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015年工作要點

2014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5年工作要點
2015年4月10日
發布機關: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2016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15年/第三號

(2014年12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 2015年4月1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委員長會議修改)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5年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依法行使職權、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重要作用,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貢獻。按照這個總體要求,提出2015年工作要點如下。

一、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編輯

1.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堅持立法先行,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增強法律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研究調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

2.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通過關於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積極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職責範圍內的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

3.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修改證券法、測繪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種子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廣告法等,制定資產評估法,抓緊研究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

4.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律制度。修改立法法,完善立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修改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加強地方人大特別是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修改行政複議法、行政監察法,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

5.完善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電影產業促進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激發文化創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修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制定社區矯正法、反家庭暴力法、中醫藥法、國防交通法、慈善事業法,修改食品安全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紅十字會法,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6.建立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制定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等。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制定網絡安全法。

7.加強法律解釋工作。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健全方法科學、程序完備的法律解釋工作機制。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保證法律正確貫徹實施。

8.完善立法體制。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問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向黨中央報告。發揮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建立由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參與起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研究落實建立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顧問制度。

9.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完善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制度,加強立法評估工作。貫徹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精神,開展立法協商,健全立法機關和社會公眾溝通機制,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徵求代表意見,認真研究採納代表建議。健全向下級人大徵詢立法意見機制,探索建立基層立法聯繫點制度。增強立法針對性,推進立法精細化。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

10.認真做好國際條約的決定批准工作。適應加強涉外法律工作新要求,注重研究條約內容與我國法律制度的關係問題,依法行使決定批准權。

二、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和「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

編輯

11.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工作。適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形勢,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證法律得到正確有效實施,保證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保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有效保護。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加強對「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推動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

12.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水污染防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農業法、民族區域自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職業教育法的實施情況。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研究處理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反饋報告。圍繞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調研。

13.加大對預算決算的監督力度。全面貫徹落實修改後的預算法,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聽取審議2014年中央決算報告、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和2015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加強對整改工作的跟蹤監督,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圍繞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14.推動結構調整。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信息化建設及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2015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推動穩中向好。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15.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工作情況的報告。

16.推進公正司法。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審判、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刑罰執行監督等工作情況的報告。

17.圍繞「十三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若干重要問題開展專題調研。組織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和人大代表開展相關專題調研,安排聽取審議相關專題調研報告,為中央決策和編制規劃綱要提供重要參考,推動改進工作,並為代表大會審查批准規劃綱要作必要準備。

18.完善監督方式方法。健全「一府兩院」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制度。認真貫徹《關於改進完善專題詢問工作的若干意見》,繼續改進專題詢問工作,結合聽取審議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職業教育法執法檢查等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增強專題詢問的針對性、互動性、實效性。加強跟蹤監督,督促有關方面認真研究落實常委會的審議意見。

19.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適應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新形勢,推動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通過信訪渠道了解和掌握群眾訴求和基層情況,認真對待群眾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的批評和建議,加強綜合分析,為改進相關工作提供參考。

三、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編輯

20.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堅持代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點和優勢,抓住加強聯繫、發揮作用這兩個關鍵環節,深化、拓展代表工作的內容和形式,不斷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21.推動國家機關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繫。堅持和深化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常委會委員直接聯繫代表制度,充實聯繫內容、完善聯繫方式,暢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達渠道。完善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重要事項向代表通報和徵求意見機制,改進代表對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的參與。推動「一府兩院」定期或者不定期召開人大代表座談會,在辦理代表建議過程中加強與代表的溝通,經常聽取代表對「一府兩院」工作的意見建議。

22.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研究制定密切代表聯繫群眾工作意見,拓寬聯繫渠道、豐富聯繫內容,更好發揮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加強和改進專題調研、集中視察、代表小組活動,組織代表廣泛聽取基層和群眾的意見建議。認真貫徹《關於通過網絡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實施意見》,推進全國人大代表履職平台建設,支持常委會組成人員回選舉單位參加代表活動,支持代表參加人大代表聯絡站(室)等機構的相關活動。推動代表通過網絡平台、即時通訊工具等,加強同選舉單位和群眾的聯繫,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完善港澳台代表視察調研工作。

