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

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
作者:陈独秀
1916年10月1日
本作品收录于《新青年/卷2
1916年10月1日,《新青年》第二卷第二号

南海康有为先生,为吾国近代先觉之士,天下所同认。吾辈少时,读八股,讲旧学,每疾视士大夫习欧文谈新学者,以为皆洋奴,名教所不容也;前读康先生及其徒梁任公之文章,始恍然于域外之政教学术,灿然可观,茅塞顿开,觉昨非而今是。吾辈今日得稍有世界知识,其源泉乃康、梁二先生之赐。是二先生维新觉世之功,吾国近代文明史所应大书特书者矣。

厥后任公先生且学且教,贡献于国人者不少,而康先生则无闻焉。不谓辛亥以还,且于国人流血而得之共和,痛加诅咒。“不忍”杂志,不啻为筹安会导其先河。天下之敬爱先生者,无不为先生惜之!

中国帝制思想,经袁氏之试验,或不至死灰复燃矣,而康先生复于别尊卑,重阶级,事天尊君,历代民贼所利用之孔教,锐意提倡,一若惟恐中国人之“帝制根本思想”或至变弃也者。近且不惜词费,致书黎、段二公,强词夺理,率肤浅无常识,识者皆目笑存之,本无辩驳之价值。然中国人脑筋不清,析理不明,或震其名而惑其说,则为害于社会思想之进步也甚巨,故不能已于言焉。

惟是康先生虽自夸“三周大地,游遍四周,经三十国,日读外国之书”,然实不通外国文,于外国之论理学,宗教史,近代文明史,政治史,所得甚少,欲与之析理辨难,知无济也。

曷以明其然哉?原书云:“今万国之人,莫不有教,惟生番野人无教。今中国不拜教主,岂非自认为无教之人乎?则甘认与生番野人等乎?”按台湾生番与内地苗民,迷信其宗教,视文明人尤笃。则人皆有教,生番野人无教之大前提已误。不拜教主,且仅指不拜孔子,竟谓为无教之人乎?则不拜教主即为无教之小前提又误。大小前提皆误,则中国人无教与生番野人之断案,诉诸论理学,谓为不误,可乎?是盖与孟子“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之说,同一谬见。故知其不通论理学也。

欧美宗教,由“加特力教”(Catholicism),一变为“耶稣新教”(Protestantism),再变为“唯一神教”(Unitarianism),教律宗风,以次替废。“唯一神教”,但奉真神,不信三位一体之说,斥教主灵迹为惑世之诬言,谓教会之仪式为可废;此稍治宗教史者所知也。德之倭根,法之柏格森,皆当今之大哲,且信仰宗教者也(倭根对于一切宗教皆信仰,非只基督教已也)。其主张悉类“唯一神教派”,而主教之膜拜,教会之仪式,尤所蔑视。审是,西洋宗教,且已由隆而之杀。吾华宗教,本不隆重;况孔教绝无宗教之实质(宗教实质,重在灵魂之救济,出世之宗也。孔子不事鬼,不知死,文行忠信,皆入世之教,所谓性与天道,乃哲学,非宗教)与仪式,是教化之教,非宗教之教。乃强欲平地生波,惑民诬孔,诚吴稚晖先生所谓“凿孔栽须”者矣!

君权与教权,以连带之关系,同时剥削,为西洋近代文明史上大书特书之事。信教自由,已为近代政治之定则。强迫信教,不独不能行之本国,且不能施诸被征服之属地人民。其反抗最烈,影响最大者,莫如英国之“清教徒”,以不服国教专制之故,不惜移往美洲,叛母国而独立。康先生蔑视佛、道、耶、回之信仰,欲以孔教专利于国中,吾故知其所得于近世文明史政治史之之势必甚少也。然此种理论,必为康先生所不乐闻;即闻之而不平心研究,则终亦不甚了了。吾今所欲言者,乃就原书中,指陈不合事实,缺乏常识,自相矛盾之言,以告天下,以质之康先生。

