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930-2016 車用汽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車用汽油 Gasoline for motor vehicles GB 17930-2016 2016年12月23日 |
代替GB 17930-2013,2016年12月23日起實施。 |
前言
編輯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 17930-2013《車用汽油》。
本標準與GB 17930-2013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 將第1章「範圍」的第二段由「本標準適用於由液體烴類或由液體烴類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劑組成的車用汽油」,修改為:「本標準適用於點燃式發動機使用的、由石油製取或由石油製取的加有改善性能添加劑的車用汽油」(見第1章,2013版的第1章);
- 刪除了車用汽油(Ⅲ)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見2013版表1),增加了第Ⅵ階段車用汽油的技術要求,並依烯烴含量的不同分為ⅥA階段和ⅥB階段(見表3、表4);
- 在蒸氣壓的要求中增加了「換季時,加油站允許有15天的置換期」(見表1、表2、表3、表4、表A.1和表A.2,2013版表2、表3和表A.1);
- 修改了車用汽油(Ⅴ)硫醇硫含量的技術要求(見表2和表A.1,2013版表3和表A.1);
- 刪除廣西地區全年執行夏季蒸氣壓的要求,因為廣西地區為車用乙醇汽油的實施區域(見表2、表3、表4、表A.1和表A.2,2013版表3和表A.1);
- 修改了第9章「標準的實施」(見第9章,2013版的第9章);
- 增加了表A.2(見表A.2)。
本標準由國家能源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石油產品和潤滑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石油燃料和潤滑劑分技術委員會(SAC/TC 280/SC 1)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煉油與化工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汽車研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倪蓓、龍軍、李文樂、張建榮、張彥、張國相、郭莘、郭紅松、劉倩。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 GB 17930-1999、GB 17930-2006、GB 17930-2011、GB 17930-2013。
正文
編輯警告:如果不遵守適當的防範措施,本標準所屬產品在生產、運輸、裝卸、貯運和使用等過程中可能存在危險。本標準無意對與本產品有關的所有安全問題提出建議。使用者有責任採用適當的安全和防範措施,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
1 範圍
編輯本標準規定了車用汽油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和試驗方法、取樣、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安全及標準的實施。
本標準適用於點燃式發動機使用的、由石油製取或由石油製取的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劑的車用汽油。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編輯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誌
- GB/T 259 石油產品水溶性酸及鹼側定法
- GB/T 260 石油產品水分測定法
- GB/T 503 汽油辛烷值的測定 馬達法
- GB/T 511 石油和石油產品及添加劑機械雜質測定法
- GB/T 1792 汽油、煤油、噴氣燃料和餾分燃料中硫醇硫的測定 電位滴定法
- GB/T 1884 原油和液體石油產品密度實驗室測定法(密度計法)
- GB/T 1885 石油計量表
- GB/T 4756 石油液體手工取樣法
- GB/T 5096 石油產品銅片腐蝕試驗法
- GB/T 5487 汽油辛烷值的測定 研究法
- GB/T 6536 石油產品常壓蒸餾特性測定法
- GB/T 8017 石油產品蒸氣壓的測定 雷德法
- GB/T 8018 汽油氧化安定性的測定 誘導期法
- GB/T 8019 燃料膠質含量的測定 噴射蒸發法
- GB/T 8020 汽油中鉛含量的測定 原子吸收光潛法
- GB/T 11132 液體石油產品烴類的測定 熒光指示劑吸附法
- GB/T 11140 石油產品硫含量的測定 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法
- GB/T 28768 車用汽油烴類組成和含氧化合物的測定 多維氣相色譜法
- GB 30000.7-2013 化學品分類和標籤規範 第7部分:易燃液體
- GB/T 30519 輕質石油餾分和產品中烴族組成和苯的測定 多維氣相色譜法
- SH 0164 石油產品包裝、貯運及交貨驗收規則
- NB/SH/T 0174 石油產品和烴類溶劑中硫醇和其他硫化物的檢驗 博士試驗法
- SH/T 0253 輕質石油產品中總硫含量測定法(電量法)
-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產品密度測定法(U形振動管法)
- NB/SH/T 0663 汽油中醇類和醚類含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 SH/T 0689 輕質烴及發動機燃料和其他油品的總硫含量測定法(紫外熒光法)
- SH/T 0693 汽油中芳烴含量測定法(氣相色譜法)
- SH/T 0711 汽油中錳含量測定法(原子吸收光譜法)
