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普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普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農辦漁〔2018〕65號
2018年9月19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普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農辦漁〔2018〕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廳(局):

為普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知識和法律法規,提高社會公眾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吸引大眾廣泛參與水生野生動物保護事業,我部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2018年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普宣傳月(以下簡稱「宣傳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關愛水生動物,共建和諧家園。

二、活動時間

2018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

三、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各省(區、市)漁業主管部門。

(二)承辦單位:全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分會(以下簡稱「水野分會」),各地水族館、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水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海洋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救護網絡和長江豚類保護網絡成員單位。宣傳月活動辦公室設在水野分會秘書處。

(三)協辦單位:新華網、新浪公益、騰訊新聞、野生救援、世界自然基金會(WWF)、阿拉善SEE生態保護協會、長江生態保護基金會、白鱀豚基金會。

四、活動安排

(一)舉行啟動活動。10月27日(周六)上午在上海海昌極地海洋世界舉行宣傳月主會場啟動活動。屆時將邀請有關單位代表、群眾、學生、媒體以及志願者出席啟動活動。啟動活動上將介紹2017年獲得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海昌獎」先進人物,並由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形象大使宣讀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宣言。各分會場啟動活動由各省(區、市)漁業主管部門及承辦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同時啟動或自行安排。

(二)發放宣傳材料。宣傳材料包括宣傳海報、宣傳折頁、宣傳展板、主題宣傳片等。宣傳海報、宣傳折頁由宣傳月活動辦公室統一製作並分發至各承辦單位。宣傳展板內容可到水野分會官網下載電子版文件並自行印製。主題宣傳片是以水生野生動物介紹為主,結合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形象大使濮存昕、劉國梁公益廣告的宣傳月視頻宣傳片,由宣傳月活動辦公室分發至各承辦單位。各承辦單位可結合自身情況,配合今年宣傳月活動主題,自行設計製作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材料進行宣傳。

(三)開展「進四區」科普宣傳活動。近幾年的「進學區、社區、漁區、景區」(以下簡稱「進四區」)科普宣傳活動,向大眾普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普知識及法律法規,宣傳效果較好。今年的「進四區」科普宣傳活動,要更加注重提高受眾的積極性、參與性及可實踐性,使宣傳活動更具實效。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組織、精心策劃,帶領公眾參與到具有實踐意義的保護活動中,引導社會規範保護行為和習慣,把宣傳工作落到實處。

此外,宣傳月活動期間水野分會還將聯合相關單位舉辦各種環保公益活動,各地可登陸其網站查詢了解並積極參與。

五、活動要求

(一)精心組織,廣泛參與。宣傳月是全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最具影響力的宣傳活動之一,為做好此項工作,各省(區、市)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宣傳月活動統一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認真策劃好各項活動,確保宣傳月活動穩步有序開展。各參與單位,請填寫宣傳月活動報名表及安排表(詳見附件),並於9月28日前將活動方案、報名表及安排表統一報送至宣傳月活動辦公室。

(二)上下聯動,創新形式。10月27日是宣傳月主會場啟動日,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配合主會場活動,形成聯動效應,引發社會關注。各參與單位應充分利用新媒體,開拓思路、創新形式,擺脫以往固化的宣傳模式,將大眾的被動受教,轉化為主動參與實踐,使宣傳活動真正起到實效。

(三)多方宣傳,提高效果。宣傳月期間,各參與單位除自媒體及行業內上報信息宣傳外,要重視公共媒體宣傳,將活動開展的各類信息通過各地主流媒體及各大門戶網站及時進行傳播,在全國範圍進一步營造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濃厚氛圍,努力吸引社會大眾關注並積極參與水生野生動物保護事業。

(四)嚴明紀律,及時總結。各地既要開動腦筋採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以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也要注意嚴守中央「八項」規定等相關紀律規定。宣傳月活動結束後,請各省(區、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於12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報送至宣傳月活動辦公室。

六、聯繫方式

聯繫人: 張秋雲  吳萌

電 話:010-65086546

傳 真:010-65823786

郵 箱:nawca@163.com

地 址:分會秘書處,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路5號京朝大廈705室,郵編100125

官方網址:www.nawca.org.cn

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u/2357345685

官方微信二維碼:

附件:1.宣傳月活動報名表

      2.宣傳月活動安排表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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