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築津鎮鐵路說帖
這份文獻應使用傳統漢字,而非簡化字。校對時應以原文為準,特別注意簡化字與繁體字之間的一對多的對應關係以及異體字的使用。如果無法直接校對原文,請勿進行機器或人工轉換,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問題。 一般而言,文獻應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漢字。漢字簡化方案於1956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獻(如1956年前的文獻、未施行簡化字的地區文獻,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之前的聯合國文件)通常應保留使用傳統漢字。在漢字簡化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只有部分漢字被簡化的文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等)通常應以原文形式保存。 |
為呈具說帖商請轉呈事:謹查鐵路一事,近已紛紛議建,而自天津至鎮江一條最為緊要者,尚未有以底於成。此事上關國計,下裨民生,必使速底於成,方可坐收其利。
某等生長粵地,涉歷外洋近二十年,竊見洋人通商,惟粵最先,風氣之開,實自粵始。倘鐵路之事用粵人辦理,定見易於成功。蓋富商大賈,粵省為多,集股興工,眾擎易舉。且與洋商交接,熟知商務情形。鐵路之有裨商務,早有見及之者。即以工人而論,美國舊金山等處興辦鐵路,所招華工,大半皆系粵人。美廷以為樸實耐勞,可倚以集事。彼既可楚材晉用,我何難捨短取長?
某等於粵商相識甚多,即舊金山及南洋群島,亦各有貿易交涉往還,日久素蒙見信,廣招股份,事屬不難,只須國家允准,未嘗不可克日奏功。至於辦理之要,商則分段以認工,官則限期以督辦。譬如每日車行十點鐘能致八百里,則分八百里為一截,招商承辦,聽其棟承。夫今之所躊躇者,欲自辦,則帑項支絀,巨款一時難籌;欲借洋債及招洋商包辦,則勢必授權於外人,而國家並失其利。二端之外,又有最可慮之一層,則中飽是也。如厘卡、如海軍,皆以中飽之故,益於國者鮮,損於民者多,此病積之已深。鐵路之興,恐亦未能盡絕,倘不能絕,百弊皆從此生,必至不克持久,此情勢之灼然可見者。倘行分段認工,限期督辦之法,既無須國帑之下頒,亦不慮洋人之攙雜,各商既經承認無異,經理自己產業,中飽之病自然無虞。而且期由官限,過期聽官議罰,則官亦有督率之權。費由商籌,虧本與官不涉,則國家並無累及之處。上下藉以同心,君民聯為一體,商承其業,與國咸休,不必藉助於泰西諸國,而以步武泰西諸國不難。
然內地廣輪數萬里,事當創始,誠恐未睹其效,或尚狐疑。某等以為創設之始,必有為之嚆矢者,使一觀厥成,庶幾踴躍從事。查廣州至肇慶,道經佛山西南等處,地廣而平,一鼓可作。某等桑梓之鄉,情形素悉,知粵地之最易舉辦,而粵人喜於從事者,莫如此路。宜先將此路開辦,使各商睹其成效,然後再於自鎮至津,由官指地劃界,限日招商承充,各商定必爭先恐後。且先辦此路,可將利弊考究一番,則內地興工較有把握,不致因措手之艱,始勤終怠。
某等初占商籍,又入仕途,履厚戴高,慚無報稱,謹粗具梗概,聊陳一得之愚。總之,此事要領,必使國家收其利,不令外人操其權;認辦之商必藉貫可稽,殷實可靠,以杜抵押變賣之端;限期之官必操守清廉,認真督率,以免牽制紛擾之弊。至詳細章程,亦非一言可盡,事有端倪,再行斟酌。茲先羅大略,作為說帖,敬希將此情轉達大憲。倘蒙察核而提挈之,俾得糾合同志,效犬馬之微勞,報國恩於萬一。幸甚!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