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未來大流行病預防、準備和應對的聯合聲明

關於未來大流行病預防、準備和應對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大韓民國
2024年5月27日於首爾

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和大韓民國領導人於2024年5月27日在韓國首爾舉行第九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並決定如下:

重申將通過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國際衛生條例》和世界衛生組織工作總規劃,致力於大流行病的預防、防範和應對;

回顧世界衛生大會關於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全球戰略和行動計劃的第74.7(2021)號決議,強調國家在領導應對傳染病暴發方面發揮作用的重要性;

認可在集體應對傳染病暴發方面開展合作交流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對《關於流感大流行和共同關注傳染病聯合行動計劃》的承諾。該行動計劃是基於2008年通過、2016年修訂、並於2021年12月在第14屆中日韓三國衛生部長會議上通過的《中日韓關於流感大流行和共同關注傳染病聯合行動計劃》制定的;

認可2020年舉行的東盟與中日韓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領導人特別會議、中日韓新冠肺炎問題特別外長視頻會議及中日韓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衛生部長特別視頻會議為建立應對全球大流行病國際合作體系付出的努力;

認可通過中日韓三國建立平台分享國家政策、戰略、最佳實踐和經驗教訓的好處,推動有效預防、防範和應對未來大流行病;

注意到須有效應對新發、再發傳染病等新的公共衛生事件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不良影響。儘管官方宣布新冠疫情作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已於2023年5月結束,但需要關注的新變異毒株仍可能出現,新冠病毒依然構成持續威脅;

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和大韓民國應通過實施相關國家戰略、舉行相關活動、加強國際合作,積極應對未來大流行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我們將把未來大流行病的預防、防範和應對視為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為全民健康覆蓋對加強全球衛生架構至關重要,鼓勵、支持在涉及國家中長期經濟發展、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體系和醫療改革等相關政策和行動計劃中納入未來大流行病預防、防範和應對工作。

二、我們重申公平獲得基本醫療資源的重要性,以加強全球衛生安全,並根據公共衛生風險和需求,提高獲得包括疫苗接種、診斷和治療在內的傳染病醫療對策的公平性。在這一方面,我們認可端對端方式提供醫療對策的重要性,包括在優先排序、研發、監管審批、生產、最後一公里交付、全球合作等方面,努力加強醫務人員能力建設,縮小各國國內和國家間在應對傳染病方面的能力差距。此外,我們將通過國際組織和相關基金,在全球層面共同努力,讓人們遠離傳染病,讓世界更安全。

三、我們強調,在實施大流行病預防、防範和應對措施時,應明確各部門的目標和責任,並強調加強多部門協同應對傳染病暴發的重要性。

四、我們注意到,「同一健康」方針倡導以綜合一體的方式平衡優化人、動物和生態系統的健康,是預防、防範和應對由需要關注的新冠變異毒株等病原體引發諸如新發、再發傳染病等未來大流行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應對抗菌素耐藥性的重要理念。我們鼓勵多部門共同參與,通過「同一健康」方針,加強國家、區域和全球衛生安全。

五、我們將在衛生安全領域開展戰略合作,促進地區的和平與繁榮。為此,我們將共同努力,通過雙、多邊倡議及中日韓三國所在國際組織的夥伴關係,加強區域衛生安全;鼓勵開展相關聯合研究、政策對話和經驗交流;尋求建立長期合作機制,通過中日韓傳染病防控論壇和聯合研討會等活動,加強中日韓三國負責疾控工作的公共衛生機構間的合作。我們還將共同努力,建立集體應對突發衛生事件的成功模式,通過分享最佳實踐等各類活動,促進國際和區域合作。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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