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今年不安排休假的緊急通知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今年不安排休假的緊急通知 中發電〔1989〕6號 1989年7月6日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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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精神,艱苦奮鬥,努力工作,以實際行動把動亂和反革命暴亂造成的損失奪回來,黨中央、國務院決定,今年內,從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到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除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外一律不安排休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今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安排本部門職工休假(國家法定的節假日除外),已經安排的,應立即取消。
二、各部門、各單位嚴禁以不休假為由,向職工發放或變相發放錢物。如有違反,除退回所發錢物外,將對領導者和直接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
三、各級黨政機關要切實關心職工生活,在當前尤其要注意防暑降溫,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
四、各級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應按此精神參照執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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