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內外官薦親伯叔及弟兄子侄堪任刺史縣令詔

令內外官薦親伯叔及弟兄子侄堪任刺史縣令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1

朕所求才,待之若渴。既旌於岩穴,亦賁於邱園,片善必收,冀無遺逸。然士人藏器,眾何以知?豈若父子之間,自相推薦。昔祁奚之舉祁午,謝安之任謝元,良史書之,鹹以為美。賢彥之士,何代無人?寧限嫌疑,致有拘忌。其內外官有親伯叔及弟兄並子侄中,灼然有才術異能,風標節行,通閑政理,據資曆堪充刺史縣令者,各任以名薦,其卑官所舉人,聽於所繇長官處通狀,一時錄奏,其考試通人任用之後,如後有虧犯典憲,名實不相副者,所舉之人,與其同罰,如政績著聞,終始廉謹為眾所知者,其所舉人,與其同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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