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在去年12月29日《大公報》的星期論文(《獨立》一八四號轉載)里,我們曾向政府提出一個請求:請求政府把那些造成現在局勢的各次交涉經過和交涉結果全數正式宣布出來。我們當時特別舉出三項交涉:
(1)二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的停戰協定。
(2)二十四年六月初的何應欽梅津談判。
(3)二十四年六月下旬的察東談判。
在今年1月15日蔣介石院長召集的全國學校代表談話會上,北平天津的學校代表提出的四項意見之中,第一項就是請求政府公布那些造成今日華北局勢的各種交涉文件。次日蔣院長對學校代表和學生代表有長篇演說,其中有一段是答覆平津學校代表的「公開外交文件」的請求的。蔣院長鄭重申明了兩點:「(1)塘沽停戰協定並無秘密條件,只有幾件「申合」事項。(2)去年6月初何應欽部長並不曾和梅津司令官訂有何種協定;後來何部長雖然曾寫一封信給梅津,信內只說某幾項事我們均已自動的辦了,此外並無他語。
政府的最高行政領袖這樣負責聲明,當然可以解除我們不少的疑慮了。但我們聽了蔣院長的演說之後,總覺得這些交涉既然沒有秘密的條件,當然更應該公布了。所以我們希望政府早日公布上述各項交涉的結果,使全國人民都能明白這些文件的真相,使到方不能隨便利用這些文件來迫脅地方的當局,或惑亂世人的觀聽。
試舉去年六月初的何應欽梅津談判為例。第一,我方雖然不承認有任何「協定」,而對方在這幾個月之中時時宣稱有所謂「何梅協定」。所以我們盼望政府能向全國全世界正式聲明絕無此種「協定」。第二,據某方傳出的文件,何應欽部長寫給梅津的書信是這樣的:
敬啟者:六月九日酒井參謀長所提各事項,均承諾之,並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此致
梅津司令官閣下。何應欽
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七月六日
這種語句(頗像是從外國文翻譯的!)如果是真的,就不是僅僅聲明某些事項我們都已自動辦了了。所以我們十分盼望政府能將何應欽部長當日答書的原文真本發表出來,使全國全世界知道究竟當日何部長說了什麼話。第三,「6月9日酒井所提各事項」究竟是些什麼?據某方傳出的文件,梅津的「覺書」分兩個部分:一為中國方面曾經承認實行之事項,總共有九項;二為「附帶事項」三條,範圍都很廣泛,意義都於我國很不利。例如其中第三條說:「關於約定事項之實施,日本方面採取監視及糾察之手段」,這是何等寬泛的文句!究竟何部長答書所謂「均承諾之」(如果是真的),是僅僅承諾了那已經「承認實行」的九項具體事項呢?還是連那三個「附帶事項」也一併「承諾」了呢?我們知道政府並不曾有承諾這三項附件的意思,所以我們十分盼望政府正式發表我方所認為定本的全文,讓全國全世界知道究竟何部長當日所「承諾」的是些什麼,所不曾「承諾」的是些什麼。
我們聽說,有人主張,這些文件的發表可以使他們成為正式外交文件,所以還是不發表為妙。這是很錯誤的見解。這些文件久已被對方引用作正式外交文件了。只有正式的否認其正式性,只有正式的宣布其非正式性,方才可以明定其沒有正式外交文件的價值。如果我們始終秘密,文字隨人便宜稱引,範圍隨人自由伸縮,久而久之,積非成是,將來我們有口也難分辯了!
最明顯的比例就是近日國際宣傳的所謂「廣田三原則」。自從去年9月以來,日本常對世界宣傳中國政府最高當局已「同意」日本廣田外相的三個原則,而我國政府始終不曾有正式否認的表示,於是不但全國人都起了很大的疑慮,全世界的人也就都以為中國政府真已輕輕的接受了那三個最危險的原則了。直到今年1月下旬廣田外相在貴族院演說,竟明白宣言中國業已贊同這三個原則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才於1月22日聲明這話「並非事實」。這個否認是近年來中國政府的第一壯舉,因為這個否認可以消除一切疑慮,可以杜絕將來一切積非成是的危險。不否認就是默認;只有正式否認可以免得被人指為默認。
所以我們十分歡迎政府此次毅然否認贊同廣田三原則的壯舉,所以我們十分誠懇的希望政府更進一步,全數公布那些造成今日華北危機的各種交涉文件,並且正式宣布那些部分是政府確已承諾的,那些部分是政府不曾接受的,那些是有效的條文,那些只是無效的要求。有效的,政府應該負責修改挽救;無效的,政府應該正式明白否認。
二十五,一,三十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