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计画/市行政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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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既属于天然良港,又为国都所在之地,地位之重要,实有超过国内一切城市之概。市政之进行,既因此而为举国观瞻之所繋,故市行政区域地点之选择,自不能不求其适当,使一切市政之实施,一切市况之调查,均臻便宜。
本诸各国经验,关于市行政区地点之选择,有必不可背之原则四项。其一,市政必随时代而发达,职员之逐渐增加,组织之逐渐扩大,实为有一定之趋势,故关于该区之面积,当以无碍其最高度之发展为标准。其二,市政机关与一般市民具有直接或间接之关系,故该地点之所在,务须交通便利,而与主要之干道接近,而又不致冲过,以免发生挤拥之弊。其三,为保持市府之尊严及引起市民之注意计,在不背其他原则以上,该区应位于地势较高之地点。其四,市机关之性质,约分二类,与市民时有直接之关系者,如登记处、征税处之属,为第一类,此类机关之所在,应密迩市民之集中地点;与市民无甚直接关系者,如警察训练所、惩戒场之属,为第二类,此类机关,不妨距离较远。又第一类之中,有可聚合于一处者,有应分散于各处者,应分别设置。市行政区域之所包,祇指前者而言,其应分散于各处者,如消防分处、警察分区等,当另就市内各处,择适当之地点。
市府组织之繁简,各国不同,各市亦异,一视其社会发达之程度如何,现在欧美各市之机关,其普通者,有市政厅、财政局、工务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公用局、社会局、土地局等。而各大城市中,事务较繁赜,于上举主要机关而外,并分设其他机关,分别隶属于其下,如税务局、工程处、港口管理处、公园管理处、森林管理处、城市设计委员会、桥梁处、公共市场管理处、道路洁净处、失物调查所、交通管理所、警察训练所、消防总处、惩戒所、警察审判所、监狱、妇女救济所、市立医院、慈善事业管理处、职业介绍所、公众图书馆、演讲堂、公共体育管理处、博物馆、水产馆、自来水事务所、电气事务处、长途汽车事务处、屠场管理处、董事会、立法会、法规局、文官考试处、执照事务处、度量衡事务处、统计处、材料采办处、登记局、法院、公共屋宇土地事务处、平民住宅局、市政府职员事务处、公共宴会堂、公共展览室、市立银行等,皆其最普通者也。南京市政,虽在萌芽时期,然各种机关之设置,相差亦不甚远。
机关之职员人数,亦随社会之发达,人口之增进,递有增加。据调查所得,一九二八年,纽约市职员之人数,连市立学校教员及警察、清道伕、杂役等统计,共为一十三万两千人,当纽约人口约六百五十万,职员实占全市人口五十份一,据此以为标准,又假定南京人口在最发达时期共为二百万,则市府职员应有四万之数,再以每一职员所占办公地面之平均数、应留空地之平均数、机关房屋所拟建高度之平均数综合计算,此四万职员应有八百二十五亩之面积,始可尽量容纳,此外如公共大运动场、游戏场、公园草地、公共聚会所等,亦应留回相当之面积。南京市行政区域应留之地面,不能不据此以为标准也。
关于上举二地之方位、地形、界线,另有地图绘明,市府对于该两地点,虽非即时完全建筑,但仍须预行保留,以免将来窒碍。
地点既定,此时所应计划者,则为其中之建筑,建筑时所应根据之原则,约有三项,其一,性质相近之机关,务须聚合一处,使成统系;其二,各机关既系逐渐增设,建筑手续,自非同时进行,故对于地面之分配,务须通盘计算,使无论何时,建筑物皆不失一整个的结构,优美而适用;其三,屋宇形式对于本国固有之艺术精神,务须尽量表现,俾市民易起一种观感,关于屋宇之布置,另图绘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