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06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06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06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06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9年9月1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61 頁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83 條 ( 26.07.02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軍人持槍將路人及貨款攔回部隊,聲言來歷不明,而強取其貨款者,應成立陸海空軍刑法第八十三條之罪,如在戰時犯之者,應依修正中華民國戰時軍律第十一條處斷。