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服制
陆军服制(非现行条文) 参议院议决大总统依约法第三十条公布之 大总统盖印 赵秉钧段祺瑞署名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0月23日 1912年10月23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十月二十四日第一百七十六号 临时大总统令 |
陆军服制条例 |
|
主要五科。步、马、炮、工、辎。系按国旗颜色。顺序分属。军需以下各科。则参酌拟定。
帽章用铜制。直径二生的五。分五瓣。用国旗之红黄蓝白黑五色。中心各瓣之中线均凸起。缀时红瓣向上。
军帽用茶青色。与衣料同。周围缘红丝细辫一道。军官帽墙中央。缀宽一生的五之平金辫一道。军士以下则不缀金辫。
领章长方形。外端凸出。作尖锥形。长约七生的五。(凸度在内)上等军官用金制。中初等军官均以颜色分科。并缀团号。(独立营则缀营号、)兵士则于左方缀团号及营号。(营号用罗马字、)右方缀兵士号数。(每营兵士、应按连之顺序、编列号数、)独立营则于左旁缀营号。(仍用罗马字、)右方缀兵士号数。(用中码、)
肩章长方形。长十生的。宽三生的。上等官用金制。中等官两旁用金。中间用银。(其宽度各为三分之一、下同、)初等官两旁用银。中间用金。以五瓣铜星分级。准尉官肩章与初等军官同。惟不缀星。军士及兵之肩章大小与军官同。军士用红色底。四围沿宽约三米利之青边。中缀宽三米利之金辫一道。兵丁则不缀金辫。均以五瓣星分级。(如上士缀三颗、二等兵缀一颗、)官佐士兵肩章。均用直缀。
军官常服用茶青色。对襟七扣。扣平圆式。径二生的。上下各做明口袋二个。冬服于离袖口十二生的处。缀红辫线一道。外侧袴缝。缀红辫线一道。夏季衣袴不缀红辫。
官佐冬季外套用茶青色。大襟明扣二行。各用扣六颗。不用扣绊。明系襟上。中径二生的五。其分别等级。仍用肩章。官佐外套正面左右制二斜口袋。左胁下留十八生的长口一道。以便系刀。(士兵从略)后缝下端开叉。缀三暗扣。扣用黑骨制。外套帽用同色料。系于衣领之后。官佐及准尉官佐外套里前镶边。均灰色绒制。外套于离袖口十五生的处。横缀红线一道。领里用料色与外套同。士兵外套式样与官长同。惟左胁下不用挂刀长口。扣用骨制。后面下部及浪文吊襟袖上不用红线。且于两胁后方各缀一铜钩。以便支持刀带。不挂里。(但在寒地不在此限)
陆军预备学校学生军帽服章与兵卒同。惟肩章上不缀星。不用领章。于衣领左右各缀本学校徽章一个。预备学校毕业后。入队充各兵科军官候补生。由上等兵阶级进至中士阶级。入军官学校毕业后。入各队充见习军官。进上士阶级。其兵科及肩章。俱照所属部队阶级服用。领章左缀团营号数。右缀与肩章同式之五色星。外套亦按照阶级用士兵定制。学习官佩用官长军刀。
预备学校学生徽章用铜制镀金六角星。径二生的二。于正中篆学字。军官学校及军官候补生见习军官等。均用与帽章同式之五色星。径二生的二。
军佐各学堂。应比较正科学堂办理。惟领章仍各用本科颜色。本案祗规定服制帽式。其附从各件及服用规则。以部令定之。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