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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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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铭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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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铭洋
1957年—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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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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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铭洋
大法官任内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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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笔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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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宪判字第3号判决
【公职年资并社团年资案】(主文第二项及其理由)
提出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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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宪裁字第24号裁定不同意见书
本作者的部分或全部作品来自中华民国
宪法法庭
的判决或裁定,依据《
著作权法
》第9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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