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竹書紀年輯校

朱右曾《汲冢纪年存眞》 古本《竹書紀年》 先秦
嘉定朱右曾 輯録
海寧王國維 校補
王國維《今本竹書疎證》
晉武帝太康二年,汲縣不准音缶標盜發魏襄王冢,得竹簡古編數十車。……大凡七十五篇,七篇簡書折壞,不識名題。冢中書皆科斗字。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劄,文既殘缺,不復詮次。武帝以其書付秘書校綴次第,尋考指歸,而以今文寫之。時束晳在著作,得觀竹書,隨疑分釋,皆有義證」晉書·束晳傳,統稱《汲冢書》,或名《竹書》、《汲冢古文》等。其中得《竹書紀年》十三篇,所記自黃帝魏安釐王二十年。然其所載多悖正史,而近甲骨、靑銅銘文,故頗爲考證先史者所重。《竹書》經荀勗束皙考正後,罹永嘉亂,竹簡原本不復存世,但注釋本、考證本尚在。歴五代,初釋本、考正本漸佚。南宋初年羅泌著《路史》嘗多引《紀年》,其後復佚。時再現,然眞僞相雜,已非原貌,稱「今本」。至,學者熱衷訓詁考據説,其中校證《竹書紀年》者甚多。嘉定朱右曾始取諸書所引之文,並加考證,輯爲一編,題目《汲冢紀年存眞》,是爲「古本」。海寧王國維因之,更爲詳考校補,以增益輯,又撰《〈古本竹書紀年〉輯校》,卽爲今行之「古本」。又撰《〈今本竹書紀年〉疎證》,以明其僞,其言曰:「紀年佚於兩宋之際,《今本》乃後人所搜集,復雜採《史記》、《路史》、《通鑑外紀》諸書成之。……今一一求其所出,始知今本所載殆無一不襲他書,其不見他書者,不過百分之一,又率空洞無事實,所增加者年月而已。……事實旣具他書,則此書爲無用,年月又多杜撰,則其説爲無徴,無用無徴,則廢此書可。朱氏輯本,尙未詳備,又諸書異同,亦未盡列,至其所取,亦不能無得失,乃以朱書爲本,而以余所校注補正之,凡增刪改正若干事。」或謂「今本」雖爲重編,然早於「古本」,或存「古本」無從稽考之佚文,不宜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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巻一 巻二

自序

汲冢紀年》佚於兩宋之際。《今本》兩巻,乃後人搜羅,復雜採《史記》、《路史》、《通鑑外紀》諸書成之,非冢原書。然以世無別本,故三百年來,學人治之甚勤,而臨海洪氏頤煊棲霞郝氏懿行閩縣林氏春溥三校本尤爲雅馴。最後嘉定朱氏右曾復專輯古書所引《紀年》,爲《汲冢紀年存眞》二巻,顧其書傳世頗希,王國維曾在上虞羅氏大雲書庫假讀之,獨犁然有當於心。

丁巳二月,作《殷先公先王考》畢,思治此書,乃取《今本紀年》一一條其出處,注於書眉。既又假得朱氏輯本,病其尚未詳備,又所出諸書異同亦未盡列,至其去取亦不能無得失。乃取書爲本,而以自己所校注者補正之,凡增刪改正若干事。至於讀此書有所考證,當別爲札記,將繼是而寫定焉。

元和惠定宇徴君作《古文尚書考》,始取僞古文《尚書》之事實文句,一一疎其所出,而梅書之僞益明。仁和孫頤谷侍御復用其法,作《家語疎證》,吾鄕陳仲魚孝廉敘之曰:「是猶捕盜者之獲得眞贓。」誠哉是言也。

余治《竹書紀年》,既成《古本輯校》一巻,復怪今本《紀年》爲後人搜輯,其跡甚著,乃近三百年學者疑之者固多,信之者亦且過半。乃復用二家法,一一求其所出,始知今本所載殆無一不襲他書。其不見他書者,不過百分之一,又率空洞無事實,所增加者年月而已。且其所出,本非一源,古今雜陳,矛盾斯起。既有違異,乃生調停,糾紛之因,皆可剖析。夫事實既具他書,則此書爲無用;年月又多杜撰,則其説爲無徴。無用無徴,則廢此書可,又此《疎證》亦不作可也。然余懼後世復有陳逢衡輩爲是紛紛也,故寫而刊之,俾與《古本輯校》並行焉。

正文

五帝紀

昌意降居若水,産帝乾荒山海經·海内經》注。

朱氏右曾曰:《山海經·海内經》云:「黃帝雷祖昌意昌意降處若水,生韓流。」郭璞引此而釋之曰:「乾芒韓流也,生帝顓頊。」顓頊黃帝曾孫,與《史記》以爲黃帝孫者異。然《禮記·祭法》張融曰:「孔子刪書求史,記得黃帝元孫帝魁之書。若五帝當身相傳,何得有元孫帝魁?」疎又引《春秋命厤序》稱:「炎帝傳八世,合五百二十歳;黃帝傳十世,合一千五百二十歳;少昊傳八世,五百歳。」次曰:「顓頊傳九世,三百五十歳;次是帝嚳,傳十四世,四百歳。」然則顓頊黃帝孫,亦非黃帝曾孫,明矣!《水經》曰:「若水蜀郡旄牛徼外,東南至故關,爲若水。」注曰:「若水沿流,閒關蜀土黃帝昌意降居斯水,爲諸侯焉。」今四川打箭爐廳西南二百八十里有鴉龍江,卽古若水,下流合金沙江。」

帝王之崩曰「陟」。韓昌黎集·黃陵廟碑》。

王國維案:此昌黎隱括本書之語,非原文如是。

黃帝既仙去,其臣有左徹者,削木爲黃帝之像,帥諸侯朝奉之。意林·巻四·抱朴子》。《御覽·巻七十九》引《抱朴子》曰:「《汲中竹書》」云云,今《抱朴子》無此文。

黃帝死七年,其臣左徹乃立顓頊路史·後紀六》。《路史·後紀五》注:「《汲書》云:『左徹乃立帝。』

朱氏右曾曰:案,黃帝之後尚有少昊金天氏顓頊少昊而登帝位,《左氏》有明證也,此與《史記》並略。金天一代,蓋洪荒䆳古,傳聞異詞。陳氏曰:「《路史》當是引《博物志》。」

顓頊伯鯀,是維居陽,居天穆之陽。山海經·大荒西經》注。

朱氏右曾曰:《史記索隱》曰:「皇甫謐云:『顓頊之子,字。』《系本》亦以顓頊之子。……《漢書·律志》則據帝系云:『顓頊五代而生。』案:既仕代系懸殊,顓頊六代孫,則非是顓頊之子,蓋班氏之言盡得其實。」

元年丙子。隋書·律厤志》引《竹紀年》云:「元年丙子」。《路史·後記十一》。

朱氏右曾曰:韓恰《紀年辨證》曰:「皇甫謐邵康節金仁山定爲甲辰。」羅泌路史》在戊寅,章俊卿《山堂考索》在癸未,右曾案,《通鑑外紀》在戊辰,其論不一。又《竹書》作於人,去古較近,似可信也。古人不以甲子名歳,自王莽以下,書言:「始建國五年,歳在壽星,倉龍癸酉」,又云:「天鳳七年,歳大大梁,倉龍庚辰」是始變古。原古人之法,以歳星定太歳之所舍。星有超辰,則太歳亦與倶超,故不可以甲子名歳也。東漢以來,歩厤家廢超辰之法,乃以甲子紀年,以便推算,此「丙子」二字,疑荀勗和嶠等所增也。路史·後記》注:「《竹書》云:『元年丙子』,故袁象先云:『以景子受命,四十九年得上元第一紀甲子。天正十一月庚戌冬至至仁夀甲子,凡八經上元。』」然考以戊寅卽位,四十七年始得天正甲子,是年冬至日在虚一度,爲演紀之端。在位百年禪五十年起戊午,自天正甲子至開元甲子,三千一年,日退三十八度,四千一百二十八分。日在斗十度,下至皇朝慶厤四年甲申,凡三千三百一十一年。日退四十二度,五千五十八分,是歳冬至在斗五度。以歳差考之,毎七十八年差一度。則甲子歳,日至在虚一度,于是中星皆正。皇甫謐邵堯夫皆以爲甲辰卽位、以壬午、在位七十載,皆誤。

