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京市監處〔2024〕0131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京市監處〔2024〕01315號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京市監處〔2024〕01316號

2024年
發布機關: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京市監處〔2024〕01317號


大用國際文化發展(北京)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單位)涉嫌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廣告一案,已調查終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告知如下:

經查,你公司於2024年4月21日通過公司微信公眾號「大用國際文化」以微信推文形式發布了標題為「雄鷹之路——美國高校&藝博館夏季研學營」的廣告宣傳文案,包含「作為美國的政治心臟,白宮和國會大廈是不容錯過的景點……國會大廈則是美國立法機構的所在地,其宏偉的建築和內部的精美裝飾,都體現了美國民主制度的莊嚴與權威」等內容。2024年7月4日該文案刪除,發布期間瀏覽次數共計186次。

根據調查情況,本局認定你公司為廣告主和廣告發布者。你公司發布「體現了美國民主制度的莊嚴與權威」等文案以推介赴美研學項目的廣告宣傳行為,存在導向錯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的規定,構成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廣告的違法行為。

依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2024修訂)》的規定,首次發布違反第九條規定廣告的,處二十萬元以上四十萬元以下罰款。鑑於你公司推文總瀏覽量為186次,持續時間不長,未實際招收到學員,未收取費用,綜合考慮其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擬對你公司該行為從輕處罰。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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