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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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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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號)
為了執行國務院關於在北京市部分地區戒嚴令,維護首都的正常秩序,北京市人民政府特發布此令:
一、外國人必須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李鵬總理簽署的戒嚴令所發布的各項命令;
二、在戒嚴期間,外國人不准介入中國公民違反戒嚴令的活動;
三、違反以上規定的,執勤人員有權採取一切手段,予以制止。
市長 陳希同
198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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