有聖德,封於。夢攀天而上。

朱氏右曾曰:《路史》曰:「始帝在,夢御龍以登雲。」注云見《夢書》。

后稷放帝丹水山海經·海内南經》注。《史記·髙祖本紀》、《五帝本紀》正義兩引倶作『帝子丹朱』。

朱氏右曾曰:《尚書》逸篇曰:「丹朱不肖,使君丹淵爲諸侯,故號曰丹朱。」太平御覽·巻六十三·丹水漢書·律厤志》稱:「帝系曰:『陶唐氏讓天下於,使子處於丹淵爲諸侯。』」蓋卽放,因封之也。《山海經》曰:「蒼梧之山,帝葬於陽,帝丹朱葬於陰。」郭璞曰:「丹朱稱帝者,猶山陽公死加獻帝之諡也。」《括地志》曰:「丹朱故城在鄧州内鄕縣西南百二十里,去丹水二百歩。」史記正義内鄕縣,今隸河南南陽府
又曰:《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竹書》云:「昔德衰,爲所囚也」,又引《竹書》云:「,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也」亦見《路史·發揮五》注。《廣弘明集·巻十一》引《汲冢竹書》云:「平陽,取之帝位」,今見有囚城。案,《史通·雜説》引此以爲《瑣語》文,故不録,《路史》注以爲《紀年》文,妄也。卽此可知,羅長源父子亦未見《紀年》古文也。又,蘇鶚漢書演義》引《竹書》云:「禪位後,爲王之。禪位後,爲王之。」案,此即咸邱蒙所謂「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之」意,蓋亦《瑣語》文。

耕于。夢眉長與髮等。遂登庸。《鴻書》。郝氏《尚書正義》。

咎陶作刑。北堂書鈔·巻十七》。

三苗將亡,天雨血,夏有冰,地坼及泉,靑龍生於廟,日夜出,晝日不出。通鑑外紀·巻一》注。《路史·後紀十二》注,小異。

朱氏右曾曰:韋昭《國語》注曰:「三苗炎帝之後,諸侯也。之時,誅討有罪,廢絶其世,不滅其國。所以歴代常存,屢不從化。」 《戰國策》:「呉起云:『三苗氏德義不修,滅之。』」《墨子·非攻下篇》:「昔者三苗大亂,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龍生於廟,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穀變化,民乃大振。髙陽乃命玄宮,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

夏紀

禹居陽城。《漢書·地理—志》注、《續漢書·郡國志》注。

黃帝至禹,爲世二十。《路史·發揮》三。

王國維案:此亦羅長源隱括本書之語,非原文。

禹立四十五年。《太平御覽》八十二。

啓曰會。《路史·後紀》十三「啓曰會」,注見《紀年》。

益干啓位,啓殺之。《晉書·束晳傳》。《史通·疑古篇》《雜説篇》兩引「益爲后啓所誅」。

九年,舞九韶。《路史·後紀》十三注引「啓登後九年舞九韶」。《大荒西經》注引「夏后開舞九招也」。

二十五年,征西河。《北堂書鈔》十三引「啓征西河」四字。《路史·後紀》十三云「既征西河」,注:「《紀年》在二十五年。」

即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眞誥》十五。《路史·後紀》十三注引作「二十九年,年九十八」。

國維案:《太平御覽》八十二引《帝王世紀》 「啓升後十年,舞九韶。二十五年,征河西。」而《通鑑外紀》引皇甫謐曰:「啓在位十年。」則《世紀》不得有「啓三十五年」之文,疑本《紀年》而誤題《世紀》也。此與《眞誥》所引「啓三十九年亡」符同。《路史》注既引《紀年》啓在位二十九年,故征西河亦云在二十五年矣。未知孰是。

大康

大康居斟鄩。《水經·巨洋水注》、《漢書·地理志》注、《史記·夏本紀》正義引傅瓚曰:「《汲冢古文》大康居斟鄩,羿亦居之,桀亦居之。」

乃失邦。《路史·後紀》十三注。

羿居斟鄩。《水經·巨洋水注》、《漢書·地理志》注、《史記·夏本紀》正義。

仲康

后相即位,居商丘。《太平御覽》八十二。

王國維案:《通鑑外紀》「相失國,居商丘」,蓋亦本《紀年》。《通鑑地理通釋 四》云:「商丘當作帝丘。」


元年,征淮夷、畎夷。《後漢書·西羌傳》引「后相即位元年,乃征畎夷」。《太平御覽》八十二引「元年征淮夷」。《路史·後紀》十三「征淮、畎」,注:「準夷、畎夷,《紀年》云元年。」

二年,征風夷及黃夷。《太平御覽》八十二。《路史·後紀》十三「二年征風、黃夷」,注:「並《紀年》。」《後漢書·東夷傳》注及《通鑑外紀》二均引「二年征黃夷」。

七年,于夷來賓。《後漢書·東夷傳》注,《路史·後紀》十三注。《通鑑外紀》二引「于」作「干」。

相居斟灌。《水經·巨洋水注》、《漢書·地理志》注、《路史·後紀》十三引臣瓚所述《汲冢古文》。

少康

少康即位,方夷來賓。《後漢書·東夷傳》注。《路史·後紀》十三注引此下有「獻其樂舞」四字,疑渉帝發時事而誤。

帝宁宣居原,自原遷于老丘。《太平御覽》八十二、《路史·後紀》十三注。《御覽》作「自遷于老丘」。《路史》注」宁「作「予」,「丘」作「王」。

柏杼子征于東海,及三壽,得一狐九尾。《山海經·海外東經》注。《太平御覽》九百九引「夏伯杼子東征,獲狐九尾」。《路史·後紀》十三:「帝杼五歳,征東海,伐三壽」,注:「本作王壽,」《紀年》云:「夏伯杼子之東征,獲狐九尾。」又《國名紀》己云:「后杼征東海,伐王壽。」

后芬即位,三年,九夷來禦。《後漢書·東夷傳》注、《太平御覽》七百八十、《通鑑外紀》二、《路史·後紀》十三。《御覽》「芬」作「方」 ,又此下有「曰畎夷、于夷、方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十九字,郝蘭皋曰:「疑本注文,誤入正文也。」

后芬立四十四年。《太平御覽》八十二、《路史·後紀》十三注。

后荒即位,元年,以玄珪賓于河,命九東狩于海,獲大鳥。《北堂書鈔》八十九。《初學記》十三引「珪」作「璧」,「鳥」作「魚」,無「命九東」三字。《太平御覽》八十二引「荒」作「芒」,「鳥」作「魚」,無「命九」二字。國維案:「九」字下或奪「夷」字,疑謂后芬時來御之九夷。

后芒陟位,五十八年。《太平御覽》八十二。《路史·後紀》十三注引作「后芒陟,年五十八」。

后洩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後漢書·東夷傳》注。《通鑑外紀》二引「帝洩二十一年如畎夷等爵命」。《路史·後紀》十三注引下有「繇是服從」四字。

