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空军军旗条例 (民国111年)
← | 陆海空军军旗条例 (民国96年) | 陆海空军军旗条例 立法于民国111年5月3日(现行条文) 中华民国111年(2022年)5月3日 中华民国111年(2022年)5月18日 公布于民国111年5月18日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100041551号令 有效期:民国111年(2022年)5月20日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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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陆海空军军旗,依本条例规定。
第二条
- 军旗种类如左:
- 一、统帅旗。
- 二、军事单位旗。
- 三、官职旗。
- 四、官阶旗。
- 五、海军专用旗。
第三条
- 统帅旗,为总统统率全国陆海空军之旗。其旗式如附图一。
- 附图一:统帅旗
第四条
- 军事单位旗,区分如下:
- 一、国防部旗。
- 二、陆军旗。
- 三、海军旗。
- 四、空军旗。
- 五、后备旗。
- 六、宪兵旗。
- 七、海军陆战队旗。
- 前项各款旗式,如附图二。
- 军事单位旗,依前二项规定不足以表示机关、部队、学校之特性时,得由国防部依实际需要定之。
- 附图二:军事单位旗
第五条
- 官职旗,区分如下:
- 一、国防部部长旗。
- 二、国防部参谋总长旗。
- 三、国防部陆军司令旗。
- 四、国防部海军司令旗。
- 五、国防部空军司令旗。
- 六、国防部后备指挥官旗。
- 前项第一款、第二款旗式,如附图三。第三款至第六款旗式,由国防部定之。
- 官职旗,依前二项规定不足以表示官职之特性时,得由国防部依实际需要定之。
- 附图三:官职旗
第六条
- 官阶旗,为陆海空军军官官阶识别之旗。其区分及旗式,由国防部定之。
第七条
- 海军专用旗,为海军舰艇执行任务之旗。其区分如左:
- 一、舰首旗。
- 二、海军资深军官旗。
- 三、海军战队长旗。
- 四、海军海道测量舰艇桅旗。
- 五、长旒。
- 六、其他经国防部核定之专用旗。
- 前项旗式,由国防部定之。
第八条
- 统帅旗,由国防部制作。其他各种军旗,由国防部统一制颁或授权制颁之。
第九条
- 本条例所定各种军旗之图说及使用、悬挂、持行之规定,由国防部定之。
第十条
- 本条例施行细则,由国防部定之。
第十一条
- 本条例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