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本竹書紀年疏證
← | 竹書紀年 | 今本竹書紀年疎證 作者:王國維 1917年 |
古本竹書紀年輯校 |
《疎證》除《廣倉學宭叢書》本外,有《遺書》本,曾兩次印布;初名《王忠愨公遺書》,所收《疎證》係鉛印本;續印名《海寧王靜安先生遺書》,係石印本。今據《遺書》兩本互校,有初印不誤而續印諸誤者,亦有續印改正者,皆擇是而從,其有兩本皆誤,或所據今本有誤爲王氏所未正者,略出案語,以爲説明。 |
維基百科條目:今本竹書紀年疏證 |
序
編輯昔元和惠定宇徴君作《古文尚書考》,始取僞古文《尚書》之事實文句,一一疎其所出,而梅書之僞益明。仁和孫頤谷侍御復用其法,作《家語疎證》,吾鄕陳仲魚孝廉敘之曰:「是猶捕盜者之獲得眞贓。」誠哉是言也。
余治《竹書紀年》,既成《古本輯校》一巻,復怪今本《紀年》爲後人搜輯,其跡甚著,乃近三百年學者疑之者固多,信之者亦且過半。乃復用惠孫二家法,一一求其所出,始知今本所載殆無一不襲他書。其不見他書者,不過百分之一,又率空洞無事實,所增加者年月而已。且其所出,本非一源,古今雜陳,矛盾斯起。既有違異,乃生調停,糾紛之因,皆可剖析。夫事實既具他書,則此書爲無用;年月又多杜撰,則其説爲無徴。無用無徴,則廢此書可,又此《疎證》亦不作可也。然余懼後世復有陳逢衡爲是紛紛也,故寫而刊之,俾與《古本輯校》並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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