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國令第414號
2004年9月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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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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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何厚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於2004年12月20日就職。

總理 溫家寶
二〇〇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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