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省属各机关学校为奉行政院令自五月一日零时起施行夏令时间 (民国39年台湾省政府代电)

电省属各机关学校为奉行政院令自五月一日零时起施行夏令时间
作者:台湾省政府 中华民国
制定机关: 台湾省政府
1950年
1950年4月28日于台湾
本作品收录于《台湾省政府公报卅九年夏字号第廿五期
公告民国39年夏令时间自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并调整台湾省政府办公时间


台湾省政府代电

叁玖卯俭府绩甲字第二四二一四号
中华民国卅九年四月廿八日
(不另行文)

事由:奉行政院令自五月一日零时起施行夏令时间并将本府办公时间重予改订电希遵照

本省所属各机关学校:

一 案奉行政院本年四月廿八日台卅九人字第一六六七号训令开:“奉  总统训令开:‘查夏令时间前经规定将时钟拨快一小时,历经通饬施行有案。本年夏令时间应仍照往年成例办理,自五月一日零时起至九月三十日午夜廿四时止,全国各地应将钟点之时刻拨快一小时(例如现在之七时,在实行夏令时间后,钟表上所指之时刻与各地所报之钟点均应为八时),所有机关部队学校以及社会工商各业水陆交通通讯各方面一律注意办理。’等因;除分行外,合行令仰遵照,并转饬所属一体遵照”等因。

二 自应遵照,本府办公时间并自五月一日起,改为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六时。除分电外,合行电希遵照,并转饬所属一体遵照。

主席 吴国桢


原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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