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930-2016 车用汽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车用汽油 Gasoline for motor vehicles GB 17930-2016 2016年12月23日 |
代替GB 17930-2013,2016年12月23日起实施。 |
前言
编辑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7930-2013《车用汽油》。
本标准与GB 17930-201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将第1章“范围”的第二段由“本标准适用于由液体烃类或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使用的、由石油制取或由石油制取的加有改善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汽油”(见第1章,2013版的第1章);
- 删除了车用汽油(Ⅲ)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3版表1),增加了第Ⅵ阶段车用汽油的技术要求,并依烯烃含量的不同分为ⅥA阶段和ⅥB阶段(见表3、表4);
- 在蒸气压的要求中增加了“换季时,加油站允许有15天的置换期”(见表1、表2、表3、表4、表A.1和表A.2,2013版表2、表3和表A.1);
- 修改了车用汽油(Ⅴ)硫醇硫含量的技术要求(见表2和表A.1,2013版表3和表A.1);
- 删除广西地区全年执行夏季蒸气压的要求,因为广西地区为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区域(见表2、表3、表4、表A.1和表A.2,2013版表3和表A.1);
- 修改了第9章“标准的实施”(见第9章,2013版的第9章);
- 增加了表A.2(见表A.2)。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汽车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蓓、龙军、李文乐、张建荣、张彦、张国相、郭莘、郭红松、刘倩。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 17930-1999、GB 17930-2006、GB 17930-2011、GB 17930-2013。
正文
编辑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运输、装卸、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使用者有责任采用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编辑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及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使用的、由石油制取或由石油制取的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汽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编辑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GB/T 259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侧定法
-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 GB/T 503 汽油辛烷值的测定 马达法
- GB/T 511 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 GB/T 1792 汽油、煤油、喷气燃料和馏分燃料中硫醇硫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
-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 GB/T 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 GB/T 5487 汽油辛烷值的测定 研究法
- GB/T 6536 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
-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 GB/T 8018 汽油氧化安定性的测定 诱导期法
- GB/T 8019 燃料胶质含量的测定 喷射蒸发法
- GB/T 8020 汽油中铅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潜法
- GB/T 11132 液体石油产品烃类的测定 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 GB/T 28768 车用汽油烃类组成和含氧化合物的测定 多维气相色谱法
- GB 30000.7-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 GB/T 30519 轻质石油馏分和产品中烃族组成和苯的测定 多维气相色谱法
- SH 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 NB/SH/T 0174 石油产品和烃类溶剂中硫醇和其他硫化物的检验 博士试验法
- SH/T 0253 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形振动管法)
- NB/SH/T 0663 汽油中醇类和醚类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 SH/T 0693 汽油中芳烃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 SH/T 0711 汽油中锰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 SH/T 0712 汽油中铁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 SH/T 0713 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中苯和甲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 SH/T 0720 汽油中含氧化合物测定法(气相色谱及氧选择性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 NB/SH/T 0741 汽油中烃族组成的测定 多维气相色谱法
- SH/T 0794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微量法
- ASTM D7039 汽油、柴油、喷气燃料、煤油、生物柴油、生物调合柴油,以及乙醇汽油中硫含量的测定(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Sulfur in Gasoline, Diesel Fuel, Jet Fuel, Kerosine, Biodiesel, Biodiesel Blends, and Gasoline-Ethanol Blends by Monochromatic Wavelength Dispersive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3 术语和定义
编辑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爆指数 antiknock index
研究法辛烷值(RON)和马达法辛烷值(MON)之和的二分之一。
4 产品分类
编辑车用汽油(Ⅳ)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90号、93号和97号3个牌号,车用汽油(Ⅴ)、车用汽油(ⅥA)和车用汽油(ⅥB)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89号、92号、95号和98号4个牌号。
5 要求和试验方法
编辑5.1 车用汽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认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车用汽油中不应含有任何可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人甲缩醛、苯胺类、卤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
5.2 车用汽油(Ⅳ)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5.3 89号、92号和95号车用汽油(Ⅴ)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2。企业有条件生产和销售98号车用汽油(Ⅴ)时,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A.l。
5.4 89号、92号和95号车用汽油(ⅥA)和车用汽油(ⅥB)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见表3和表4。企业有条件生产和销售98号车用汽油(ⅥA)/(ⅥB)时,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A.2。
