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縣人民政府為順利完成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工作的布告
臨泉縣人民政府布告 臨秘字第0040號 1955年4月16日 |
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進入新的階段以後,我縣大部分私營工商業者,均歡欣鼓舞,並積極提高生產,改善經營,迎接改造,這是可喜的現象。但也有少數不明大義分子,竟採取抽逃資金,提高薪給,虛設人員等方法抗拒改造,或有意製造改造中的困難。這種現象是不能容忍的。為順利完成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保證生產和市場秩序,特布告如下:
一、所有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工作,必須在政府的全面規劃和統一領導下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分期進行。嚴禁擅自並廠、並店、停產停業。
二、所有生產資財、帳冊必須嚴加愛護,不得挪移損毀。
三、已進行改造的各行各業,必須積極的協助政府做好生產和經營的必要改組工作,不得藉故抗拒和進行破壞。
四、未經改造的各行各業,必須照常生產、營業,所有實職人員不得解僱,也不得乘機虛設人員,或提高薪給,應聽候政府統一安排。
五、所有店員、職工和愛國的工商業者,必須積極協助政府進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要提高警惕,加強對抗拒改造的不法分子進行鬥爭,嚴厲打擊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
此布
縣長 劉一樵
一九五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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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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