二十一年《路史·後紀》十三注。

不降

不降即位,六年,伐九苑。《太平御覽》八十二、《路史·後紀》十三注。

六十九年,其弟立,是爲帝扃。《太平御覽》八十二。《路史·後紀》十三注云:「《紀年》云六十九陟。」

帝厪,一名胤甲。《太平御覽》八十二。

胤甲即位,居西河。《山海經·海外東經》注、《太平御覽》八十二、《通鑑外紀》二。《開元占經》六引作「胤甲居西河」,《御覽》四引作「胤甲居于河西」。

天有妖孽,十日並出,其年胤甲陟。《山海經·海外東經》注、《開元占經》六、《太平御覽》四及八十二引上二句。《山海經》注無「天」字,《佔經》無「妖」「十」二字。《通鑑外紀》二引「十日並出,其年胤甲陟。「《路史·後紀》十三:「胤甲在位四十歳,後居西河,天有妖孽,十日並照于東陽,其年胤甲陟。」注云:「以上《紀年》。」案《路史》此條或有增字。又《御覽》四引「十日並出」下有「又言本有十日,迭次而運照無窮」十三字,則恐是注文也。

孔甲

后昊立三年。《太平御覽》八十二。

后發一名后敬,或曰發。《太平御覽》八十二。《路史·後紀》十三:「帝敬發,一曰惠。」注曰:「見《紀年》。」

后發即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再保庸會于上池,諸夷入舞。《北堂書鈔》八十二。《後漢書·東夷傳》注、《御覽》七百八十引均無「再保庸」以下七字,《通鑑外紀》二、《路史·後紀》十三引亦同。《外紀》末句作「獻其樂舞」乃改本書句,《路史》仍之。

其子立爲桀。《太平御覽》八十二。

居斟鄩。《水經·巨洋水注》、《漢書·地理志》注、《史記·夏本紀》正義。

畎夷入居豳岐之間。《後漢書·西羌傳》。案《西羌傳》三代事多本《汲冢紀年》,而語有增損。

后桀伐岷山,進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受二女,無子,刻其名于苕華之玉,苕是琬,華是琰,而棄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與伊尹交,遂以間夏。《太平御覽》一百三十五。《藝文類聚》八十三引無末四句,《御覽》八十二引無末二句。「后桀伐岷山」,《禦覽》八十二引作「後桀命扁伐山民,進女于桀二人」,《類聚》引作「岷山莊王女于桀二人」,《御覽》八十二引作「山民女于桀二人,桀受二女」,《御覽》八十二作「桀愛二人」。「琰」,《御覽》引皆作「玉」。「刻其名」, 《類聚》及《御覽》八十二引皆作「斵其名」,《北堂書鈔》二十二亦引「斵苕華」三字。

築傾宮,飾瑤臺。《文選·呉都賦》注。《文選·東京賦》注引作「夏桀作瓊宮、瑤臺,殫百姓之財」,《太平御覽》八十二引「桀傾宮,飾瑤臺,作瓊室,立玉門」。

夏桀末年,社坼裂,其年爲湯所放。《太平御覽》八百八十。《路史·後紀》十三注引「桀末年社震裂」六字。

湯遂滅夏,桀逃南巣氏。《太平御覽》八十二。

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歳四百七十一年。《太平御覽》八十二。《文選·六代論》注引「凡夏自禹至于桀十七王」十字,《史記·夏本紀》集解引末二句,《通鑑外紀》二引「四百七十一年」六字,《路史·後紀》十三注:「《紀年》並窮、寒四百七十二年。」


商紀

湯有七名而九徵。《太平御覽》八十三。

外丙

外丙勝即位,居亳。《太平御覽》八十三。

仲壬

仲壬即位,居亳,命卿士伊尹。《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尚書·咸有一德》疎、《通鑑外紀》三引《紀年》,《太平御覽》八十三引杜《後序》,均作「其卿士伊尹」。

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尚書·咸有一德》琉、《通鑑外紀》三。《太平御覽》八十三引《汲冢瑣語》同,但無「于桐」二字,又「立」下有「四年」二字。

大甲

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尚書·成有一德》疎、《通鑑外紀》三。《外紀》「放大甲」作「于大甲」。《文選·豪士賦序》注引「大甲既出自桐殺伊尹」九字。十二年陟。《史記·魯世家》索隱:「《紀年》大甲惟得十二年。」

沃丁

沃丁絢即位,居亳。《太平御覽》八十三。

小庚

小庚辨即位,居亳。《太平御覽》八十三。

小甲

小中髙即位,居亳。《太平御覽》八十三。

雍己

雍己伷即位,居亳。《太平御覽》八十三。

大戊

仲丁

仲丁即位,元年,自亳遷于囂。《太平御覽》八十三。

征于藍夷。《後漢書·東夷傳》注、《太平御覽》七百八十。

外壬

外壬居囂。《太平御覽》八十三。

河亶甲

河亶甲整即位,自囂遷于相。《太平御覽》八十三。

征藍夷,再征班方。《太平御覽》八十三。

祖乙

祖乙滕即位,是爲中宗,居庇。《太平御覽》八十三。《路史·國名紀》丁引「滕」作「勝」。

祖辛

開甲

帝開甲逾即値,居庇。《太平御覽》八十三。

祖丁

祖丁即位,居庇。《太平御覽》八十三。

南庚

南庚更自庇遷于奄。《太平御覽》八十三、《路史·國名紀》丁。

陽甲

陽甲即位,居奄。《太平御覽》八十三。

盤庚

盤庚旬自奄遷于北蒙,曰殷。《太平御覽》八十三。《水經·洹水注》引無「旬」字,《史記·項羽本紀》索隱、《殷本紀》正義均引作「盤庚自奄遷于北蒙,曰殷虚」,《尚書·盤庚》疎引「盤庚自奄遷于殷」七字,《路史·國名紀》丁引「旬」下有「即位」二字。

殷代鄴南三十里。《尚書·盤庚》疎。《史記·項羽本紀》索隱引作「南去鄴三十里」,《殷本紀》正義引作「南去鄴四十里」。

王國維案:此七字乃注文。

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史記·段本紀》正義。案「七百」朱輯本改作「二百」,又下有「紂時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丘,皆爲離宮別館」二十三字,蓋誤以張守節釋《史記》語爲《紀年》本文也。

王國維案:此亦注文,或張守節隱括本書之語。

小辛

小辛頌即位,居殷。《太平御覽》八十三。

小乙

小乙斂居殷。《太平御覽》八十三。

武丁

祖庚

祖庚曜居殷。《太平御覽》八十三。

祖甲

帝祖甲載居殷。《太平御覽》八十三。

和甲西征,得一丹山。《山海經·大荒北經》注。

王國維案:「和」「祖」二字形相近,今本《紀年》繫之陽甲,乃有陽甲名和之説矣。

馮辛

馮辛先居殷。《太平御覽》八十三。

庚丁

庚丁居殷。《太平御覽》八十三。

武乙

武乙即位居殷。《太平御覽》八十三。

三十四年,周王季歴來朝,王賜地三十里,玉十珏,馬八匹。《太平御覽》八十三。

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後漢書·西羌傳》注。《通鑑外紀》二引「武乙三十五年周俘狄王」十字。

大丁

大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後漢書·西羌傳》注。《通鑑外紀》二「周人」作「周公季」。

