣吉之归。扬言胡无佗意。专欲得和。而自汉城径退。上以欺君。下以欺朝廷。皆以为修和好申前约而无复忧矣。言未卒。而虏已迫于城。使鸣吉往而不知其形。乌在其为略也。使万有一知而不言。卖国附贼之罪。安所逃乎。而况不特知而不言而已。固已与之私约而讳之者耶。方虏之来。欲胁降我君臣。而见鸣吉国之大臣。貌卑而言谀。可以为内主。而不以其来意告之者。万万无此理。鸣吉恶正论之不附。欲挟强虏而为援。以树奇勋固宠位。当两骑偶语。其不与之输诚而交约者。亦万万无此理。明者若目见于前。而人反骇之。谓无迹可信。夫丁卯以后。主和者多矣。不但鸣吉。虏何独深德于鸣吉。而江都之陷。使一卒建令旗。护鸣吉室家。毋敢侵犯。噫。鸣吉何以得此于虏哉。其可知也如此。而犹不以为卖国附贼而称社稷之臣者。吾亦末如之何矣。

与元判书景夏○代叔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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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儿之名。得玷政目。实是分外。有以见台惇睦之眷。而及阅政目与得于道路之传。则台之意固与穆之裔孙。为一视并收之计。而其所以进退予夺于其闲者。又有出于常情之表。传闻之言。虽难尽信。而政目之誊传者。有不可讳。则甄录之及。何敢以为荣且感哉。夫鑴穆之以礼阱陷害我曾王考。𥚁及于泉壤者。以台博综。何所不知其戕贤毒正之罪。固应为善类之所共愤疾。而况如台者虽是外孙。均有子孙之名。宜有同仇之义者耶。今乃奖拔拂拭。汲汲然恐后。则其不以穆为有戕贤毒正之罪。而且以其子孙为名贤之后裔也审矣。其所以自处者。不以同仇之义者。又可知矣。在台为公。虽不顾私。而吾辈之心。宁能晏然耶。亲之之情。不忍但已。辄有云云。惟台明示指意而进退之。

崇贤书院移太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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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念我同春尤庵两先生。绍先圣之遗緖。建天下之大经。有功于斯道甚大。为德于斯人甚厚。而尚不克陞享于夫子之庙。甚失尊师象贤之礼。而为吾徒羞久矣。伏承诸君子悼大典之阙遗。愤士林之衰愞。三上疏不获请。旁求四方之助。凡为先生之徒者。既闻有命。若聋者之听。若跛者之起。孰不驩欣踊跃。裹足疾奔。愿从其后者乎。然某等区区之心。窃有不安于此者。治任欲发而卒不可果。乃敢略布愚浅之见。以请教于诸君子。幸有以察之。窃惟师者。道之所存也。故道不尊。不可以尊师。尊师而不以道。非所以尊师也。故凡吾徒所以欲尊奉两先生者。诚以其道之可尊而已。而非苟以俎豆之享。求为先生荣者也。故先生之道不尊。不可谓尊先生。吾所为尊先生者。不合于道。亦不可谓尊先生也。愚闻之师。君子之道。不伸则屈。不长则消。未有不屈不伸不消不长之日。此古今之常理也。由是观之。两先生之道。于今世不可谓伸。不可谓长。夫其道既屈既消矣。则先生之不尊于世久矣。而为先生之徒者。不能绍明其业。恢张其义。使夫一世之人。有以识夫先生之道。真可以配先圣而无愧者。顾汲汲焉惟从祀之为悦。其可谓尊先生以道者乎。孟子以得为而不为。与不得为而为者。为罪之均。区区者妄有见乎此。窃欲抱遗经守緖训。以俟夫道之长而伸焉。不敢随行趋列。以陪明教。诸君子以为何如。伏想诸君子处国学抗崇议。是非得失。讲之已熟。虽其意亦岂以先生之道为不消不屈。而可以举盛礼而无疑焉者。抑慨恨于公论之久閟。而欲以耸闻于一世而已。某等生长是邦。沐浴遗泽。其愿两先生之尊显光荣。固不后于人。而乃敢为此言者。诚欲尊其师者。一出于道理之正而无苟焉耳。惟诸君子察其志而宽其罪。

