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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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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沿革
制定機關:
中華民國勞動部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9日
勞動部勞動條2字第1040132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新名稱: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
勞動部勞動條2字第1090131166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命令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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