- SH/T 0712 汽油中鐵含量測定法(原子吸收光譜法)
- SH/T 0713 車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中苯和甲苯含量測定法(氣相色譜法)
- SH/T 0720 汽油中含氧化合物測定法(氣相色譜及氧選擇性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
- NB/SH/T 0741 汽油中烴族組成的測定 多維氣相色譜法
- SH/T 0794 石油產品蒸氣壓的測定 微量法
- ASTM D7039 汽油、柴油、噴氣燃料、煤油、生物柴油、生物調合柴油,以及乙醇汽油中硫含量的測定(單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法)(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Sulfur in Gasoline, Diesel Fuel, Jet Fuel, Kerosine, Biodiesel, Biodiesel Blends, and Gasoline-Ethanol Blends by Monochromatic Wavelength Dispersive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3 術語和定義
編輯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抗爆指數 antiknock index
研究法辛烷值(RON)和馬達法辛烷值(MON)之和的二分之一。
4 產品分類
編輯車用汽油(Ⅳ)按研究法辛烷值分為90號、93號和97號3個牌號,車用汽油(Ⅴ)、車用汽油(ⅥA)和車用汽油(ⅥB)按研究法辛烷值分為89號、92號、95號和98號4個牌號。
5 要求和試驗方法
編輯5.1 車用汽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劑應無公認的有害作用,並按推薦的適宜用量使用。車用汽油中不應含有任何可導致車輛無法正常運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車用汽油中不得人為加人甲縮醛、苯胺類、鹵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
5.2 車用汽油(Ⅳ)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見表1。
5.3 89號、92號和95號車用汽油(Ⅴ)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見表2。企業有條件生產和銷售98號車用汽油(Ⅴ)時,其技術要求應符合表A.l。
5.4 89號、92號和95號車用汽油(ⅥA)和車用汽油(ⅥB)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分別見表3和表4。企業有條件生產和銷售98號車用汽油(ⅥA)/(ⅥB)時,其技術要求應符合表A.2。
6 取樣
編輯取樣按GB/T 4756進行,取4L作為檢驗和留樣用。若車用汽油中含錳,取樣時應避光。
7 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編輯7.1 向用戶銷售的符合本標準要求的車用汽油所使用的加油機都應明確標示產品的名稱、牌號和等級(Ⅳ、Ⅴ、ⅥA和ⅥB)。如:「89號汽油(Ⅴ)」「92號汽油(Ⅴ)」「95號汽油(Ⅴ)」等,並應標識在消費者可以看見的地方。
7.2 車用汽油屬易燃液體,產品的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及交貨驗收按SH 0164、GB 30000.7-2013和GB 190進行。
8 安全
編輯車用汽油屬易燃液體,其危險說明和防範說明見GB 30000.7-2013中附錄D。
9 標準的實施
編輯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並實行逐步引入的過渡期要求。表2和表A.1規定的技術要求過渡期至2016年12月31日,自2017年1月1日起,表1規定的技術要求廢止;表3和表A.2規定的技術耍求過渡期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表2和表A.1規定的技術要求廢止;表4規定的技術要求過渡期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表3規定的技術要求廢止。
考慮到國內某些地區環保的特殊需求,各地方政府可依據其環保治理要求,與相關油品供應部門協商一致後,可提前實施相應階段的車用汽油技術要求。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98號車用汽油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編輯98號車用汽油(Ⅴ)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見表A.1。98號車用汽油(ⅥA)/(ⅥB)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見表A.2。
表A.1 98號車用汽油(Ⅴ)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 ||||
---|---|---|---|---|
項目 | 質量指標 | 試驗方法 | ||
抗爆性: 研究法辛烷值(RON) 不小於 抗爆指數(RON+MON)/2 不小於 |
98 93 |
GB/T 5487 GB/T 503、GB/T 5487 | ||
鉛含量[a 1]/(g/L) 不大於 | 0.005 | GB/T 8020 | ||
餾程: 10%蒸發溫度/℃ 不高於 50%蒸發溫度/℃ 不高於 90%蒸發溫度/℃ 不高於 終餾點/℃ 不高於 殘留量(體積分數)/% 不大於 |
70 120 190 205 2 |
GB/T 6536 | ||
蒸氣壓[a 2]/kPa: 11月1日~4月30日 5月1日~10月31日 |
45~85 40~65[a 3] |
