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台湾部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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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保障宗教自由。家事劳工与看护未受台湾劳动基准法(劳基法)保障,因此不能依法每周休假一天。由于没有劳基法的保障,许多家事劳工无法休假参加宗教礼拜。西藏佛教僧侣再次反应无法以宗教工作为由取得居留签证,当局表示,持旅行证件而非护照的外籍人士,在申请台湾居留签证原则上都不会核定,并非针对藏人而已。政府当局主动建立穆斯林友善环境,包括在火车站、图书馆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置新的祈祷室。台北市政府也致力于改善穆斯林的医疗院所环境。 一个藏传佛教团体持续指控一个当地佛教组织由中国资助,且散布有关藏人不是真正的佛教徒的讯息。该佛教组织否认由中国资助,并按照最高法院的指示发布了“澄清声明”,但同时表示该声明并非对藏传佛教团体的道歉启事。十月时,有家长担忧一生命教育协会的志工团体,利用中小学休息时间教导宗教相关内容,立法委员和市议员呼吁教育部出面处理,并援引“教育基本法”的规定,表示公立学校不得为特定宗教信仰从事宣传活动。 美国在台协会(AIT)为提倡宗教自由与包容,定期与台湾当局会面。美国在台协会代表就宗教自由议题与台湾当局及立法委员进行商讨,包括藏僧议题以及劳基法影响家事劳工参加宗教礼拜的议题。美国在台协会代表也与宗教领袖以及宗教社会服务团体代表会面,以提倡宗教包容。

第一节 宗教人口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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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估计台湾总人口约为2,360万人(根据2019年年中的估计)。台湾内政部宗教辅导科在2005年进行的全面调查显示,台湾人口中有35%自认是佛教徒,33%自认是道教徒。其馀人口包括一贯道(3.5%)、基督新教(2.6%)、天主教(1.3%)、弥勒大道(1%),逊尼派伊斯兰教(0.2%)。信徒不到人口4%的宗教包括:天帝教、天德教、理教、轩辕教(黄帝教)、天理教、先天救教、山达基教、巴哈伊教、耶和华见证人会、真光教团、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统一教)、长老会、真耶稣会、浸信会、路德会、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以及圣公会等。剩下20%的人口宗教信仰不明或是没有宗教信仰。虽然自此之后内政部未再对宗教信仰的人口进行追踪,但内政部表示此一统计数据大致上并无改变。虽然绝大多数有宗教信仰的人自认为是佛教徒或道教徒,但是也有很多人自认既是佛教徒,也是道教徒,还有许多人把其他宗教信仰的习俗也纳入自己的宗教信仰。内政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登记在案的信徒人数合计953,599人,寺庙总数为12,305间,教堂总数为2,839间。 除了信仰有组织的宗教外,很多人还信奉传统的民俗宗教,包括某些面向的萨满教、祖先崇奉、动物崇拜等。研究人员与学者估计,有高达80%的人口信奉某种形式的传统民俗宗教,这类民俗宗教经常与个人信奉佛、道、儒教,或其他传统宗教有所重叠。有些信仰佛、道,以及其他传统宗教的信徒也有修练法轮功。法轮功自称为一种精神纪律,据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的领导人物表示,法轮功学员人数在数十万之谱。 根据劳动部与原住民族委员会最近的统计以及与宗教领袖的对话,原住民大多是新教徒或罗马天主教徒,总共有570,000人。台湾的犹太教徒估计有1,000人,约有一半是外国居民。台湾的外籍劳工人数估计有711,000人,主要来自东南亚。印尼籍劳工占外籍劳工之大宗,约有271,500人,以穆斯林为主。来自菲律宾的外籍劳工人数约有155,500人,普遍信奉罗马天主教。

第二节 政府尊重宗教自由之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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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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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保障行使宗教自由的权利,所有宗教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宗教自由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宗教团体可向内政部申请许可设立全国性宗教财团法人(基金会)。以不动产申请设立者,必须在七个以上行政区拥有价值新台币2,500万元(美金835,000元)以上之不动产,并拥有现金新台币500万元(美金167,000元)以上;以现金方式设立者,现金至少为新台币3,000万元(美金100万元)。县市政府的申请门槛低于中央政府,地方性宗教团体依法向县市政府申请设立许可,可取得当地的优惠措施。 目前有超过20个宗教团体经主管机关许可立案,取得立案许可后可迳向法院登记。登记时必须备妥组织章程、资产清单,以及其他行政文件。已登记的宗教团体享有免税优待,建筑税金的免除则采个案审查,而且必须提交年度财务运作报告。未登记的宗教团体无法享有上述之税务优待。 许多个别的礼拜场所选择不登记,而以宗教领袖的个人财产方式运作。法轮功登记的名义为体育运动团体,而非宗教团体。 当局允许宗教组织筹办私校,但是经教育部核准设立的公私立小学、中学、或高中不得将宗教教学设为必修课。教育部核准设立的高中可开设宗教研究选修课程,条件是这类课程不得推广特定宗教信仰。 由于台湾处境特殊,无法加入《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已在2009年依此公约颁布施行法,自愿遵守该公约。

