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工作要點

2023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工作要點
2024年4月16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委員長會議上)
發布機關: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2025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4年/第三號
(2023年12月1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 2024年4月1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委員長會議修改)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工作要點
(2023年12月1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 2024年4月1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委員長會議修改)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之年,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穩中求進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法治保障。

一、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

編輯

1.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精心組織開展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活動。堅持「兩個結合」,全面總結黨帶領人民建立、鞏固、發展、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經驗,系統梳理新時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和人大工作取得的歷史性成就,推動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走深走實。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點、優勢、功效,推動全社會堅定國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

二、履行保證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職責

編輯

2.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憲法的重要論述。堅定憲法自信,增強憲法自覺,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堅定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堅持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全面貫徹,堅持憲法實施、憲法解釋、憲法監督系統推進,不斷提高憲法實施和監督水平,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3.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堅持依憲立法,全面發揮憲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在每一個立法環節都把好憲法關,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體現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完善憲法相關規定直接實施工作機制。推進憲法監督的規範化、程序化建設。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完善備案審查制度,依法糾正、撤銷違反憲法法律的法規、司法解釋和其他規範性文件。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立法規劃和重要法律實施開展專項審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加強對地方人大備案審查工作的指導,召開備案審查工作座談會。

4.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和理論研究。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組織好國家憲法日活動,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弘揚憲法精神,講好中國憲法故事,真正使憲法深入人心,走進人民群眾。深入研究闡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理論,理直氣壯宣傳中國憲法制度、憲法理論的顯著優勢和強大生命力。召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40周年座談會。

5.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治澳,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加強對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的備案審查工作。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加強憲法和基本法宣傳,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三、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編輯

6.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確政治方向,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立法工作全過程各環節,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認真落實黨中央批准的本屆立法規劃,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抓好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任務的貫徹落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及時主動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7.加強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做好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提請大會審議工作,修改代表法、監督法、監察法,完善國家機關運行機制和工作制度,保證依法用權、為民用權。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保障基層民主,促進基層治理。

8.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制定金融穩定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增值稅法、能源法、原子能法、民營經濟促進法,修改礦產資源法、企業破產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會計法、招標投標法、統計法、民用航空法,促進發展新質生產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

9.加快推進民生、社會、文化領域立法。制定民事強制執行法、法治宣傳教育法,修改仲裁法、監獄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規範權力行使,維護社會和諧安定。制定學前教育法、學位法,修改科學技術普及法,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推動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修改傳染病防治法,保障人民健康。制定社會救助法。修改文物保護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增強文化自信,促進文化建設。

10.編纂生態環境法典。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統籌立、改、廢,對現行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規範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形成高質量的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力爭年內提請審議。

11.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制定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修改保守國家秘密法、國防教育法、網絡安全法,為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12.加強涉外法制建設。制定關稅法,修改國境衛生檢疫法、反洗錢法,並注重在相關法律中完善涉外規定。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

13.做好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等相關工作。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對立法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依法及時作出授權決定或者改革決定,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法律保障。按照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要求,聽取審議試點工作情況報告,推動有關方面及時總結經驗、提出複製推廣建議,統籌安排相關立法修法工作。

14.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統籌立改廢釋纂,堅持時、度、效相統一,保證立法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堅持立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進民主立法、開門立法,問計於民、問需於民,廣泛凝聚立法共識。建好用好基層立法聯繫點,加強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和研究反饋工作,靈活運用調研、座談、論證、聽證、評估等方式,豐富和拓展公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把好立項關、起草關、審議關,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調配合,在黨的領導下形成立法工作合力。督促有關方面及時制定修改法律配套規定。推動地方人大做好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銜接。完善立法專家顧問制度。

15.做好國際條約的決定批准工作。加強對條約議案的審議工作,依法履行決定批准或加入國際條約的職責,為我國加強對外交往合作、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四、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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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抓住要點,聚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願,綜合運用法定監督方式,開展好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證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保證各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保證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實現。

17.助力高質量發展。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金融工作、耕地保護、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工作情況的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檢查企業國有資產法、農業法實施情況。圍繞金融服務鄉村全面振興,加強新時代安邊固邊興邊工作,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智慧農業發展情況,發揮僑務資源優勢助力中國式現代化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18.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推進托育服務,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情況的報告。檢查社會保險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情況。圍繞城市安全發展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19.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防沙治沙工作情況的報告。檢查黃河保護法實施情況,並開展專題詢問。

20.加強對執法、監察、司法工作的監督。聽取和審議國家監察委員會關於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八五」普法決議執行情況專題調研。

