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節烈觀 偶像破壞論
作者:陳獨秀
1918年8月15日
本作品收錄於《新青年/卷5

  「一聲不做,二目無光,三餐不吃,四肢無力,五官不全,六親無靠,七竅不通,八面威風,九(音同久)坐不動,十(音同實)是無用。」這幾句形容偶像的話,何等有趣!

  偶像何以應該破壞,這幾句話可算說得淋漓盡致了。但是世界上受人尊重,其實是個無用的廢物,又何只偶像一端?凡是無用而受人尊重的,都是廢物,都算是偶像,都應該破壞!

  世界上真實有用的東西,自然應該尊重,應該崇拜;倘若本來是件無用的東西,只因人人尊重他,崇拜他,才算得有用,這班騙人的偶像倘不破壞,豈不教人永遠上當麼?

  泥塑木雕的偶像,本來是件無用的東西,只因有人尊重他,崇拜他,對他燒香磕頭,說他靈驗;於是鄉愚無知的人,迷信這人造的偶像真有賞善罰惡之權,有時便不敢作惡,似乎這偶像卻很有用。但是偶像這種用處,不過是迷信的人自己騙自己,非是偶像自身真有什麼能力。這種偶像倘不破壞,人間永遠只有自己騙自己的迷信,沒有真實合理的信仰,豈不可憐!

  天地間鬼神的存在,倘不能確實證明,一切宗教,都是一種騙人的偶像:阿彌陀佛是騙人的;耶和華上帝也是騙人的;玉皇大帝也是騙人的;一切宗教家所尊重的崇拜的神佛仙鬼,都是無用的騙人的偶像,都應該破壞!

  古代蒙昧初開的民族,迷信君主是天的兒子,是神的替身,尊重他,崇拜他,以為他的本領與眾不同,他才能居然統一國土。其實君主也是一種偶像,他本身並沒有什麼神聖出奇的作用;全靠眾人迷信他,尊崇他,才能夠號令全國,稱做元首;一旦亡了國,像此時清朝皇帝溥儀,俄羅斯皇帝尼古拉斯二世,比尋常人還要可憐。這等亡國的君主,好像一座泥塑木雕的偶像拋在糞缸里,看他到底有什麼神奇出眾的地方呢!但是這等偶像,未經破壞以前,卻很有些作怪;請看中外史書,這等偶像害人的事還算少麼!事到如今,這等不但騙人而且害人的偶像,已被我們看穿,還不應該破壞麼?

  國家是個什麼?照政治學家的解釋,越解釋越教人糊塗。我老實說一句,國家也是一種偶像。一個國家,乃是一種或數種人民集合起來,占據一塊土地,假定的名稱;若除去人民,單賸一塊土地,便不見國家在那裏,便不知國家是什麼。可見國家也不過是一種騙人的偶像,他本身並無什麼真實能力。現在的人所以要保存這種偶像的緣故,不過是藉此對內擁護貴族財主的權利,對外侵害弱國小國的權利罷了。(若說到國家自衛主義,乃不成問題。自衛主義,因侵害主義發生。若無侵害,自衛何為?侵略是因,自衛是果。)世界上有了什麼國家,才有什麼國際競爭;現在歐洲的戰爭,殺人如麻,就是這種偶像在那裏作怪。我想各國的人民若是漸漸都明白世界大同的真理,和真正和平的幸福,這種偶像就自然毫無用處了。但是世界上多數的人,若不明白他是一種偶像,而且明白這種偶像的害處,那大同和平的光明,恐怕不會照到我們眼裏來!

  世界上男子所受的一切勳位榮典,和我們中國女子的節孝牌坊,也算是一種偶像;因為功業無論大小,都有一個相當的紀念在人人心目中;節孝必出於施身主觀的自動的行為,方有價值;若出於客觀的被動的虛榮心,便和崇拜偶像一樣了。虛榮心偽道德的壞處,較之不道德尤甚;這種虛偽的偶像倘不破壞,卻是真功業真道德的大障礙!

  破壞!破壞偶像!破壞虛偽的偶像!吾人信仰,當以真實的合理的為標准;宗教上,政治上,道德上,自古相傳的虛榮欺人不合理的信仰,都算是偶像,都應該破壞!此等虛偽的偶像倘不破壞,宇宙間實在的真理和吾人心坎兒裏徹底的信仰永遠不能合一!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4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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