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禮箚錄之雜出而散漫無所屬及零碎而不可別作編者。鳩爲一編而名以散錄。
一。詩文於先生爲餘事。而篇數又不多。故依程書例。編於集之末段。
一。凡代人作。並從簡不錄。
一。初說之晩年改定者。三邑節目之只錄原篇者。地名之不書邑號里號者。幷略爲懸註。以備考閱。
一。經義語錄講錄講義等諸編。一以年月先後通作第次。使覽者一閱。便知其爲初晩之筆。其他著述之可尋年條者。各於編內依此第次。書牘則就各人。亦依此第次。
一。年譜姑未及成。故行狀附錄於集尾。使覽者知先生顚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