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一九五七年/第十七號
← | 第十六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 第十七號 1957年12月22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
第十八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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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國務院關於調整獲利較大的經濟作物的農業稅附加比例的規定的決議
- 國務院關於調整獲利較大的經濟作物的農業稅附加比例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人員(1957年12月11日)
這份文獻需要將對應的漢字進行繁體化或正體化。請按照本是傳統漢字的原文對本文進行校對,並且特別注意一簡對多繁及異體字的情況。但是,如果不能校對原文,請不要簡單地使用機器或者人工轉換,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中文簡化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56年後,以及新加坡自1969年後,所規定施行的漢字簡化制度。 1956年前的文獻應以傳統漢字(繁體字/正體字)保存。中華民國、香港、澳門文獻和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之前的聯合國文件亦應以傳統漢字保存。 部分中國大陸1956年之後的半簡半繁文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應以其原文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