往岁乙卯。太学上疏请两先生从祀。崇贤院儒将起而应之。余兄弟与宋能相以为时不可为。共会院斋。与诸儒议既同。宋能相属余为书。然其设辞甚难。仅如是而已。宋能相以为甚善。将送之太学。乡里之议谓众士欲尊其祖。而子孙出而沮之。是大无礼。遂不敢出此书。而书院亦上疏矣。第存其稿。以见当时之意。

答方伯在文义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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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役之法。自祖宗数百年来。沈浸蛊坏。至于今日。而其弊极矣。国家危亡。在于呼吸。而卿相侍从之臣。怀禄保位。争妍斗宠。不复知民国之为何事。其或耳目所及。略知事势者。亦不过为之嗟叹。而视之以秦人之瘠而已。独执事慨然发愤。视为己分。筵对疏封。屡烦不休。不计君相之肯否。不恤一身之颠沛。其志可谓盛矣。其诚可谓至矣。区区窃从下风。钦仰诵叹。赞成之不暇。然伏见结布假令。犹多可议。向于拜见。敢献一二可疑。亦未尝不和颜色以受之。然卒未有以反复询访。以究得失之极。岂因本事已定。有难移动。抑以筹画已熟。无待人言欤。如文钦愚浅。素昧世务。不足为可否有无。而若执事所以听言之道固如是。则区区者窃以为过矣。夫知天下之事者。必以天下之耳目为耳目。成天下之务者。必以天下之心为心。独运则虽圣智不能有为。好善则虽中人优于天下。故询谋度诹。必咨于周者。使臣之急务也。众善忠益。必集以广者。往哲之宏规也。执事受藩宣之寄。制苍生之命。位高而任重。责大而事繁。虽在平时。尚弘斯义。况今欲更张祖宗之制。一革数百年之弊。宗社之安危。亿兆之生死。在此一举。可不慎欤。可不惧欤。伏愿执事益恢听言之智。益懋舍己之仁。毋主先入。毋见目前。计事必周。虑患必远。立法必均。体物必恕。必使吾之所以自为者。一出于天理之正。而无一毫计功立名之私。杂于其闲然后。持此而上责君相。下临郡县。则庶乎孚诚而徯志。泽流兆庶。功存社稷矣。岂不晟哉。文钦忝在管下。将奉承教令。奔走于斯役。苟有所疑。不敢自外。伏惟恕其僭妄而深加之意。则民国幸甚。盛议疑目。复具一二。条列如左。亦愿察纳焉。

附结布议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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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道田结。监营句管别置。

天地之闲。生财之数。大要有限。上下内外损益予夺之闲。相为赢缩于不知不觉之中。故圣人必曰损上益下。必曰节以制度。一年所收布几万匹。已足以瘠民亡国。汲汲求救。变为新法。则要当十分撙约。比前杀减。方为实惠。虽一粒一丝。不可有所加赋。今既量出为入。又取优于前。布至二万馀匹。米至十馀万斗。则此布米独不出于民闲乎。本为恤民之谟者。或归聚财之蹊。则将何以解百姓之诚有乎。愚谓不可不更加称量。但使仅充而无馀。方为合义。

国初田税。为什一弱矣。

孟子以重之于什一者。为大桀小桀。宣公税畞。春秋著讥。君子于此。盖兢兢焉。今以民竆势棘。不可不变。为此一切权宜之法。然于先王之意则相去远矣。湖西诸邑田税大同纳米纳布者。几相半纳米者。或可以八十斗稻应税。至于纳布之邑。一结所纳。殆费八九两。今年米贱。八十斗米。不足取盈。况以稻乎。正宜毕达民隐。冀厦毡之上。知蔀屋之苦。而今谓平日之税甚轻。加之一匹。尚不足为重敛。则是将使君上轻视竆民。不惮厚敛。启无竆之弊。愚谓不可不改。若或出于求可求成。欲君上之喜闻而命辞如此。则尤不可不深省也。僭易及此。惶恐惶恐。