三年,洹水一日三絶。《太平御覽》八十三。

四年,周人伐餘無之戎,克之,周王季命爲殷牧師。《後漢書·西羌傳》注。《文選·典引》注引「式乙即位,周王季命爲牧師」,與此異。

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後漢書·西羌傳》注。

十一年,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後漢書·西羌傳》注。

文丁殺季歴。《晉書·束皙傳》、《史通·疑古篇》《雜説篇》。《北堂書鈔》四十一引《紀年》云「文丁殺周王」云云。

帝乙

帝乙居殷。《大平御覽》八十三。

二年,周人伐商。《大平御覽》八十三。

帝辛

帝辛受居殷。《太平御覽》八十三。

六年,周文王初禴于畢。《通鑑前編》。《唐書·暦志》「紂六祀,周文王初禴于畢」,雖不著所出,當本《紀年》。

畢西于豐三十里。《漢書·劉向傳》注。

王國維案:此亦注文。

殷紂作瓊室,立玉門。《文選·東京賦》注及《呉都賦》注。

天大曀。《開元占經》一百一引「帝辛受時天大曀」。

湯滅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歳四百九十六年。《史記·殷本紀》集解。《文選·六代論》注引「殷自成湯滅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十四字,《通鑑外紀》二引「二十九王,四百九十六年」十字。


周紀

武王

十—年庚寅,周始伐商。《唐書·暦志》。

王率西夷諸侯伐殷,敗之于坶野。《水經·淸水注》。

王親禽帝受辛于南單之臺,遂分天之明。《水經·淇水注》。《初學記》二十四引「周武王親禽受于南單之臺」十一字。

武王年五十四。《路史·發揮》四。

成王

康王

康王六年,齊太公望卒。《太公呂望墓表》。

晉侯作宮而美,康王使讓之。《北堂書鈔》十八。

成康之世,天下安寧,刑措四十年不用。《文選·賢良詔》注。《太平御覽》八十四引「十」下有「餘」字。

昭王

昭王十六年,伐楚荊,渉漢,遇大咒。《初學記》七。

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喪六師于漢。《初學記》七。《開元占經》一百一、《太平御覽》九百七引無末句。

昭王末年,夜淸,五色光貫紫微。其年王南巡不反。《太平御覽》八百七十四。《路史·發揮》三注引「淸」作「有」。

穆王

穆王元年,築祇宮于南鄭。《穆天子傳》注。

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晉書·束皙傳》。

穆王以下都于西鄭。《漢書·地理志》注臣瓚曰云云,不言出何書,然其下所云鄭桓公滅鄶居鄭事皆出《紀年》,則此亦宜然。

王國維案:上二條皆束皙、臣瓚隱括本書之語。據第二條則《紀年》穆王、共王、懿王元年,均當書「王即位居西鄭」矣。

穆王所居鄭宮、春宮。《太平御覽》一百七十三。《初學記》二十四引下四字。

北唐之君來見,以一騮馬,是生緑耳。《穆天子傳》注、《史記·秦本紀》集解。「騮馬」集解引作「驪馬」。

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積羽千里。《山海經·大荒北經》注。《穆天子傳》注引「穆王北征,行積羽千里」九字。

西征犬戎,取其五王以東,王遂遷戎于太原。《穆天子傳》注引「取其五王以東」六字,《後漢書·西羌傳》:「王乃西征犬戎,獲其五王,王遂遷戎于太原。」考《西羌傳》前後文皆用《紀年》,此亦當隱括《紀年》語。

十三年,西征,至于靑鳥之所憩。《藝文類聚》九十一。《山海經·西次三經》注引「穆王西征,至于靑鳥所解」十字。

十七年,西征崑崙丘,見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鳥甹人。」《穆天子傳》注。《藝文類聚》七引至「西王母止之」,《史記·周本紀》集解、《太平御覽》三十八引至「見西王母」,又二書「西征」下均有「至」字。

西王母來見,賓于昭宮。《山海經·西次三經》注、《穆天子傳》注。《山海經》注引作「穆王五十七年」,然《穆傳》注引「其年來見」,其年即承上文十七年,則《山海經》注所引衍一「五」字。

三十七年,伐越,大起九師,東至于九江,叱黿、鼉以爲梁。《文選·恨賦》注。「三十七年」,《文選·江賦》注、《藝文類聚》九、《初學記》七、《太平御覽》九百三十二、《通鑑外紀》三引同,《御覽》三百五、《路史·國名紀》己均引作「四十七年」,《廣韻》二十二元引作「十七年」 ,《御覽》七十三引作「七年伐越」,《北堂書鈔》一百十四引作「伐大越」,《類聚》九、《外紀》三引作「伐楚」,《御覽》三百五引作「伐紂」,《路史·國名紀》己作「伐紆」,「紂」乃「紆」之訛,「叱」,《類聚》、《初學記》均引作「比」,《書鈔》引作「駕」,《御覽》七十三及三百五均引作「架」。《文選·江賦》注引作「叱」 ,與此同。

穆王南征,君子爲鶴,小人爲飛鴞。敦煌唐寫本《修文殿御覽》殘巻。

穆王東征天下二億二千五百里,西征億有九萬里,南征億有七百三里,北征二億七里。《開元占經》四。《穆天子傳》注引「穆王西征還里天下億有九萬里」十三字。

共王

懿王

懿王元年,天再旦丁于鄭。《太平御覽》二、《事類賦注》一。《開元占經》三引「懿王元年天再啓」。

孝王

孝王七年,冬大雨雹,牛馬死,江、漢倶凍。《太平御覽》八百七十八引《史記》,案《史記》無此事,殆《紀年》文也。

夷王

夷王二年,蜀人、呂人來獻瓊玉,賓于河,用介珪。《北堂書鈔》三十一、《太平御覽》八十四。

三年,王致諸侯,烹齊哀公于鼎。《太平御覽》八十四。《史記·周本紀》正義引作「三年致諸侯,翦齊哀公昴」。

獵于桂林,得一犀牛。《太平御覽》八百九十。

命虢公率六師伐太原之戎,至于兪泉,獲馬千匹。《後漢書·西羌傳》注見《紀年》。

七年,冬雨雹,大如礪。《初學記》二、《太平御覽》十四。

厲王

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後漢書·東夷傳》。案此條章懷太子注不云出《紀年》,然範史四裔傳三代事皆用《史記》及《紀年》修之,此條不見《史記》,當出《紀年》也。

共伯和干王位。《史記·周本紀》索隱。《莊子·讓王篇》釋文引作「共伯和即于王位」。

共和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伯和篡位立,秋,又大旱。其年周厲王死,宣王立。《太平御覽》八百九十七引《史記》,然《史記》無此文,當出《紀年》。

宣王

四年,使秦仲伐西戎,爲戎所殺。《後漢書·西羌傳》。

秦無歴數,周世陪臣,自秦仲之前,初無年世之紀。《廣弘明集》十一。

王國維案:此亦注文。

王召秦仲子莊公,與兵七千人,伐戎破之。《後漢書·西羌傳》。

三十年,有兔舞鎬。《太平御覽》九百七。《初學記》二十九引作「宣王三年有兔舞鎬」,《通鑑外紀》三作「三十年有兔舞于鎬京」。

三十一年,王師伐太原之戎,不克。《後漢書·西羌傳》。

三十三年,有馬化爲狐。《開元占經》一百十九。《佔經》作「周靈王三十三年」,「宣」「靈」形相近,字之誤也。《御覽》八百八十七、 《廣韻》四十祃均引「周宣王時馬化爲狐」,《御覽》九百九引「宣王時烏化爲狐」'「烏」亦字誤。

