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今年不安排休假的紧急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今年不安排休假的紧急通知 中发电〔1989〕6号 1989年7月6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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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艰苦奋斗,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把动乱和反革命暴乱造成的损失夺回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内,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除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一律不安排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安排本部门职工休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除外),已经安排的,应立即取消。
二、各部门、各单位严禁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如有违反,除退回所发钱物外,将对领导者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
三、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关心职工生活,在当前尤其要注意防暑降温,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四、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应按此精神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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