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廣總督張鳴岐為摘除西關河南獨立旗燈告示
告示 宣統三年九月八日 1911年10月29日於廣東省城 發布機關:大清兩廣總督 張鳴岐 |
兩廣總督張鳴岐示諭盡法懲辦獨立舉動保廣東省城治安告示 |
本晚西關河南,紛豎獨立旗燈,顯有匪徒主謀,希圖擾亂人心。
良民誤受煽惑,無知愚蠢可矜,本應立予判辦,載恐玉石俱焚。
用特先行示諭,准其悔過自新,所有居民商店,立即擲去旗燈。
倘仍不知悔悟,有意抗拒不遵,甚或聚眾滋擾,則是冥頑不靈,
惟有嚴加剿辦,彼時良莠難分。各有身家性命,務宣一律懍遵。
告示 宣統三年九月八日 1911年10月29日於廣東省城 發布機關:大清兩廣總督 張鳴岐 |
兩廣總督張鳴岐示諭盡法懲辦獨立舉動保廣東省城治安告示 | → |
本晚西關河南,紛豎獨立旗燈,顯有匪徒主謀,希圖擾亂人心。
良民誤受煽惑,無知愚蠢可矜,本應立予判辦,載恐玉石俱焚。
用特先行示諭,准其悔過自新,所有居民商店,立即擲去旗燈。
倘仍不知悔悟,有意抗拒不遵,甚或聚眾滋擾,則是冥頑不靈,
惟有嚴加剿辦,彼時良莠難分。各有身家性命,務宣一律懍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