三十六年, 王伐條戎、奔戎,王師敗績。《後漢書·西羌傳》。

三十八年,晉人敗北戎于汾、隰。《後漢書·西羌傳》。

戎人滅姜侯之邑。《後漢書·西羌傳》。

三十九年,王征申戎,破之。《後漢書·西羌傳》。


晉紀

殤叔

《春秋經傳集解·後序》:「《紀年》無諸國別,惟特記晉國,起自殤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莊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爲歳首,編年相次,晉國滅,獨紀魏事。」案殤叔在位四年,其元年爲周宣王四十四年,其四年爲幽王元年,然則《竹書》以晉紀年,當自殤叔四年始。

文侯

元年,周幽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後漢書·西羌傳》。

二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鄶,克之,乃居鄭父之丘,名之曰鄭,是曰桓公。《水經·洧水注》。案「同惠」疑「周厲」之訛。又《漢書·地理志》注引臣聯瓚曰:「鄭桓公寄奴與財于虢、會之間,幽王既敗,二年而滅會,四年而滅虢,居于鄭公之丘,是以爲鄭。」傅瓚親校《竹書》,其言又與《洧水注》所引《紀年》略同,蓋亦本《紀年》。然臣瓚以伐鄶爲在幽王既敗二年,《水經註》以爲晉文侯二年,未知孰是。

七年,幽王立褒姒之子伯服以爲太子。《太平御覽》八十四。《御覽》一百四十七引「幽王」下有「八年」二字,《左傳·昭二十六年》疎引「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盤以爲太子」,「服」作「盤」。

平王奔西申。《左傳·昭二十六年》疎。

九年,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實。《太平御覽》九百六十八。

十年,伯盤與幽王倶死于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餘臣于攜,周二王並立。《左傳·昭二十六年》疎。

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記·周本紀》集解。《通鑑外紀》三引《汲冢紀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

二十—年,攜王爲晉文公所殺。《左傳·昭二十六年》疎。

昭侯

孝侯

曲沃莊伯

晉莊伯元年,不雨雪。《太平御覽》八百七十九引《史記》,案《史記》無此語,又不以莊伯紀元,當出《紀年》也。

二年,翟人俄伐翼,至于晉郊。《太平御覽》八百七十九引《史記》。

八年,無雲而雷。十月,莊伯以曲沃叛。《太平御覽》八百七十六引《史記》。

莊伯以曲沃叛,伐翼,公子萬救翼,荀叔軫追之,至于家谷。《水經·澮水注》。《水經註》引此條不繫年,然首句與上條《御覽》所引《史記》同,知在是年,又足證《御覽》所引《史記》實《紀年》也。

十二年,翼侯焚曲沃之禾而還。作爲文公。《水經·澮水注》。

魯隱公及鄭莊公盟于姑蔑。《春秋經傳集解·後序》。據《後序》在莊伯十二年正月。

武公

晉武公元年,尚一軍。芮人乘京,荀人、董伯皆叛。《水經·河水注》。

翼侯伐曲沃,大捷,武公請成于翼,至桐庭乃返。《水經·涑水注》。

七年,芮伯萬之母芮姜逐萬,萬出奔魏。《水經·河水注》、《路史·國名紀》戊。

八年,周師、虢師圍魏,取芮伯萬而東之。《水經·河水注》、《路史·國名紀》戊。

九年,戎人逆芮伯萬于郊。《水經·河水注》、《路史·國名紀》戊注引作「九年戎人逆之郟」。

十三年,楚及巴滅鄧。《路史·國名紀》戊引「桓王十七年」云云。

二十三年,齊襄公滅紀郱、鄑、郚。《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

二十九年,齊人殲于遂。《唐書·劉貺傳》。

武公滅荀,以賜大夫原氏黯,是爲荀叔。《水經·汾水注》、《漢書·地理志》注。《文選·北征賦》注引「荀」作「郇」,「原氏黯」作「原點」。

獻公

獻公二年,周惠王居于鄭。鄭人入王府多取玉焉,玉化爲蜮射人。《開元占經》一百二十、《太平御覽》九百五十。

十七年,衞懿公及赤翟戰于澤洞。《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後序》云「洞」當爲「泂」。

鄭棄其師。《唐書·劉貺傳》。

十九年,獻公會虞師伐虢,滅下陽,虢公醜奔衞,公命瑕父、呂甥邑于虢都。《水經·河水注》、《路史·國名紀》戊注。《春秋後序》引「晉獻公會虞師伐虢滅下陽」十一字,「下陽」《路史》注作「夏陽」。

二十一年,重耳出奔。《史通·疑古篇》。

二十五年正月,翟人伐晉。周有白兔舞于市。《水經·涑水注》。

惠公

晉惠公二年,雨金。《太平御覽》八百七十七引《史記》。

秦穆公十二年。取靈丘。《古文苑》註一引王順伯《詛楚文跋》。

六年,秦穆公渉河伐晉。《太平御覽》八百七十七引《史記》。

惠公見獲。《史通·疑古篇》。

十一月,隕石于宋五。《史通·惑經篇》。

十五年,秦穆公帥師送公子重耳,渉自河曲。《水經·河水注》。 圍令狐、桑泉、臼衰,皆降于秦師。狐毛與先軫禦秦,至于廬柳,乃謂秦穆公使公子縶來與師言,退舍,次于郇,盟于軍。《水經·涑水注》。

文公

五年,周襄王會諸侯于河陽。《春秋經傳集解·後序》。

文公城荀。《漢書·地理志》注。《文選·北征賦》注引作「郇」。

襄公

晉襄公六年,洛絶于[氵向]。《水經·洛水注》。

靈公

成公

景公

十一年,齊國佐來獻玉磬、紀公之甗。《春秋經傳集解·後序》。

厲公

悼公

平公

昭公

晉昭公元年,河水赤于龍門三里。《水經·河水注》。

六年十二月,桃杏華。《太平御覽》九百六十八。

頃公

定公

晉定公六年,漢不見于天。《太平御覽》八百七十五。

十八年,靑虹見。《太平御覽》十四。

淇絶于舊衞。《水經·淇水注》。

燕簡公卒,次孝公立。《史記·燕世家》索隱:「王邵案《紀年》,筒公後次孝公,無獻公。」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簡公卒在是年。

二十年,洛絶于周。《水經·洛水注》。

二十五年,西山女子化爲丈夫,與之妻,能生子。其年,鄭一女而生四十人。《開元占經》一百十三。

三十——年,城頓丘。《水經·淇水注》。

三十五年,宋殺其大夫皇瑗于丹水之上。《水經·獲水注》。

出公

晉出公五年,澮絶于梁。《水經·澮水注》。

丹水三日絶不流。《水經·沁水注》。

六年,齊、鄭伐衞。《水經·濟水注》。

荀瑤城宅陽。《水經·濟水注》。

宅陽一名北宅。《史記·穰侯列傳》正義。

王國維案:此亦注文。

十年十一月,于粵子句踐卒,是爲菼執,次鹿郢立。《史記·越世家》索隱。

衞悼公卒于越。《史記·衞康叔世家》「悼公五年本」,索隱引《紀年》云:「四年卒于越。」據《左氏·哀二十六年傳》,悼公四年,當晉出公十年。

十二年,河絶于扈。《水經·河水注》。

十三年,智伯瑤城髙梁。《水經·汾水注》。

十六年,于粵子鹿郢卒,次不壽立。《史記·越世家》索隱引《紀年》「鹿郢立六年卒」。

荀瑤伐中山,取窮魚之丘。《水經·巨馬水注》、《初學記》八、《太平御覽》六十四。

十九年,晉韓龐取盧氏城。《水經·洛木注》。

燕孝公卒,次成侯載立。《史記·燕世家》:「孝公十二年,韓、趙、魏滅智伯,十五年,孝公卒。」索隱曰:「《紀年》智伯滅在成公三年。」又曰:「案《紀年》成侯名載。」今據此補。

