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礼箚录之杂出而散漫无所属及零碎而不可别作编者。鸠为一编而名以散录。
一。诗文于先生为馀事。而篇数又不多。故依程书例。编于集之末段。
一。凡代人作。并从简不录。
一。初说之晩年改定者。三邑节目之只录原篇者。地名之不书邑号里号者。幷略为悬注。以备考阅。
一。经义语录讲录讲义等诸编。一以年月先后通作第次。使览者一阅。便知其为初晩之笔。其他著述之可寻年条者。各于编内依此第次。书牍则就各人。亦依此第次。
一。年谱姑未及成。故行状附录于集尾。使览者知先生颠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