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的通知 交搜救函〔2018〕180號 2018年4月12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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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各省級海上搜救中心,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撈局:
根據中國氣象局預測,2018年汛期我國氣候狀況總體偏差,降水總體「南北多、中間少」,旱澇並重,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多。北方多雨區位於內蒙古中西部、西北地區中東部、西南地區北部、華北、黃淮大部,南方多雨區位於江南東南部和華南大部,上述地區可能出現較重的洪澇災害;黃河流域、海河流域、珠江流域可能出現較重汛情。預計今年登陸我國的颱風個數較常年(7個)偏多,可能有一個北上登陸颱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的總體部署,切實做好交通運輸系統2018年度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形勢穩定,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
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到做好今年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高度警醒、高度自覺、高度負責,始終把人民群眾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強防汛抗旱防颱風各項準備,全力做好交通運輸系統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組織領導,在機構改革未到位之前,要按照原有分工履行好職責,不得出現責任缺失,必須全面履職盡責,密切配合,全力做好今年防災減災工作,寧可抓重,不可抓漏。要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安全監管,做好應急準備。要明確責任主體,分解責任到崗,層層壓實責任,形成責任具體、任務到人、環環相扣的「責任鏈」。要進行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和跟蹤落實,確保責任到位、組織到位、部署到位、檢査到位、落實到位。
三、突出工作重點,採取有效措施
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行業特點,突出工作重點,排查薄弱環節,及時改進提高。要將各項工作措施做細做實,做到災情來前有準備,搶險救災有措施,災後恢復有秩序。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合作,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協同開展防禦和搶險救災工作,積極做好新聞宣傳與輿論引導等工作。
公路管理部門要加強公路基礎設施的養護管理和搶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強汛前和汛期巡查,在暴雨、颱風等災害性天氣來臨之前,要加大對公路、橋梁、隧道的排查力度,及時發現並處理存在的薄弱環節,確保排泄洪設施通暢。要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及搶險方案,儲備各項防汛物資、機械設備和機具,妥善應對突發險情。要加強路網運行監測,及時發布路況信息,服務群眾安全出行
港口、航道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港口碼頭、航道設施的安全監管。指導督促港口經營單位按照規定做好人員、大型機械和貨物儲存裝卸設施的防汛防颱風工作,合理安排港口作業,協同做好因惡劣天氣滯留在港口旅客的疏散、安置工作要加強對航道設施的檢查和維護,確保設備設施運轉正常。
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汛期客貨運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別要加強對長途客運車輛、旅遊包車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嚴防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各有關地區要進一步加強應急保障車隊建設,切實做好重點物資運輸保障工作。
海事部門要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維護通航秩序,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海上船舶、設施和人員的避風工作,要嚴格執行惡劣氣象條件下船舶禁限航規定,組織做好客渡船、危險品船、長期停航船、水上施工作業船等的避風工作,加大橋區、渡口、錨地等水域的現場巡查力度。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質監機構要加強汛期在建公路、水運工程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密切關注汛期雨情、水文地質和颱風的變化,對可能受到颱風、暴雨、洪水、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影響的施工工地和駐地,要根據氣象、自然資源等部門發布的預報預警信息和現場巡查情況,提前做好大型臨時設施、機械設備、施工駐地等的排險加固,及時轉移施工人員。
救助打撈部門要科學部署專業救撈力量,認真檢查、保養專業救助船與航空器,加強應急演練,做好搶險救援準備。
四、加強值守調度,保障信息暢通
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帶班和值班制度,強化汛期和重點時段應急值守,妥善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通過第一時間的有效處置,努力降低災害損失。要增強敏感性和主動性,按照「有情況就主動連線,小事按大事連線,大事按會商連線,沒情況也要進行預防性連線」的視頻調度要求,加強值班與技術保障人員培訓,確保及時準確掌握一線汛、災情。要嚴格按照預案及相關規定,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杜絕遲報、誤報、漏報、瞞報事件的發生。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各省級海上搜救中心要在2018年4月27日前將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準備及自查情況報部應急辦。受颱風影響期間,各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省級海上搜救中心要於每次颱風進入我國24小時警戒線前將防颱風準備情況報部應急辦,防颱風工作結束後24小時內將工作總結報部應急辦。各省級海上搜救中心要在12月10日前將年度防颱風工作總結(含電子版)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
聯繫電話:010-65292218,傳真:010-65292245,
郵箱:cnmrcc@mot.gov.cn
交通運輸部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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