二十二年,趙襄子、韓康子、魏桓子共殺智伯,盡併其地。《史記·晉世家》:「哀公四年,趙襄子、韓康子、魏桓子共殺智伯,盡併其地。」索隱:「如《紀年》之説,乃出公二十二年事。」今據補。

二十三年,出公奔楚,乃立昭公之孫,是爲敬公。《史記·晉世家》素隱。

敬公

三年,于粵子不壽立十年。見殺,是謂盲姑,次朱句立。《史記·越世家》索隱。

六年,魏文侯初立。《史記·晉世家》索隱引「敬公十八年,魏文侯初立。」案《魏世家》索隱引《紀年》,文侯五十年卒,武侯二十六年卒,由武侯卒年上推之,則文侯初立當在敬公六年,《索隱》作十八年,「十八」二字乃「六」字誤離爲二也。

十一年,田莊子卒。《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引《紀年》:「齊宣公十二年田莊子卒。」案宣公十二年當晉敬十一年。

十二年,田悼子立。《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燕成公十六年。卒,燕文公立。《史記·晉世家》索隱。

幽公

幽公三年,魯季孫會晉幽公于楚丘,取葭密,遂城之。《水經·濟水注》《太平寰宇記》曹州乘氏縣下引作「幽公十三年」。

七年,大旱,地長生鹽。《北堂書鈔》一百四十六。

九年,丹水出,相反撃。《水經·沁水注》。

十年九月,桃杏實。《太平御覽》九百六十八。

十二年,無雲而雷。《太平御覽》八百七十六引《史記》。

十四年,于粵子朱句二十四年。滅滕。《史記·越世家》索隱。

燕文公二十四年。卒,簡公立。《史記·燕世家》索隱。

十五年,于粵子朱句三十五年。滅郯,《史記·越世家》索隱。 以郯子鴣歸。 《水經·沂水注》。《水經註》引作「晉烈公四年,于越子朱句伐郯,以郯子鴣歸」,系年與《索隱》不合。

秦靈公卒。《史記·秦始皇本紀》「肅靈公」,索隱曰:「《紀年》及《系本》無「肅」字,立十年。」

十七年,于粵子朱句三十七年。卒。《史記·越世家》索隱。

十八年,晉夫人秦嬴賊公于髙寢之上。《史記·晉世家》索隱。

烈公

晉烈公元年,趙簡子城泫氏。《水經·沁水注》。

韓武子都平陽。《水經·汾水注》。

三年,楚人伐我南鄙,至于上洛。《水經·丹水注》、《路史·國名紀》己。

四年,趙城平邑。《水經·河水注》、<初學記》八。

五年,田公子居思伐邯鄲,圍平邑。《水經·河水注》。

王國維案:田居思即《戰國策》之田期思,《史記·田敬仲世家》之田臣思。巨思之訛。《水經·濟水注》引《紀年》作田期,《史記·田敬仲世家》引《紀年》謂之徐州子期。而據《濟水注》,「齊田期伐我東鄙」在惠成王十七年,距此凡五十三年,且此時三家尚未分晉,趙不得有邯鄲之稱,疑《河水注》所引「晉烈公五年」或有誤字也。

六年,秦簡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史記·秦本紀》索隱。

九年,三晉命邑爲諸侯。《史記·燕世家》索隱。

十年,齊田肦及邯鄲韓舉戰于平邑,邯鄲之師敗逋,獲韓舉,取平邑新城。《水經·河水注》。

十一年,田悼子卒,次田和立。 田布殺其大夫公孫孫,公孫會以廩丘叛于趙。田布圍廩丘,翟角、趙孔屑、韓師救廩丘,及田布戰于龍澤,田布敗逋。《水經·瓠子水注》、《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引「齊宣公五十一年,公孫會以廩丘叛于趙」十五字,「次田和立」四字亦據索隱補。

十二月,齊宣公薨。《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十二年,王命韓景子、趙烈子、翟員伐齊,入長城。《水經·汶水注》。

景子名虔。《史記·韓世家》索隱。

王國維案:此司馬貞據《紀年》爲説,非原文。

十五年,魏文侯五十年。卒。《史記·魏世家》索隱。

十六年,齊康公五年。田侯午生。《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十八年,秦敬公十二年。卒。乃立惠公。《史記·秦本紀》索隱。

二十二年,國大風,晝昏,自旦至中。明年,太子喜出奔。《太平御覽》八百七十九引《史記》,今《史記》無此文,當出《紀年》。

王國維案:《史記·晉世家》索隱引《紀年》,魏武侯以晉桓公十九年卒。以武侯卒年推之,則烈公當卒于是年。烈公既卒,明年太子喜出奔,立桓公,後二十年爲三家所遷。是當時以桓公爲未成君,故《紀年》用晉紀元蓋訖烈公。明年桓公元年,即魏武侯之八年,則以魏紀元矣。《御覽》引晉烈公二十二年,知《紀年》用晉紀元訖于烈公之卒。《史記》索隱引魏武侯十一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而無七年以前年數,知《紀年》以魏紀元自武侯八年後始矣。至《魏世家》索隱引武侯元年封公子緩,則惠成王元年之誤也。説見後。

魏紀

武侯

武侯十一年,城洛陽及安邑、王垣。《史記·魏世家》索隱。

宋悼公十八年。卒。《史記·宋世家》索隱。

十七年,于粵子翳三十三年。遷于呉。《史記·越世家》索隱。

十八年,齊康公二十二年。田侯郯立。《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二十年于粵子翳三十六年。七月,于粵太子諸咎弒其君翳。十月,粵殺諸咎粵滑,呉人立子錯枝爲君。《史記·越世家》索隱。

二十一年,于粵大夫寺區定粵亂,立無餘之。《史記·越世家》索隱。

齊田午就其君及孺子喜而爲公。《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王國維案:《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紀年》齊康公五年田侯午生,二十二年田侯郯立,後十年齊田午弒其君及孺子喜而爲公。」又據索隱引《紀年》,齊宣公薨與公孫會之叛同年。而據《水經·瓠子水注》引,則公孫會之叛在晉烈公十一年,宣公于是年卒,則康公元年當爲晉烈公十二年,二十二年當爲魏武侯十八年,此事又後十年,當爲梁惠成王二年。然索隱又引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又案《魏世家》索隱引齊幽公之十八年而成王立,幽公或桓公之訛。則桓公即田午。十八年當惠成王十三年,其自立當在是年矣。年代參錯,未知孰是。

韓滅鄭,哀侯入于鄭。《史記·韓世家》索隱。

二十二年,晉桓公邑哀侯于鄭,韓山堅賊其君哀侯,而韓若山立。《史記·韓世家》索隱。《晉世家》索隱引「晉桓公十五年韓哀侯卒」。

趙敬侯卒。《史記·晉世家》索隱引「晉桓公十五年趙敬候卒」。

二十六年,武侯卒。《史記·魏世家》索隱。

燕簡公四十五年。卒。《史記·燕世家》索隱。

梁惠成王

元年,韓共侯、趙成侯遷晉桓公于屯留。《水經·濁漳水注》、《史記·晉世家》索隱。

晝晦。《開元占經》一百一。

封公子緩、趙侯種、韓懿侯伐我取蔡,而惠成王伐趙圍濁陽。《史記·魏世家》:「初武侯卒也,子瑩與公中緩爭爲太子。」索隱引《紀年》曰:「武侯元年,封公子緩、趙侯種、韓懿侯伐我取蔡,而惠成王伐趙圍濁陽,七年,公子緩如邯鄲以作難」云云。案武侯元年當作惠成王元年,據本文自明。《水經·沁水注》引「梁惠成王元年,趙成侯偃、韓懿侯若伐我葵」,《路史·國名紀》己引同,惟「葵」作「鄈」,索隱引作「蔡」,乃字之誤。