康先生电请政府拜孔尊教,南北报纸,无一赞同者;国会主张删除宪法中尊孔条文,内务部取消拜跪礼节,南北报纸,无一反对者。而原书一则曰“当道措施,殊有令国人骇愕者,”则再曰“国务有司所先行,在禁拜圣令,天下骇怪笑骂!”吾知夫骇愕笑骂者,康先生外宁有几人?乌可代表国人,厚诬天下?此不合事实者一也。

欧洲“无神论”之哲学,由来已久,多数科学家,皆指斥宗教之虚诞,况教主耶?今德国硕学赫克尔,其代表也。“非宗教”之声,以耸动法兰西全国,即尊教信神之“唯一神教派”,亦于旧时教义教仪,多所吐弃。而原书云:“数千年来,无论何人何位,无有敢议废拜教主之礼,黜教主之祀者。”不知何所见而云然?此不合事实者二也。

吾国四万万人,佛教信者最众。其具完全宗教仪式者,耶、回二教,遍布国中,数亦匪渺。而原书云“四万万人民犹在也,而先自弃其教,是谓无教”;又云:“今以教主孔子之神圣,必黜绝而力攻之,是导其民于无教也。”以不尊孔即为无教,此不合事实三也。

愿书命意设词,胥乏常识;其中最甚者,莫若袭用古人极无常识之套语:曰,以春秋折狱;曰,以《三百篇》作谏书;曰,以易通阴阳;曰,以《中庸》传心;曰,以《孝经》却贼;曰,以《大学》治鬼;曰,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吾且欲为补一言,以《禹贡》治水,谅为先生所首肯!

夫《春秋》之所口诛笔伐者,乱臣贼子也;今有狱在此,首举叛旗,倾覆清室者,即原书所称“缁衣好贤宵旰忧劳”之今大总统,不知先生将何以折之?(辛亥义师起,康先生与其徒徐勤书,称之曰贼曰叛,当不许以种族之故,废孔教之君臣大义也。)所谓以《大学》治鬼者,未审与说部“绿野仙踪”所载齐贡生之伎俩如何?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不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等语,是否在此半部中也?

呜呼!先生休矣!先生硁硁以为议院,国务院,无擅议废拜废祀之权,一边又乞灵议院,以“以孔子为大教,编入宪法”要求政府,“明令保守府县学宫及祭田,皆置奉祀官”(以上皆原书语)夫无权废之,何有权兴之?

然此犹矛盾之小者。孔教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因缘;若并此二者而主张之,无论为祸中国与否,其一贯之精神,固足自成一说。不图以曾经通电赞成共和之康先生,一面又推尊孔教;既推尊孔教矣,而原书中又期以“不与民国相抵触者,皆照旧奉行。”主张民国之祀孔,不啻主张专制国之祀华盛顿与卢梭,推尊孔教者而计及抵触民国与否?是乃自取其说而根本毁之耳,此矛盾之最大者也!

吾最后尚有一言以正告康先生曰:吾国非宗教国,吾国人非印度犹太人,宗教信仰心,由来薄弱。教界伟人,不生此土,即勉强杜撰一教宗,设立一教主,亦必无何等权威,何种荣耀。若虑风俗人心之漓薄,又岂干禄作伪之孔教所可救治?古人远矣!近代贤豪,当时耆宿,其感化社会之力,至为强大;吾民之德敝治污,其最大原因,即在耳目头脑中无高尚纯洁之人物为之模范,社会失其中枢,万事循之退化。(法国社会学者孔特,谓人类进化,由于富于模仿性,英雄硕学,乃人类社会之中枢,资其模仿者也。)若康先生者,吾国之耆宿,社会之中枢也,但务端正其心,廉洁其行,以为小子后生之模范,则裨益于风俗人心者,至大且捷,不必远道乞灵于孔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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