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7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271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272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273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4年5月1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01 頁 | |
原呈所述情形,除相姦人寅於法院或法院外自白犯罪事實外,核與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二條各款規定均不相合,自不得提起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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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4年5月1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01 頁 | |
原呈所述情形,除相姦人寅於法院或法院外自白犯罪事實外,核與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二條各款規定均不相合,自不得提起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