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鐵路總局令 (第11號)
東北鐵路總局令 總文第十一號 中華民國35年(1946年)12月12日 |
為綏化分局及所管線路歸併哈爾濱分局,並由西滿割劃羊草至哈爾濱區間線路與哈爾濱(分)局管理,改組為哈爾濱鐵路管理局,希各局長遵照分別辦理由
哈爾濱、綏化、西滿鐵路(分)管理局
為了加強鐵路行政效能,茲將北滿、西滿各區間線路管轄範圍及組織機構重新規定如下:
1、綏化分局及原管線路歸併哈爾濱分局,改組為哈爾濱鐵路管理局。
2、原西滿鐵路管理局管區之濱洲線由羊草至哈爾濱區間改劃歸哈爾濱鐵路管理局接管。
以上決定除登本局導報頒布外,希各局長遵照分別歸併與移交,並將辦理情形具報為要。
這份文獻應使用傳統漢字,而非簡化字。校對時應以原文為準,特別注意簡化字與繁體字之間的一對多的對應關係以及異體字的使用。如果無法直接校對原文,請勿進行機器或人工轉換,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問題。 一般而言,文獻應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漢字。漢字簡化方案於1956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獻(如1956年前的文獻、未施行簡化字的地區文獻,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之前的聯合國文件)通常應保留使用傳統漢字。在漢字簡化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只有部分漢字被簡化的文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等)通常應以原文形式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