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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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3年4月25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4年/第三號
——2024年4月25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2024年4月25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本次常委會會議於4月23日下午對關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了分組審議。普遍認為,草案已經比較成熟,建議進一步修改後,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同時,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人員還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和建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於4月23日晚召開會議,逐條研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人員的審議意見,對草案進行統一審議。財政經濟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司法部、財政部、海關總署有關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草案是可行的,同時,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制定關稅法,應當注重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建議增加相關規定。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關於立法目的的規定中增加「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二、有的常委委員建議在授權國務院制定關稅專項優惠政策的情形中增加「科技創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這一意見。

三、有的常委委員建議對違反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個人信息保密義務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中增加規定,「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個人信息的」,依法給予處分。

經與有關部門研究,建議將本法的施行時間確定為2024年12月1日。

此外,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還對草案二次審議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調整。

草案修改稿已按上述意見作了修改,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草案修改稿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請審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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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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