鄴師敗邯鄲之師于平陽。《水經·濁漳水注》。

二年,齊田壽帥師伐我,圍觀,觀降。《水經·河水注》。

魏大夫王錯出奔韓。《史記·魏世家》集解。

三年,鄭城邢丘。《水經·河水注》。

秦子向命爲藍君。《水經·渭水注》。《太平寰宇記》雍州藍田縣引「惠王命秦子向爲藍田君」,《長安志》引作「梁惠成王命太子向爲藍田君」。

四年,河水赤于龍門三日。《水經·河水注》。

五年,公子景賈帥師伐鄭,韓明戰于陽,我師敗逋。《水經·濟水注》。

六年四月甲寅,徙都于大梁。《水經·渠水注》。《漢書·髙帝紀》注臣瓚曰:「《汲冢古文》惠王之六年自安邑遷于大梁。」《史記·魏世家》集解、 《孟子》正義皆引「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

于粵寺區弟思弒其君莽安,次無顓立。《史記·越世家》索隱。

七年,公子緩如邯鄲以作難。《史記·魏世家》索隱。

雨碧于郢。《太平御覽》八百九、《廣韻》二十二昔、《路史·發揮》一注。

地忽長十丈有餘,髙半尺。《太平御覽》八百八十。

八年,惠成王伐邯鄲,取列人,伐邯鄲,取肥。《水經·濁漳水注》。

雨黍于齊。《太平御覽》八百四十二引「惠成王八年雨黍」七字,又八百七十七引全文作《史記》。

雨骨于赤髀。《路史·發揮》一注。

齊桓公十一年。弒其君母。《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九年,與邯鄲楡次、陽邑。《水經·洞渦水注》。

晉取泫氏。《太平御覽》一百六十三、《太平寰宇記》澤州髙平縣條、《路史·國名紀》己注。

王會鄭厘侯于巫沙。《水經·濟水注》。

十年,入河水于甫田。又爲大溝而引甫水。《水經·渠水注》。

瑕陽人自秦導岷山靑衣水來歸。《水經·靑衣水注》。

十一年,鄭厘侯使許息來致地,平丘、戸牖、首垣諸邑及鄭馳道。我取軹道,與鄭鹿。《水經·河水注》。

東周惠公傑薨。《史記·六國表》集解。

十二年,龍賈帥師築長城于西邊。《水經·濟水注》。

楚師出河水以水長垣之外。《水經·河水注》。

鄭取屯留、尚子、涅。《水經·濁漳水注》。《太平寰宇記》潞州長子縣下引「鄭取屯留、長子」六字。

十三年,王及鄭厘侯盟于巫沙,以釋宅陽之圍,歸厘于鄭。《水經·濟水注》。

齊威王立。《史記·魏世家》索隱引「齊幽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又《田敬仲世家》引「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 ,今據補。

十四年,魯共侯、宋桓侯、衞成侯、鄭厘侯來朝。《史記·魏世家》索隱。

于粵子無顓八年。薨,是爲菼躅卯。《史記·越世家》索隱。

十五年,魯共侯來朝。《史記·六國表》集解。

邯鄲成侯會燕成侯于安邑。《史記·六國表》集解。

遣將龍賈築陽池以備秦。《太平寰宇記》鄭州原武縣下。

鄭築長城自亥谷以南。《水經·濟水注》:「自亥谷以南,鄭所城矣。《竹書》曰:梁惠成王十五年築也。」

十六年,秦公孫壯帥師伐鄭,圍焦城,不克。《水經·渠水注》。

秦公孫壯帥師城上枳、安陵、山氏。《水經·渠水注》。

邯鄲伐衞,取漆富丘,城之。《水經·濟水注》。

齊師及燕戰于泃水,齊師遁。《水經·鮑丘水注》。

邯鄲四曀,室壞多死。《開元占經》一百一引作周顯王四年。

十七年,宋景[善攴]、衞公孫倉會齊師,圍我襄陵。《水經·淮水注》。

齊田期伐我東鄙,戰于桂陽,我師敗逋。《水經·濟水注》。《史記·孫子呉起列傳》索隱:「王劭案《紀年》梁惠王十七年齊田忌敗我桂陵,與此文異。」又《田敬仲世家》「田臣思」索隱:「《戰國策》作田期思」,《紀年》謂之徐州子期。

東周與鄭髙都、利。《水經·伊水注》。

鄭厘侯來朝中陽。《水經·渠水注》。

有一鶴三翔于郢市。敦煌唐寫本《修文殿御覽》殘巻。

十八年,王以韓師敗諸侯師于襄陵。《水經·淮水注》。

齊侯使楚景舍來求成。《水經·淮水注》。

王會齊、宋之圍。《水經·淮水注》。

趙敗魏桂陵。《史記·魏世家》索隱。

十九年,晉取玄武、濩澤。《水經·沁水注》。

二十年,齊築防以爲長城。《水經·汶水注》。《史記·蘇秦傳》正義引「齊」下有「湣王」二字。

二十四年,楚伐徐州。《史記·越世家》索隱。

二十五年,絳中地坼,西絶于汾。《水經·汾水注》。

二十六年,敗韓馬陵。《史記·魏世家》索隱。

二十七年十二月,齊田肦敗梁馬陵。《史記·孫子呉起列傳》索隱。案《魏世家》索隱引「二十八年與齊田肦戰于馬陵」,二十七年十二月在周正爲二十八年二月,是《魏世家》索隱已改算爲周正也。《田敬仲世家》索隱引「齊威王十四年田肦伐梁戰馬陵」,考《紀年》齊威王以梁惠王十三年立,至此正得十四年。

二十八年,穰苴帥師及鄭孔夜戰于梁赫,鄭師敗通逋。《水經·渠水注》。

二十九年五月,齊田肦及宋人伐我東鄙,圍平陽。《水經·泗水注》。《史記·魏世家》索隱引作「二十九年五月齊田肦伐我東鄙」。

九月,秦衞鞅伐我西鄙。《史記·魏世家》索隱。《商君列傳》索隱引無月。

十月,邯鄲伐我北鄙。《史記·魏世家》索隱。

王攻衞鞅,我師敗績。《史記·魏世家》索隱。

秦孝公會諸侯于逢澤。《史記·六國表》惠王二十九年秦孝公二十年會諸侯于澤,徐廣曰:「《紀年》作逢澤。」《水經·渠水注》引徐説略同。

二十年城濟陽。《水經·濟水注》。

秦封衞鞅于鄔,故名曰商。《水經·濁漳水注》、《路史·國名紀》己。《後漢書·光武帝紀》注引作「衞鞅封于鄡」。

三十一年三月,爲大溝于北郛,以行圃田之水。《水經·渠水注》。

邳遷于薛,改名徐州。《水經·泗水注》。《史記·魯世家》索隱引「梁惠王三十一年下邳遷于薛」,《孟嘗君列傳》正義引「梁惠王三十年下邳遷于薛,改名徐州」,「三十」下奪「一」字。

