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资)关于公私合营的报告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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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www.china.com.cn/guoqing/2012-09/06/content_267465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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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案之性质为政府部门的公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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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版头已注明实际内容的原作者,为政务院财经委员会第六办公厅,即属于1950年代中共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下属机构。由此可知本作品主体为公务作品,且具行政法定属性,应可知并不适用于匿名版权的规例。——Longway22讨论2020年10月2日 (五) 09: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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