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瀛探索/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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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成功1661年初轉進台灣,經過ㄧ番登陸與圍城之戰,終於在該年年底迫使荷蘭正式簽下降書,建立台灣的明鄭王朝。政權雖然至1683年其孫鄭克塽降清後覆亡,王朝壽命才短短22年光景,但是其對台灣的經營,承繼荷蘭人在人口、物產與貿易上的基礎,以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為府治,大事整飭,極力開闢。分兵屯墾,獎勵農耕,開拓南台灣;建全軍政制度,讓民眾安居樂業;廣設學院,培植台灣本地人才。種種措施不但奠定明鄭基業,也深深影響台灣後世的發展。
由於清政府對明鄭的封鎖,也刺激其對海權的經營,鄭氏的遠洋船隊,曾經叱吒中國東南沿海,海上貿易繁盛一時。墾殖的結果,豐實了明鄭倉廩,也建立了不少漢人新聚落,而這些聚落大多分布在台南縣境內,對於本縣早期的開發立下根基。水利的興築,改善農耕技術,也讓明鄭在台灣的歷史上留下印記。為了長治久安,明鄭對平埔族番社的撫綏政策也相當成功,禁止軍民混圈其土地以收攬人心,還教習農耕,設學以教,大大提昇平埔人的生活品質。
本章細分7節,概述明鄭時期的軍政、海權、墾殖、聚落、水利、平埔族番社撫化與結語等內容,將17世紀中下葉的台灣面貌清晰勾勒與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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