GB/T 8017 | ||
膠質含量/(mg/100mL): 未洗膠質含量(加入清淨劑前) 不大於 溶劑洗膠質含量 不大於 |
30 5 |
GB/T 8019 | ||
誘導期/min 不小於 | 480 | GB/T 8018 | ||
硫含量[a 4]/(mg/kg) 不大於 | 10 | SH/T 0689 | ||
硫醇(博士試驗) | 通過 | NB/SH/T 0174 | ||
銅片腐蝕(50℃,3h)/級 不大於 | 1 | GB/T 5096 | ||
水溶性酸或鹼 | 無 | GB/T 259 | ||
機械雜質及水分 | 無 | 目測[a 5] | ||
苯含量[a 6](體積分數)/% 不大於 | 1.0 | SH/T 0713 | ||
芳烴含量[a 7](體積分數)/% 不大於 | 40 | GB/T 11132 | ||
烯烴含量[a 8](體積分數)/% 不大於 | 24 | GB/T 11132 | ||
氧含量[a 9](質量分數)/% 不大於 | 2.7 | NB/SH/T 0663 | ||
甲醇含量[a 10](質量分數)/% 不大於 | 0.3 | NB/SH/T 0663 | ||
錳含量[a 11]/(g/L) 不大於 | 0.002 | SH/T 0711 | ||
鐵含量[a 12]/(g/L) 不大於 | 0.01 | SH/T 0712 | ||
密度[a 13](20℃)/(kg/m³) | 720~775 | GB/T 1884、GB/T 1885 | ||
|
表A.2 98號車用汽油(ⅥA)/(ⅥB)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 ||||
---|---|---|---|---|
項目 | 質量指標 | 試驗方法 | ||
抗爆性: 研究法辛烷值(RON) 不小於 抗爆指數(RON+MON)/2 不小於 |
98 93 |
GB/T 5487 GB/T 503、GB/T 5487 | ||
鉛含量[b 1]/(g/L) 不大於 | 0.005 | GB/T 8020 | ||
餾程: 10%蒸發溫度/℃ 不高於 50%蒸發溫度/℃ 不高於 90%蒸發溫度/℃ 不高於 終餾點/℃ 不高於 殘留量(體積分數)/% 不大於 |
70 110 190 205 2 |
GB/T 6536 | ||
蒸氣壓[b 2]/kPa: 11月1日~4月30日 5月1日~10月31日 |
45~85 40~65[b 3] |
GB/T 8017 | ||
膠質含量/(mg/100mL): 未洗膠質含量(加入清淨劑前) 不大於 溶劑洗膠質含量 不大於 |
30 5 |
GB/T 8019 | ||
誘導期/min 不小於 | 480 | GB/T 8018 | ||
硫含量[b 4]/(mg/kg) 不大於 | 10 | SH/T 0689 | ||
硫醇(博士試驗) | 通過 | NB/SH/T 0174 | ||
銅片腐蝕(50℃,3h)/級 不大於 | 1 | GB/T 5096 | ||
水溶性酸或鹼 | 無 | GB/T 259 | ||
機械雜質及水分 | 無 | 目測[b 5] | ||
苯含量[b 6](體積分數)/% 不大於 | 0.8 | SH/T 0713 | ||
芳烴含量[b 7](體積分數)/% 不大於 | 35 | GB/T 11132 | ||
烯烴含量[b 8](體積分數)/% 不大於 | 15 | GB/T 11132 | ||
氧含量[b 9](質量分數)/% 不大於 | 2.7 | NB/SH/T 0663 | ||
甲醇含量[b 10](質量分數)/% 不大於 | 0.3 | NB/SH/T 0663 | ||
錳含量[b 11]/(g/L) 不大於 | 0.002 | SH/T 0711 | ||
鐵含量[b 12]/(g/L) 不大於 | 0.01 | SH/T 0712 | ||
密度[b 13](20 ℃)/(kg/m³) | 720~775 | GB/T 1884、GB/T 1885 | ||
|
本作品來自強制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 根據《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標準著作權糾紛給最高人民法院的答覆》(權司〔1999〕50號),「強制性標準是具有法規性質的技術性規範」,所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但《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標準著作權糾紛給最高人民法院的答覆》也指出「推薦性標準不屬於法規性質的技術性規範,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
- 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在查處侵權盜版案件中標準類出版物有關著作權法律適用問題的復函》(國版發函〔2020〕1號):「強制性標準是具有法規性質的技術性規範,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 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參考相關國際標準的,應當遵守相關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版權政策。」故所有參考相關國際標準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其版權參照對應標準化組織的版權政策執行。
- 此外,1989年4月1日頒布實施、2018年3月6日廢止的《標準化法條文解釋》(原國家技術監督局令第12號)第十四條規定:「……推薦性標準一旦納入指令性文件,將具有相應的行政約束力。」據此,在1989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間被納入指令性文件且具有行政強制力的國家標準,是具有強制性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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