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 (1990年)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1990年4月4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 (19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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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編輯下列全國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附:國徽圖案、說明、使用辦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1990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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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全國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附:國徽圖案、說明、使用辦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