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撤銷昭通地區設立地級昭通市的通知
← | 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撤銷昭通地區設立地級昭通市的批覆 |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撤銷昭通地區 設立地級昭通市的通知 雲政發〔2001〕9號 2001年2月1日 發布機關:雲南省人民政府 |
昭通地區行政公署:
根據國函〔2001〕6號文件,國務院同意撤銷昭通地區,設立地級昭通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撤銷昭通地區和縣級昭通市,設立地級昭通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昭陽區。
二、昭通市設立昭陽區,以原縣級昭通市的行政區域為昭陽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愛民路。
三、昭通市轄原昭通地區的魯甸縣、巧家縣、鹽津縣、大關縣、永善縣、綏江縣、鎮雄縣、彝良縣、威信縣、水富縣和新設立的昭陽區。
四、昭通市的各類機構要結合機構改革,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
請認真做好轍地設市的有關工作。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