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制定機關: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11月7日於北京市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 |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2014年9月13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杜尚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引渡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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