以凶岁言之。税之重于前。

凶岁则一结所出。或有全失者焉。或有半收者焉。取其什一。以应田税大同军布。岂有多馀之理。但论米之贵贱。而不论所获之多少。恐为未周。且既就前日之税。加之一匹。而谓之不重于前立言。亦未亭当。亦恐当改。

每结雉鸡。残户二斗。

各邑杂役之收三四斗者居多。下户田土不过十馀负者。向应杂役。仅以升计。今使之纳二三斗。则是非移之而乃加之也。不特朝三暮四而已。且如是则其元数必增于旧。恐合更商。

租则如今之税大同。杂役为忧。

土贡本是户赋。故大同如古之调。愚每谓调太重于租。而今又添之以杂役则为尤重。且如文县。处于大路。平日烟役所应。一户一年或费一百馀文。今又以杂米归于烟户。则下户残氓。虽薄有田畞者。必不可支。况无田者乎。恐不可不为之深计。

此所谓游手。何敢称是。○结役之田大同。化外之民。

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而吾之所以立法者。未能允合于文王周公之意。则民之称冤。何可谓非也。只以国家大计。谓彼善于此则可矣。恐不宜如此立论。况士族之竆者。今既尽责军布。则尤异于前矣。

胥吏索赂。不能一切防塞。

胥吏索赂。莫甚于近日。真可谓月异而岁不同。朝鲜亡于胥吏之语。实可哀痛。今于登闻文字。似宜以痛革此弊为请。不然则存而不论犹可耳。若谓之不能防塞。则便成定夺公事。胥吏益增气矣。极为可欠。

上番军。八匹。

给资之布。法宜均一。而禁御多寡不同。若以势推之。上番之数者宜多给。疏者宜寡给。而今乃反是。愚谓既去资保而官给。则当通用一例以均之。

骑兵上番。移充束伍牙兵。

我国军制。既分兵民。民出米布以养兵。兵具器械。宿卫从征。其相须相为。判作二歧。禁御正军。既免纳布之役。而三年在家耕作乐业。二朔上番。亦有资装。故有根良民。皆愿入属。最为可恃。今结布之制。使正军亦均出养兵之布。与佗人齐。而又不免上番之役。是正军反为偏苦之役。谁肯愿此。至如束伍亦然。给一保。不足当其费而收结布。适以取其怨。窃恐盛意未及商量到此。

纳米十二斗者。亦捧六斗米。○并计此数。别为分排。

凡立法大患。在于不均。上文盛论所谓参差不齐则弊端必生者。诚为确见。良役之弊。职由不均。今玆变法。务在均之而已。而乃或有纳六斗米者。或有纳一匹布者。皆于所纳结布之外。加纳此数。其为不均甚矣。向者未均之时。固无可望。今于既均之后。独应此役。则其偏重而深冤。将有甚于前。彼重费粒缕。轻去乡里。孰能禁之。签括之难。邻族之患。抑或有甚焉。此乃大利害大得失所关。愚谓不可不更加熟量。且山郡收米。无输纳之道。海郡收布。有费钱之患。分征米布。恐无难处。

免税田。亦捧四斗米。

免税之田。在于海邑则类皆以本米输纳。在于山郡则皆以纯钱倍征。操纵加减。在于宫差而已。且如上年文县。宫结欲移而犹不可得。何由以本色纳宫乎。欲以本色纳宫。则必令本邑自纳各司。犹有官长。而胥吏索赂刁蹬。无以防捡。至如宫家宦奴。尤何可论。不理其本而欲治其末。愈见紊乱而已。愚每谓宫结必须变通。勿为分定列邑。送差自收。但待上纳齐到。自户曹惠局准数划给然后。可以杜此弊。不尔则竟无奈何。若如此则于结布益有力矣。宫结最酷。故各邑不敢以某田划出应税。类多均排普征于民结此四斗之米。恐无可安顿处矣。