政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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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劳动基准法(劳基法)并未保障家事劳工与看护每周一天的休假,致使他们仍然无法参加宗教礼拜。这个问题在台湾258,500名主要来自印尼和菲律宾的外籍看护和家事劳工身上特别显著,他们之中有穆斯林和天主教徒希望能参加每周例行宗教礼拜。主管机关认为家事劳工参加宗教礼拜是广义的劳工议题。尽管立法院在2019年进行了修法,但仍然没有将家事劳工参加宗教礼拜的议题纳入。宗教领袖表示,他们并不期待立法院在短期内解决这项议题,宗教领袖对于议题缺乏进展并无特别表达意见。根据劳动部的新闻稿,劳动部致力于改善这个情况,包括要求雇主尊重外籍劳工的宗教信仰,允许他们参加宗教仪式和活动。 西藏宗教基金会报告说,藏僧一直无法以宗教工作取得居留签证。该会表示,其他宗教工作者一般都能以宗教工作取得此签证。这些藏僧因为没有护照,使用印度IC旅行证出入境,必须每两个月飞往泰国更新签证。印度IC旅行证核发给居住在印度却没有印度公民身份的藏民,据说可凭此证通行各国。根据该基金会的陈述,台湾当局依据台湾签证相关规范,一直拒发居留签证。台湾当局表示,核发临时宗教签证给IC旅行证持有者是依据使用旅行许可之外籍人士管理办法的规定,非因宗教因素拒发居留签证。 中国回教协会秘书长马超彦指出,台湾在穆斯林旅客间越来越受欢迎,原因在于“台湾持续努力改善穆斯林的旅游环境,除了增加培训之外,每年增设两成穆斯林友善旅馆及清真认证餐厅。”桃园、台中、云林、嘉义与宜兰等地方政府皆有举办开斋节,当局也持续在火车站、图书馆及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新的祈祷室。此外,为了与台北市政府合作推广医疗观光,营造台北市穆斯林旅客的友善医疗环境,台安医院成为首间通过清真认证的医院。五月时,劳动部发出通知提醒雇主,斋戒月期间,雇主应给予斋戒员工弹性的工作安排,因斋戒可能削减体力 内政部及县市政府负责处理来自劳工的申诉,劳工如认为其权利或利益,因宗教因素而受政府或个人所侵害时,可提出申诉。内政部再度表示并未收到任何来自劳工提出的宗教歧视申诉。 三月时,总统蔡英文遴聘具有泰雅族血统的玉山神学院院长布兴.大立担任台湾首任国际宗教自由无任所大使。

第三节 宗教自由的社会层面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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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宗教基金会持续控诉受到当地一个名为“正觉同修会”的佛教组织骚扰。基金会表示,该佛教组织受到来自中国的资助,透过文宣出版品与广告招牌散布“藏传佛教非真正佛教”的讯息。高等法院于2017年12月裁定正觉同修会应在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澄清声明”,正觉同修会再次上诉后,最高法院在2018年10月最新的判决中做出同样的裁定。2018年12月,正觉同修会按照指示发布了澄清声明,同时强调该声明并非对西藏宗教基金会的道歉启事。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与多个团体于5月30日至6月1日共同举行“国际宗教自由论坛”,总统蔡英文到场致开幕词,并表示台湾的宗教自由为印太区域设立了标竿。 十月时,有家长担忧彩虹爱家生命教育协会的志工团体,利用中小学休息时间教导有宗教色彩的生命教育课程,数名立法委员和市议员呼吁教育部出面处理。立委引用《教育基本法》指出公立学校不得为特定宗教信仰从事宣传或活动。彩虹爱家生命教育协会则否认其课程具有宗教思想。教育部重申对《教育基本法》的承诺,并呼吁学校保持中立。

第四节 美国政府政策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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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台协会职员偕同来台参访的美国国务院副助理国务卿,与立法委员、内政部民政司宗教辅导科、外交部、以及劳动部,就藏僧与家事劳工之权利进行商议。美国在台协会提出藏僧受到其他佛教组织骚扰、申请宗教签证遭拒、以及家事劳工休假参加宗教礼拜等议题。美国在台协会透过Facebook和Instagram等社群媒体推广宗教自由之价值。 美国在台协会代表与多位不同宗教的领袖会面,包括中国回教协会及西藏宗教基金会,听取他们对于台湾宗教自由现况的观察。美国在台协会代表鼓励非政府组织、宗教领袖、以及宗教社会服务团体继续提倡不同宗教之间的平等。

美国在台协会与台湾民主基金会于三月合办亚洲首场“印太地区保卫宗教自由公民社会对话”。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无任所大使亦出席活动并致词表示:“如果所有人都能充分参与,包括宗教少数团体,社会就能发挥最大功能,提升生而为人的尊严,巩固和平、安全、繁荣,正如今天的台湾一样。”五月时,美国在台协会处长出席“台湾国际宗教自由论坛”时,肯定台湾宗教团体在维护民主、减轻贫困及提供人道援助上的贡献,并赞扬台湾提供法律保护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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