三十二年,與秦戰岸門。《史記·秦本紀》索隱。此年據《史記·六國表》補。

三十六年。《春秋經傳集解·後序》:「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

一年。《春秋經傳集解·後序》。

二年,鄭昭侯武薨,次威侯立。《史記·韓世家》索隱。

九年,鄭威侯七年。與邯鄲圍襄陵。五月,梁惠王會威侯于巫沙。十月,鄭宣王朝梁。《史記·韓世家》索隱。


十年,齊田肦及邯鄲韓舉戰于平邑,邯鄲之師敗逋,獲韓舉,取平邑、新城。《水經·河水注》。

朱氏右曾曰:此事《水經註》引作晉烈公十年,索隱云《紀年》敗韓舉當韓威王 八年,計相距七十八歳,不應有兩田肦、兩韓舉。考《趙世家》云:「肅侯二十三年, 韓舉與齊、魏戰,死于桑丘。」肅侯元年當梁惠王二十二年,下逮後元十年,爲肅侯 之二十五年,蓋《趙世家》誤「五」爲「三」,《水經註》誤「惠成後元十年」爲「晉 烈公十年」也。至《韓世家》以韓舉爲韓將,則更舛矣。 十一年,會韓威侯、齊威王于平阿。《史記·孟嘗君列傳》:「田嬰與韓昭侯、魏惠王會齊宣王東阿南,盟而去。」索隱曰:「《紀年》當惠王之後元十一年,作平阿。但齊之威、宣二王文舛互不同也。」案韓昭侯《紀年》亦當作韓威侯。

十三年,會齊威王于甄。《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四月,齊威王封田嬰于薛。十月,齊城薛。《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嬰初封彭城。《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王國維案:此司馬貞據《紀年》爲説,非本文。

十四年,薛子嬰來朝。《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十五年,齊威王薨。《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十六年,惠成王卒。《春秋經傳集解·後序》。

今王

四年,鄭侯使韓辰歸晉陽及向。二月,城陽、向,更名陽爲河雍,向爲髙平。《水經·濟水注》引無年,《史記·趙世家》集解:「徐廣曰:《紀年》云魏襄王四年改河陽曰河雍,向曰髙平。」據此補。又《秦本紀》集解:「徐廣曰:《汲冢紀年》云魏哀王二十四年改宜陽曰河雍,向曰髙平。」案《紀年》終于今王二十年,不得有二十四年,「二十」字衍。

碧陽君之諸禦産二龍。《開元占經》一百十三。

五年,燕子之殺公子平。《史記·燕世家》索隱。

齊人禽子之而醢其身。《史記·燕世家》集解。

趙立燕公子職。《史記·六國表》集解。《趙世家》: 「趙召燕公子職于韓,立以爲燕王,使樂池送之。」集解:「徐廣曰:《紀年》亦云爾。」

六年,秦取我焦。《路史·國名紀》己。

齊地暴長,長丈餘,髙一尺。《太平御覽》八百八十引作周隱王二年。 七年,韓明帥師伐襄丘。《水經·濟水注》。

秦王來見于蒲坂關。《水經·河水注》。

四月,越王使公孫隅來獻乘舟,始罔及舟三百,箭五百萬,犀角、象齒。《水經·河水注》。

齊宣王八年。殺其王后。《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楚景翠圍雍氏。《史記·韓世家》集解。

秦助韓,共敗楚屈丐。《史記·韓世家》集解。

韓宣王卒。《史記·韓世家》集解。

齊、宋圍煮棗。《史記·韓世家》集解。

八年,翟章伐衞。《史記·魏世家》索隱。

秦楮里疾圍蒲不克,而秦惠王薨。《史記·樗裡子列傳》索隱。本不繫年,以秦惠王薨年考之列此。

九年,洛入成周,山水大出。《水經·洛水注》。

五月,張儀卒。《史記·韓世家》及《張儀傳》索隱。

楚庶章帥師來會我,次于襄丘。《水經·濟水注》。

十年十月,大霖雨,疾風,河水溢酸棗郛。《水經·濟水注》。

十二年,秦公孫爰帥師伐我,圍皮氏,翟章帥師救皮氏圍,疾西風。《水經·汾水注》。

十三年,城皮氏。《水經·汾水注》。

十四年,秦内亂,殺其太后及公子雍、公子壯。《史記·穰侯傳》索隱。

十六年,秦拔我蒲坂、 晉陽、封谷。《史記·魏世家》「哀王十六年,秦拔我蒲坂、陽晉、封陵。」索隱曰:「《紀年》作晉陽、封谷。」

十七年,邯鄲命吏大夫奴遷于九原,又命將軍、大夫、適子、戍吏皆貉服。《水經·河水注》。

十九年,薛侯來,會王于釜丘。《水經·濟水注》。

楚入雍氏,楚人敗。《史記·韓世家》集解。

二十年。《春秋經傳集解·後序》:「今王終二十年。」


附 無年世可繫者

洛伯用與河伯馮夷鬥。《水經·洛水注》。

殷王子亥賓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綿臣殺而放之,故殷主甲微假帥于河伯以伐有易,滅之,遂殺其君綿臣。《山海經·大荒東經》注。

河伯僕牛。《山海經·大荒東經》注:「河伯、僕牛皆人姓名,見《紀年》」。

不窋之晜孫。《爾雅·釋親》注。

應。《水經·滍水注》、《漢書·地理志》注引臣瓚曰:「《汲冢古文》殷時已有應國。」

留昆。《穆天子傳》注:「留昆國見《紀年》。」

盟于大室。《北堂書鈔》二十二。

執我行人。《史通·惑經篇》。

楚共王會宋平公于湖陽。《水經·泚水注》。

宋大水,丹水壅不流。《水經·獲水注》。

子南彌牟。《史記·周本紀》集解、《水經·汝水注》、《漢書·武帝紀》注皆引臣瓚曰:「《汲冢古文》謂衞將軍文子爲子南彌牟。」

子南勁朝于衞,後惠成王如衞,命子南爲侯。《史記·周本紀》集解、《水經·汝水注》、《漢書·武帝紀》注。

梁惠王廢逢忌之藪以賜民。《左傳·哀十一年》疎。《漢書·地理志》注引「廢」作「發」。

齊師逐鄭太子齒奔張城、南鄭。《水經·涑水注》。

秦師伐鄭,次于懷城、殷。《水經·沁水注》、《路史·國名紀》丁。《太平寰宇記》懷州下引「秦師伐鄭,至于懷、殷」。

宋桓侯璧兵。《史記·宋世家》「闢公闢兵」,索隱曰:「《紀年》作桓侯璧兵。」

宋剔成肝廢其君璧而自立。《史記·宋世家》索隱。

紡子。《太平寰宇記》趙州髙邑縣下「《史記》云'趙敬肅侯救燕,燕與中山公戰于房子,惠文王四年城之'是也,《竹書紀年》作紡子。 」

衞孝襄侯。《史記·衞康叔世家》索隱:「樂資據《紀年》以嗣君即孝襄侯。」

魏殷臣、趙公孫裒伐燕,還取夏屋,城曲逆。《水經·滱水注》。

燕人伐趙,圍濁鹿,趙武靈王及代人救濁鹿,敗燕師于勺梁。《水經·滱水注》。

壬寅,孫何侵楚,入三戸邦郛。《水經·丹水注》。

孫何取㶏陽。《水經·潁水注》。

楚吾得帥師及秦伐鄭,取綸氏。《水經·伊水注》、《後漢書·黃瓊傳》注、《路史·後紀》十三。

秦胡蘇帥師伐鄭,韓襄敗秦胡蘇于酸水。《水經·濟水注》。

翟章救鄭,次子南屈。《水經·河水注》、《漢書·地理志》注。

魏章帥師及鄭師伐楚,取上蔡。《水經·汝水注》。

齊師伐趙東鄙,圍中牟。《水經·渠水注》、《左傳·定九年》疎。

救山塞,集胥口。《史記·蘇秦傳》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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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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