烽军保纳一匹

烽保亦皆纳二匹。而以其异于京纳。故或米或稻。随颜面备给。本则二匹矣。

今用青阳县监。馀数尤多。

禁御资保,马兵保。在今日则搜签收捧。固为稍易。而变法之后。既捧结布。又责保布。则众皆得免。而已独贤劳。其签捧之难。将有甚于今之三局保矣。恐当以民役之不均为忧。而不宜以结布之多馀为辞。

答方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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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伏闻圣上于良役变法之请。不甚以为不可。庙堂之议。亦或有相助者。此实生民之厚幸。兴国之大机也。以执事聪明材术博识多闻。其于举此而措之。固有裕而无所难矣。然而愚昧如文钦者。乃敢忧之甚切。言之甚聒而不自知止。人之闻之者。必以为可怪可笑。而虽阁下之意。未必不然也。然躬聪明之资者。易忽于庸常之论。处尊贵之位者。每狃于承顺之言。欲速则或不能无意于苟成。固必则或不能不厌于歧议。凡是数者。通人之或有而大事之所由败也。区区固不敢辄谓执事者有是患。而亦不敢保其必无也。万一有一焉。则是私意而已小数而已。岂所以奉天地之心而赞帝王之治者哉。阁下每以金相国为辞。夫金相国何可当也。文成公与完平试之于前。民已以为便。而国已受其利矣。然且数十年揣摩硏究。如彼之久然后行之也。然而不能与诸贤平心协力。共图国事。则宜若未尽善焉。今结布之法。始其议者。非如文成之睿智。完平之周慎。而又皆空言而未试。阁下之论役法。盖尝累变而后。归宿于此者又未几。则其于利害之数。成败之筭。毫牦铢分。一一称停而无失。抑或难矣。而必欲独运而亟断。如金相国乎。则窃恐执事之计过也。昨者奉禀一二。区区皆以为易晓易知者。而以阁下之明。终不见领焉。是必文钦之误见也。蒙以彼此虚己为教。文钦敢不益加究思。以称盛意。然假使文钦卒不能悟。亦不过为一县令不识时务之咎而已。若或文钦所言者。有千虑之得。而执事者终不察焉。则民国举被其害。岂非大可惧哉。文钦所以忧之之切。言之之聒。而必欲执事者之加意。非薄躬厚人而然耳。区区衷恳。或赐鉴恕而不以为狂僭也。

方伯既主此事。而余在管属。利害得失。皆将亲见。故不得不与之辨。面陈书论。至于再三。备见其立意之误而受病之深。度其终不可与言。故第三书草定而竟不送。其还朝也。余往别告之曰。巡使好自用而轻人言如此。不可以当大事。此亦举其一端而已。呜呼。宅心谋事如是。而不误国殃民者。终古以来未之有也。可不戒哉。