23.改進代表議案審議工作和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尊重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議案和建議的權利,提高議案和建議質量。完善代表議案審議工作機制,改進審議結果答覆工作。推動建議承辦單位加強與代表的直接溝通和聯繫,主動聽取意見、說明情況,邀請代表參加座談或者調研。完善代表建議辦理機制,加強綜合分析,推動改進工作、解決問題。積極穩妥、逐步推進代表建議和辦理結果公開,增強工作透明度。

24.做好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通過代表履職服務信息平台、工作報告會、發送材料等形式,及時向代表通報有關情況,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權。組織好代表履職學習和專題學習活動,提高代表依法履職能力。研究制定代表活動經費管理使用辦法,加強對各選舉單位全國人大代表聯絡處工作的指導,提高代表服務保障工作水平。

25.增強代表依法履職的責任感和自身素質。加強代表思想、作風建設,健全代表學習制度,增強代表的政治觀念、法治觀念、群眾觀念。完善代表監督機制,支持選舉單位依法加強對代表的監督,督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認真履行法定義務,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依法做好代表資格審查工作,完善工作機制,規範工作程序。

26.認真做好縣鄉人大換屆選舉的調研和指導工作。切實加強黨對人大代表選舉工作的領導,圍繞完善選舉制度和工作機制,研究起草新一輪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有關指導性文件,加強專題調研,做好前期準備和指導工作。

四、積極開展人大對外交往

編輯

27.圍繞國家外交工作大局開展對外交往。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外事工作會議精神,緊密服務國家總體外交、國家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發揮人大對外交往的特點和優勢,深化議會交流與合作,加強治國理政經驗交流,注重傳播中國聲音、講好中國故事,推動形成良好的外部環境,夯實國家關係長期穩定發展的民意基礎和社會基礎,為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動「一帶一路」建設、維護我國海外合法權益發揮積極作用,為維護世界和平穩定、促進共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28.發揮高層互訪的引領作用。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好委員長出訪活動,進一步做好委員長在國內會見會談的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工作。統籌安排好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的外事活動。有重點地邀請有關國家議會領導人訪華。豐富高層互訪的內容和形式,着力增進政治互信和人民友好。

29.增強議會定期交流機制的實效性。重點做好與俄羅斯、美國、歐洲議會的機制交流,推進與韓國、南非、法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巴西等國家議會機制交流活動,啟動與蒙古國家大呼拉爾定期交流機制。豐富機制交流內容,積極發出中國聲音,妥善回應外部關切,展現我國更加開放、更加具有親和力、為人類文明進步作出更大貢獻的新形象。

30.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對外交往。進一步發揮在各國議會聯盟、亞太議會論壇、亞洲議會大會等國際和地區議會組織中的建設性作用,積極參與20國集團議長大會、金磚國家議長大會等新興議會多邊機制進程,精心做好第四次世界議長大會與會工作。開展專門委員會、友好小組等多種形式和層次的友好交往,加強治國理政、法治建設等方面經驗交流。密切與有關國家議員、工作機構、議員助手的工作聯繫,增進理解和友誼。

五、加強和改進人大新聞宣傳工作

編輯

31.做好新形勢下人大新聞宣傳工作。大力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和制度,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法治道路的信心和決心。理直氣壯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點和優勢,全面反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進展新成績,提升對人大制度的自信和定力。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唱響法治中國主旋律,推動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拓寬宣傳渠道,整合各類資源,推動內宣外宣一體發展,營造良好的內外輿論環境。

