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厲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

關於嚴厲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告 (2014年)

公安部關於嚴厲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
(公治[1998]9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

  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查禁社會醜惡現象的指示精神,堅持不懈地開展查禁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工作,特別是按照文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電子遊戲機娛樂場所管理取締有獎電子遊戲機經營活動的通知》(文市發[1996]89號)要求,以打擊有獎電子遊戲賭博活動為突破口,重拳出擊,打團伙,挖窩點,使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在一段時間內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今年以來,賭博活動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有所抬頭,一些地區日趨公開化、規模化,個別地區還出現了以世界盃、歐洲各國足球聯賽和國內足球甲級聯賽的比賽結果為賭博內容的新形式,並有蔓延之勢。賭博活動不斷誘發殺人、搶劫、爆炸、盜竊等惡性案件及家庭糾紛,個別賭場的經營者甚至暴力抗拒公安機關執法,社會各界反應十分強烈。針對這種情況,各級公安機關必須進一步加大查禁力度,以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淨化社會環境。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堅持禁賭工作不動搖。剷除賭博這一社會痼疾,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是加強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禁賭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反映着一個地方公安機關履行職責的態度和能力,事關公安機關的形象和群眾的滿意度。各級公安機關必須充分認識禁賭工作的重要性,任何對賭博活動的默許、放縱和無所作為的行為,都是公安機關失職失責的表現,必須堅決杜絕並予以嚴肅處理。同時,要充分認識禁賭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克服畏難情緒。對在查禁中發現的涉嫌參與、支持、縱容、包庇賭博活動,干擾查禁工作的黨政幹部,要及時將問題向上級黨政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報告,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嚴厲查處賭博大案要案。各地公安機關要在明察暗訪,摸清情況的基礎上,重點查辦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等大要案件,重點打擊在賓館、飯店、招待所內包租房間設賭抽頭的違法犯罪活動,集中整治「經濟開發區」、「旅遊度假區」和「一條街」等地區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嚴肅查處那些後台硬、關係廣、門面大、賭博活動猖獗的場所。嚴厲查處各類利用足球比賽結果進行的賭博活動。要繼續加大查禁利用電子遊戲進行賭博經營活動的力度,及時發現並依法查處利用電腦、電腦網絡和開心啤酒樂園等進行的賭博活動。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年底前開展一到兩次禁賭專項活動,打出聲勢和效果。

  三、依法嚴懲涉賭違法犯罪人員。依法嚴厲懲處從事賭博活動的賭頭、賭棍和其他違法犯罪人員,是深化禁賭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要認真糾正一段時期內各地公安機關不同程度存在的只查封賭場、沒收賭資或銷毀賭具,不處罰違法犯罪人員或單處罰款的錯誤做法。要嚴格按照《公安部關於加強治安案件查處工作的通知》(公通字[ 1997]11號)要求,嚴格依法辦案, 對於依法應當治安拘留的,堅決予以治安拘留;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必須予以勞動教養,嚴禁以罰代拘,以罰代教。對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等構成犯罪的人員,一定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嚴格掌握法律、政策界限,對於家庭成員之間帶有少量輸贏的消遣活動,不以賭博查處。

  四、建立和完善管理、查禁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禁賭工作責任。各地公安機關要結合本地禁賭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制定明確的禁賭工作責任制和賭博案件倒查制度,層層落實治安管理責任,特別是公安派出所屬地管理責任,並認真組織實施。對治安管理不力、轄區公共場所內賭博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或者拒不執行上級公安機關有關查處賭博案件指示的公安派出所,要依照《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機關實施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措施的規定》,對其負責人和責任區民警酌情採取停止執行職務或者禁閉的措施,並追究當地公安機關主管領導的失察責任;對參與經營賭博場所、為賭博活動充當後台和「保護傘」或者隱瞞案情、包庇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民警,應當調離公安隊伍或予以辭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作用,加大禁賭宣傳工作力度。一方面,在賭博活動的高發期,要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導向作用,加強對國家有關禁賭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社會宣傳,營造禁賭工作的社會氛圍;另一方面,對典型案件和群眾反響大、社會影響惡劣案件的查處工作要及時予以曝光,特別是對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的涉賭違法犯罪人員,要予以公開處理,廣泛宣傳,擴大禁賭聲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請立即報告黨委、政府,並結合本地實際貫徹執行,查禁工作的情況請及時報部。


                            199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