答方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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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书具禀租税蠲减事。意谓阁下既承命发关。当力为主张。以幸民国。伏承回教。殊为愕然。下教谓批旨备关与台言不同。区区之愚。诚所不晓。岂谓蠲减之请。详抄之教。字面不同。不可以详抄便为蠲减。必待诸道申闻齐到。更有蠲减之教然后方可施行云耶。三月晦闲。关文始来。而两税催纳。急于星火。在京则邸人受罪。在邑则营关累督。若欲更待蠲减之批。则其为后时。岂但西江之水而已哉。管下初见关文。台臣以详抄蠲减为请。而睿批以详抄申闻为答。则此即允许之意。非咈逆之辞。断然可识。而至于备局之关。又不啻张皇矣。对扬德意。则谓下答辞意。至为恳恻。操切郡县。则谓入达重勘。断不容贷。至于营门之所以董率。则以抽栍廉问。守令有责为辞。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如纶。其出如綍。贰极有详抄之教。而备局与巡营之颁布董饬。固宜如此。即守令之所以奉行。民庶之所以蒙被者。当为如何。阁下试设以身为守令。若谓朝廷但令详抄。非许蠲减。必鞭挞邻族。取盈准纳。祈免罪过云尔。则此方为奉行之宜否。阁下又设以身为竆民。若谓睿教虽恳。抄启虽达。必无蠲减之理。为邻为族。只合尽死受苦。不宜妄希恩泽云尔。则此方为民情之常否。苟如是。初无可论。如其不然。则只此详抄之令。而奉行之道。已可知矣。若睿意果不在于蠲减。而但欲详抄而已。则庙堂何不以王言无戏。愚民难欺之意。直为谏止。若庙堂以经费为忧。蠲减为难。则又何不据实覆奏。今不出此二者。而直为行会。董饬之言。又出寻常。则庙堂之言。何可谓与台言不同也。若曰行关虽如此。而初无意于蠲减云尔。则不过欲知合死者之为几何而已。此于民国。有何毫毛所补。所谓辞意恳恻。果指何事。重勘果指何罪。抽栍果廉何政。此实愚之所未解也。若曰虽为抄启。而蠲减尚在可否之闲云尔。则诸道抄启。未达于睿听。而合死者之租税。毕输于京司矣。抄启既达之后。将何区处。抑将还送列邑。派给族邻耶。抑以收纳已齐。还给有弊。遂不举论耶。此又愚之所未解也。若谓上纳有期。解由有拘。两税自当齐到。而详抄之命。已布于民闲。经费无欠。而仁声亦足云尔。则是龙断之术。而圣世之所不宜有。此又愚之所未解也。详抄既非蠲减。则守令迷所奉行。左而誊颁关文。宣布德意。右而侵督邻族。追征既骨。是诚何等政令。此又愚之所未解也。是数者皆无一可。则区区之意。停捧民闲。破分输京之外。更无佗策。岂敢自是而云然哉。下令之辞。虽不过数字。而关由乎喉司。讲劘乎庙堂。宣于八藩。播诸列邑大小民人。昭布耳目。鼓舞心膂。几足以感鬼神而动天地者。已四五月于玆矣。今忽谓上之所令。惟详抄而已。初无蠲减之意。追加征敛之虐。则其为仁不卒与人不信。归过于君上者当如何。而君民之闲。幽明之际所负憾。不啻多矣。窃伏念东宫新受重荷。代理兆民。其自贻哲命。开发善端者。正在此时。其闻见所感。恻隐所发。有如此事者。师傅辅弼之臣。所当竭诚导达。极意弥纶。以为巩民心迓天休。万年无疆之计。而今其所以左右斯民者。苟且粗率。不成次第如此。宗社生民。将何所赖。真可谓长太息者也。因明问之及。罄竭至此。区区知罪。如其未是。还赐剖教。以解迷惑。或不以为不可。则还朝之后。与庙堂诸公详说明辨。使斯民卒受上赐。幸甚幸甚。终不能尔。则区区受罪。何敢辞也。伏见状题。以牟还比幷为教。此恐未然。牟还则停捧之请。始于阁下。而其得请。本不可必。况收储之所。在于本县。而朝命适及麦熟。若两税则详抄之命。出于君上。而蠲减初无可疑。申命之下。未期早晩。而输纳又在京司。事情大异。更加量察。

余累书论此。及方伯还朝。终不理会。牒论京司。则户曹谓朝廷初无此事。惠厅谓是明年租税。皆不省许。而余已罢归。无人争覆。竟复追征完纳矣。其九月。余祇候温泉行在。闻岭伯闵百祥启闻。合没人户而言两税已纳。蠲减之令。不得举行。备局回启。以蠲减不行。请推考云。均是备局而自相矛盾如此。即此一事而足见政令之无常。宰相之不忠而国事之不可为矣。为之太息。辛未七月。偶检箧纸。题于方山书堂之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