6 取样
编辑取样按GB/T 4756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若车用汽油中含锰,取样时应避光。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编辑7.1 向用户销售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车用汽油所使用的加油机都应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牌号和等级(Ⅳ、Ⅴ、ⅥA和ⅥB)。如:“89号汽油(Ⅴ)”“92号汽油(Ⅴ)”“95号汽油(Ⅴ)”等,并应标识在消费者可以看见的地方。
7.2 车用汽油属易燃液体,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 0164、GB 30000.7-2013和GB 190进行。
8 安全
编辑车用汽油属易燃液体,其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见GB 30000.7-2013中附录D。
9 标准的实施
编辑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实行逐步引入的过渡期要求。表2和表A.1规定的技术要求过渡期至2016年12月31日,自2017年1月1日起,表1规定的技术要求废止;表3和表A.2规定的技术耍求过渡期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表2和表A.1规定的技术要求废止;表4规定的技术要求过渡期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废止。
考虑到国内某些地区环保的特殊需求,各地方政府可依据其环保治理要求,与相关油品供应部门协商一致后,可提前实施相应阶段的车用汽油技术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98号车用汽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编辑98号车用汽油(Ⅴ)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A.1。98号车用汽油(ⅥA)/(ⅥB)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A.2。
表A.1 98号车用汽油(Ⅴ)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 ||||
---|---|---|---|---|
项目 | 质量指标 | 试验方法 | ||
抗爆性: 研究法辛烷值(RON) 不小于 抗爆指数(RON+MON)/2 不小于 |
98 93 |
GB/T 5487 GB/T 503、GB/T 5487 | ||
铅含量[a 1]/(g/L) 不大于 | 0.005 | GB/T 8020 | ||
馏程: 10%蒸发温度/℃ 不高于 50%蒸发温度/℃ 不高于 90%蒸发温度/℃ 不高于 终馏点/℃ 不高于 残留量(体积分数)/% 不大于 |
70 120 190 205 2 |
GB/T 6536 | ||
蒸气压[a 2]/kPa: 11月1日~4月30日 5月1日~10月31日 |
45~85 40~65[a 3] |
GB/T 8017 | ||
胶质含量/(mg/100mL): 未洗胶质含量(加入清净剂前) 不大于 溶剂洗胶质含量 不大于 |
30 5 |
GB/T 8019 | ||
诱导期/min 不小于 | 480 | GB/T 8018 | ||
硫含量[a 4]/(mg/kg) 不大于 | 10 | SH/T 0689 | ||
硫醇(博士试验) | 通过 | NB/SH/T 0174 | ||
铜片腐蚀(50℃,3h)/级 不大于 | 1 | GB/T 5096 | ||
水溶性酸或碱 | 无 | GB/T 259 | ||
机械杂质及水分 | 无 | 目测[a 5] | ||
苯含量[a 6](体积分数)/% 不大于 | 1.0 | SH/T 0713 | ||
芳烃含量[a 7](体积分数)/% 不大于 | 40 | GB/T 11132 | ||
烯烃含量[a 8](体积分数)/% 不大于 | 24 | GB/T 11132 | ||
氧含量[a 9](质量分数)/% 不大于 | 2.7 | NB/SH/T 0663 | ||
甲醇含量[a 10](质量分数)/% 不大于 | 0.3 | NB/SH/T 0663 | ||
锰含量[a 11]/(g/L) 不大于 | 0.002 | SH/T 0711 | ||
铁含量[a 12]/(g/L) 不大于 | 0.01 | SH/T 0712 | ||
密度[a 13](20℃)/(kg/m³) | 720~775 | GB/T 1884、GB/T 1885 | ||
|
表A.2 98号车用汽油(ⅥA)/(ⅥB)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 ||||
---|---|---|---|---|
项目 | 质量指标 | 试验方法 | ||
抗爆性: 研究法辛烷值(RON) 不小于 抗爆指数(RON+MON)/2 不小于 |
98 93 |
GB/T 5487 GB/T 503、GB/T 5487 | ||
铅含量[b 1]/(g/L) 不大于 | 0.005 | GB/T 8020 | ||
馏程: 10%蒸发温度/℃ 不高于 50%蒸发温度/℃ 不高于 90%蒸发温度/℃ 不高于 终馏点/℃ 不高于 残留量(体积分数)/% 不大于 |
70 110 190 205 2 |
GB/T 6536 | ||
蒸气压[b 2]/kPa: 11月1日~4月30日 5月1日~10月31日 |
45~85 40~65[b 3] |
GB/T 8017 | ||
胶质含量/(mg/100mL): 未洗胶质含量(加入清净剂前) 不大于 溶剂洗胶质含量 不大于 |
30 5 |
GB/T 8019 | ||
诱导期/min 不小于 | 480 | GB/T 8018 | ||
硫含量[b 4]/(mg/kg) 不大于 | 10 | SH/T 0689 | ||
硫醇(博士试验) | 通过 | NB/SH/T 0174 | ||
铜片腐蚀(50℃,3h)/级 不大于 | 1 | GB/T 5096 | ||
水溶性酸或碱 | 无 | GB/T 259 | ||
机械杂质及水分 | 无 | 目测[b 5] | ||
苯含量[b 6](体积分数)/% 不大于 | 0.8 | SH/T 0713 | ||
芳烃含量[b 7](体积分数)/% 不大于 | 35 | GB/T 11132 | ||
烯烃含量[b 8](体积分数)/% 不大于 | 15 | GB/T 11132 | ||
氧含量[b 9](质量分数)/% 不大于 | 2.7 | NB/SH/T 0663 | ||
甲醇含量[b 10](质量分数)/% 不大于 | 0.3 | NB/SH/T 0663 | ||
锰含量[b 11]/(g/L) 不大于 | 0.002 | SH/T 0711 | ||
铁含量[b 12]/(g/L) 不大于 | 0.01 | SH/T 0712 | ||
密度[b 13](20 ℃)/(kg/m³) | 720~775 | GB/T 1884、GB/T 1885 | ||
|
本作品来自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标准著作权纠纷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权司〔1999〕50号),“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所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标准著作权纠纷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也指出“推荐性标准不属于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 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中标准类出版物有关著作权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国版发函〔2020〕1号):“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的,应当遵守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版权政策。”故所有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其版权参照对应标准化组织的版权政策执行。
- 此外,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2018年3月6日废止的《标准化法条文解释》(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2号)第十四条规定:“……推荐性标准一旦纳入指令性文件,将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据此,在1989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被纳入指令性文件且具有行政强制力的国家标准,是具有强制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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