21.加強預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監督。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23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審查和批准2023年中央決算;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結合審議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和整改問責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財政防災減災及應急管理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紮實有序推進國債和地方債務監督工作,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圍繞預算法實施情況、政府採購管理與改革情況進行專題調研。充分發揮預算工委基層聯繫點作用。

22.着力增強監督實效。堅持問題導向,突出「依法」二字,推動「一府一委兩院」依法履職盡責、加強改進工作。健全監督工作機制,豐富拓展監督工作方式,提升執法檢查、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的針對性、實效性。把立法和監督工作結合起來,通過監督查找法律制度存在的缺漏和不足,及時做好相關立法修法工作。依法積極穩妥探索推進專題匯報、調研詢問工作。

23.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完善人大信訪制度機制,認真辦理群眾線上線下來信來訪。加強對信訪問題的綜合分析和調查研究,為立法、監督等工作提供參考。推進信訪工作智能化服務平台建設。落實信訪工作情況向委員長會議報告制度。

五、更好發揮代表作用

編輯

24.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牢固樹立為代表服務的意識,以「兩個聯繫」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當好黨和國家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梁。制定關於加強全國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

25.密切常委會同代表的聯繫。堅持和落實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機制,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聯繫相關領域、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全國人大代表的工作機制,豐富拓展聯繫的內容和方式,確保聯繫的經常性、有效性。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召開列席代表座談會,認真聽取代表的意見建議。完善代表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活動機制。

26.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組織好代表專題調研、集中視察,提高調研和視察的實效。穩妥推進代表跨原選舉單位行政區域的視察調研活動。增強全國人大代表小組活動實效,推動全國人大代表參加地方代表家站活動,支持代表就近就地聯繫群眾,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願呼聲。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眾意見和要求的處理反饋工作機制,引導代表依法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27.高質量做好代表議案建議工作。認真做好習近平總書記參加代表團審議時代表提出意見建議的辦理、督辦工作。建立健全代表議案建議統籌管理工作機制。完善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前溝通協調機制,把好議案建議的政治關、法律關、質量關。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機制,優化代表議案建議提出交辦、審議辦理、溝通反饋流程。探索開展代表建議綜合分析工作。加強代表建議重點督辦工作。發揮高質量辦理代表建議宣傳表揚鼓勵機制的作用。

28.做好代表學習培訓工作。進一步強化代表履職學習,組織代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圍繞人大重點工作任務,統籌規劃、穩妥有序、務實有效推進代表學習培訓,加強履職經驗交流。完善代表學習培訓制度,豐富學習內容,充實師資庫,提供便捷高效的學習工具和支撐平台,探索建設人大制度史相關現場教學點,增強學習培訓實效。

29.加強代表履職的服務保障和監督管理。做好定期向代表通報重要情況和徵求意見工作,及時向代表提供相關信息資料,推動有關國家機關加強與代表的聯繫,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加強代表思想政治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健全代表履職檔案。優化升級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功能。統籌推動「一府一委兩院」加強和改進聯繫全國人大代表工作,服務代表參加「一府一委兩院」活動。

六、積極發揮人大對外交往作用

編輯

30.堅持黨對人大對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學習貫徹習近平外交思想,貫徹落實黨中央外交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把推動落實習近平主席重大外交成果作為首要任務,立足人大職能職責和特點優勢,加強統籌謀劃和協調配合,進一步增強人大對外交往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更好服務中國特色大國外交。

31.發揮高層交往的引領作用。按照黨中央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的外事活動,做好出訪有關國家和邀請外國議會領導人訪華的工作,深入開展治國理政經驗交流,着力深化政治互信、促進務實合作、增進人民友誼,助力國家關係發展。

32.鞏固和深化多層次、多渠道、多領域、多形式交流合作。堅持「請進來」、「走出去」相結合,充分發揮交流機制、友好小組、專門委員會、工作機構等對外交往渠道作用,推動全國人大代表更多參與對外交往工作。積極穩妥做好美國國會工作,推進中俄立法機構交流合作高水平運行,全面加強與歐洲國家議會交流對話,深化與周邊國家議會交流合作,鞏固深化同發展中國家議會團結合作,深入參與多邊議會組織活動,全方位高質量開展人大對外交往。辦好有關國家議員和議會工作人員在華研討班,精心安排課程,組織好經驗交流、實地參訪等活動,增進了解,凝聚共識。加強人大外事資源整合,完善對外工作協同機制。

33.加強對外宣介。促進對外工作與外宣工作深度融合,宣介中國道路、中國制度、中國成就,宣介習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宣介中國式現代化、全過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挖掘對外工作資源,充分用好代表家站、基層立法聯繫點等獨特外宣資源。在涉國家核心利益問題上主動發聲,敢於鬥爭,善於鬥爭,運用法治方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七、加強新時代人大新聞輿論工作