32.加大對人大工作的宣傳力度。緊緊圍繞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中心工作和履職情況開展宣傳,使人大依法履職、開展工作的過程成為普及法治知識、增強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的過程。堅持立法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與立法工作統籌安排、分步實施,做好在立項、論證、起草、審議、通過、評估等各階段的宣傳報道和跟進解讀工作,重點加強審議環節的宣傳報道,增強各方面對立法形成過程的了解,增進認知和認同,廣泛凝聚社會共識。依法及時公開常委會監督工作情況,逐步完善公開內容和形式,重點圍繞常委會執法檢查、專題詢問等監督工作開展宣傳報道。加強對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積極工作、議案建議情況的宣傳報道,展現代表良好風采。加強對地方人大工作,特別是縣鄉人大工作好經驗、好做法的宣傳報道。

33.完善宣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方式方法。充分調動和發揮主流媒體宣傳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積極性,辦好有關專刊、專欄、專版和專題節目。針對不同受眾、不同題材和不同場合,採取靈活多樣的宣傳方式方法,在創新理念、系統策劃上下功夫,在突出重點、選准視角上下功夫,在做出特色、做出權威上下功夫,鼓勵和引導各種媒體開展各具特色的人大新聞宣傳報道。

34.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作用。辦好中國人大雜誌、中國人大網,發揮好地方人大媒體的作用,突出人大特色,使之成為人大新聞宣傳的主渠道、主陣地。注重網絡宣傳,運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興媒體,積極占領人大工作網絡輿論陣地。把握傳播規律,講究傳播藝術,創新傳播方式,着力增強傳播效果,增強人大新聞宣傳的權威性、時效性、可讀性、參與性,增強吸引力、影響力、說服力,掌握人大輿論主導權。

六、統籌做好常委會其他經常性工作

編輯

35.推進人大制度理論研究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總結人大工作經驗,闡述人大制度理論,認真研究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適應新要求、回答新課題,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與實踐創新。同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相適應,總結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新。加強智庫建設,繼續推進理論研究的組織建設和平台建設,努力把理論研究會建設成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智囊團。

36.做好與港澳基本法實施有關的工作。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港澳基本法,認真研究完善與港澳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依法行使常委會的重要職權,確保港澳基本法的正確實施。

37.推動地方人大工作完善發展。按照總結、繼承、完善、提高的原則,着眼於加強基層政權和改善基層治理,提出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指導性文件。繼續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繫,召開人大工作座談會,加強工作交流和工作協同,依法進行監督和指導,形成人大工作整體合力,增強人大工作整體實效,共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開好第21次全國地方立法研討會,舉辦立法法培訓班,加強對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導。辦好縣級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班和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培訓班。

七、切實加強人大自身建設

編輯

38.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進一步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牢固樹立「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的觀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增強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力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發展好。

39.堅持通過學習提高自身素質。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憲法和有關法律,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廣泛學習各方面知識,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繼續辦好常委會專題講座,堅持和完善常委會黨組集體學習,組織好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和全國人大機關的集中學習。

40.持之以恆抓好作風建設。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相關制度規定,持續深入改進作風。貫徹「三嚴三實」要求,堅持抓常、抓細、抓長,推動作風建設形成新常態。圍繞反對「四風」,健全改進作風制度機制。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情況、研究問題。堅持求真務實,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不擺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

41.加強人大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加強人大門戶網站建設,建立和完善人大聯繫公眾的網絡平台,積極探索服務代表履職和協助代表聯繫群眾的網絡平台建設。大力推進各級人大機關接入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和內網的相關工作,加強上下級人大工作聯繫和工作協同,加強人大與「一府兩院」的工作聯繫。

42.加強全國人大機關建設。加強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努力建設一支理想堅定、政治可靠、業務精湛、作風優良、廉潔勤政的全國人大機關幹部隊伍。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精神,切實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支持中央紀委派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加強作風建設、能力建設和制度建設,保持奮發有為、積極進取的精神狀態,崇尚實幹、勇於擔當、廉潔自律,不斷提高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水平。

八、全力做好代表大會的籌備、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編輯

43.為開好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做好各方面工作。貫徹黨中央確定的大會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職責,全力以赴、縝密細緻地做好大會的各項籌備、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各項議程順利進行,確保大會取得圓滿成功。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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