編輯

34.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掌握人大新聞輿論工作主導權,提升宣傳報道實效,唱響主旋律、弘揚正能量。充分發揮新聞發言人制度作用,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言人、外事委發言人、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等渠道對有關問題及時發聲,解疑釋惑。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守好人大意識形態陣地,堅決維護政治安全、政權安全、制度安全。做好輿情應對工作,完善涉人大工作重大輿情的應對處置機制,及時分析研判,主動有效回應,加強正面引導,化解消極因素,凝聚社會共識。

35.深入講好中國人大故事。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第十個國家憲法日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的宣傳報道。精心組織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和常委會會議的新聞報道。認真做好人大立法、監督、代表、外事工作和自身建設的新聞宣傳。加強立法全過程宣傳解讀,增進各方面對立法的認同、對法律核心內容的了解,使立法過程成為宣傳普及法律、增強法治觀念、講好立法故事的過程。加強對代表履職和代表工作的宣傳報道,充分展現新時代人大工作新進展新成效和人大代表履職風采。

36.提升人大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支持中央主要媒體做好人大新聞報道工作。辦好《中國人大》雜誌和中國人大網,推動「刊、網、微、端」深度融合,擴大覆蓋面影響力。加強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統籌運用、各地各級人大新媒體協同聯動,拓展傳播渠道,提升傳播效能。組織開展「中華環保世紀行」等主題宣傳活動。做好第32屆中國人大新聞獎評選工作。

八、按照「四個機關」要求全面加強自身建設

編輯

37.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鞏固深化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成果,完整準確掌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基本觀點和科學體系,把握好、堅持好、運用好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觀、方法論和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增強踐行黨的創新理論的能動性、創造性、實效性。堅持和完善常委會黨組集體學習、常委會專題講座制度,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黨中央重要會議、重要文件精神,推動黨的創新理論融入日常、抓在經常,自覺、具體地貫徹到人大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全過程。

38.加強全國人大黨的建設。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特別是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自覺同黨中央精神對標對表,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保證黨的領導全面、系統、整體地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方面建設,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開展黨紀學習教育,持之以恆抓好紀律作風建設,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39.提高常委會履職能力和水平。堅持實事求是,遵循和把握客觀規律,因需、應時、統籌、有序開展各項工作,確保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堅持守正創新,把牢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按照總結、繼承、完善、提高的原則,探索工作新思路新舉措,不斷取得新成效新經驗。堅持群眾路線,大興調查研究,加強調研成果轉化運用,把各項工作建立在堅實的民意基礎上。堅持系統觀念,注重統籌謀劃,加強協調配合,推動人大工作提質增效。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作用,落實專門委員會工作規則,提高專門委員會工作質量和效率。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

40.加強全國人大機關建設。堅持政治統領,堅守職能定位,突出主責主業,提升機關服務保障工作水平。加強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堅持嚴管厚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自覺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和指導,支持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加強機關信息化建設,為人大工作、代表履職提供優質高效服務。持續加強全國人大網絡學院建設。加強機關保密工作,始終築牢保密防線。持續深化中央巡視、機關內部巡視整改落實,認真做好機關內部巡視工作。

41.加強人大制度理論研究。以紀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為契機,深化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研究闡釋,結合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和人大工作實際,加強理論和實踐研究。積極發揮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作用,加強與國家機關、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的溝通聯繫與研究合作,多出高質量研究成果。

九、增強人大工作整體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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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繫、協同、聯動。探索總結全國人大與地方人大聯繫、協同、聯動的有效機制。做好委託省級人大常委會檢查有關法律實施情況工作。召開部分省(區、市)立法工作交流會。舉辦地方立法、政府債務監督培訓班。加強對省級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同各省(區、市)人大代表工作機構的溝通聯繫機制。組織召開人大代表工作座談會,及時總結推廣地方人大開展代表工作的經驗做法。舉辦地方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班。

十、做好重要會議的服務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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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開好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召開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履行憲法賦予的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職責,做好大會的各項籌備、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持續推進大會會風會紀建設,確保圓滿完成大會各項議程。組織情況通報會,向代表通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財政預算等情況,組織代表討論有關法律草案,及時向代表提供相關材料,為代表出席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做好準備。

十一、全力抓好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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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對照目標任務強化貫徹落實。根據本要點,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監督工作計劃、代表工作計劃和外事工作計劃、新聞輿論工作要點等進一步細化任務舉措、確定責任分工、明確時限和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見效。各專門委員會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議案起草、審議和常委會監督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做好法律案統一審議工作。常委會工作委員會、常委會辦公廳做好立法服務、監督服務、代表、對外交往、新聞輿論等服務保障工作。加強與「一府一委兩院」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保證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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